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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情 作者: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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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所谓“厮混”
床,真是孳生绮思和艳情的道具。
女孩儿身上交缠着杏黄的被褥,大片的裸背,光洁圆润的肩,光洁如脂的肌肤在暖洋的灯光下,散发出蜜一样的光泽,像熟透了的水蜜桃,健康,硕大,巨甜,一口咬下去,甜蜜的汁水便溢出你的嘴角,无限秾艳,美到娇嫩,而她对这种诱惑是不自知的,像只慵懒的猫,脸颊在杏黄的被褥里磨蹭几下,雍容懒散的淡淡表情——被子只盖到大腿,□出一双修长完美的腿,微微蜷着,漫不经心的x" />感,欲遮还休的挑逗x" />,尤其是,一只脚还握在一个漂亮男子的手中,虔诚,认真——他在给她剪脚趾甲。
床上,到处都是触手可得的老银饰,一派纸醉金迷的暗艳——
这些都是渺渺失而复得的家当,现在,她让它们围绕着自己,像个暴发户似的,一样一样地清点,一样一样地叙说来历和故事,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一边的旗小漾听。
“这个鱼戏高浮雕耳环,一看就知道是正宗的京工。应该是以前京城里面富贵女子用的,端庄、富贵、喜气,趋近完美,看不到一点儿岁月的痕迹。耳环上的花纹都是一半,合起来才凑成整幅,很有意思——她的主人应当是这样的,脸上永远洋溢喜气,不紧不慢地梳妆,做女工,和妯娌闲话家常,不急不缓地看日头落下,然后晚上睡在一个人的喜床上,稍稍的有点凄凉,可早上起来,依然是那个很幸福少妇——一个人的日子过得用心舒心,其实跟爱情没太大关系。”
“这对耳环给人的就是截然不同的信息了,弥漫着一种末世繁华的气氛,淡淡的落寞无奈,正好契合的民国那种山河巨变前最后的奢侈。”
“这套单双尖套簪是我最喜欢,简单,质朴,还有点儿市井气,看着有种人世的熨帖感,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夏上处理一些事情,有一次,渺渺经过他的房间,门虚掩着,她朝里一望,看见旗小漾懒洋洋地坐在转椅上,背靠椅背,头向后仰着,黑色的短发就都落到后面,使得他的脸部轮廓愈加清晰明锐,他正在讲电话,那种漫不经心的姿态里掩着美洲豹般憩息的危险,嘴角勾一抹讥诮的笑,艳丽带毒,“啧啧啧,关大少,我回国都一个月了。”
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即使隔着老远,你都能感受到那种闲淡语气中的凛冽压力,一种杀生予夺的冷酷。
对于旗小漾离开这几年发生的事,他没说,她也没问,这是基于一种默契,也是一种信任。当然,渺渺知道,旗小漾在干的事儿,绝对不会是什么正大光明高风亮节的,这厮骨子里就是个坏胚子,什么东西,好的,坏的,都是在他眼里掠一掠,取其“j" />华”,去其“糟粕”,将自己淬炼得纯粹如佛,然后,拈花微笑。
早上的时间,渺渺会上一会儿网,看看新闻,在看一会儿教育局考试的书,累了,就下楼弹一会儿钢琴——钢琴第二上查看,看见“旗渺渺”三个字赫然在榜首,轻舒了口气,一瞬间有尘埃落定的感觉。
习习问她,想清楚究竟要什么,渺渺要的其实最简单不过,喝干净的水,吃有有营养的饭餐,作息规律,有一颗平静的心,用乐观的心情做事,然后能在适当地时候,认真地去喜欢一个人。
她坐在转椅里转了一圈,然后站起来,准备去菜市场买些菜,做顿好吃的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浣花溪附近就有菜场,渺渺也没换衣服,拿了钱包和钥匙,趿着拖鞋踢踢踏踏地走去菜场,居然有野菜卖,渺渺兴致勃勃地蹲着身子,挑了大把新鲜的菊花菜和马兰头,装在白色的塑料袋里面,绿津津的,带着水,看着就让人欢喜。买了各色的菇类,准备回去做个野菌煲,市场转了一圈,买了些r" />,有买了些其他东西,在杂货铺买齐了调味料,才提着东西,趿着拖鞋踢踢踏踏地往回走。
居然碰上了难得的火烧云倒是不讨厌,再加上在孔娘子的熏陶下,有几个菜还真是很拿得出手,倒是阮东庭再一次让她大开眼界了,这位大少爷,大当家,大boss,比起渺渺来肯定更加十指不沾阳春水,更加奉行“君子远庖厨”,看得出,他对家事,确实不熟练,但,他有一个拿手菜——红烧r" />。
阮东庭说,他念书那会儿,正是男孩子飞快地长身体的时候,一,小孩子就应该放养在乡下,任他光着脚在山野烈日下疯跑,不然,没意思——你知道我是在寺里长大的,寺里面的和尚都吃素,我虽然不用守这条戒律,可你也要知道寺里面实在没什么油水,那时候我就和小漾偷偷去河浜里弄螺蛳——傍晚时分,在一个破草包上系上绳子,再塞几块石头抛下河去,然后把绳子的另一头拴在河边的一棵树上。第二什么,张了张嘴,看看阮东庭的神色,再看了眼渺渺,还是将话咽回去了,转身去车里面坐着。
渺渺不是不识大体的人,知道何足急成这样,显然今是对他的这个继妹简直是入魔了——而,那个一般被认为是幸运儿的女孩儿,不仅是个哑巴,据说,还是个痴儿——你说,这怎么不叫人愕然,匪夷所思,不敢置信?
可,你永远不该用常理去揣度苏阿难。他疯狂了,魔怔了,什么也不要了,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九岁,整整七年,他就守着他的女孩儿。女孩儿住在寺里面修行,从不见他,他在山脚下竹篱茅舍,箪食壶浆,过着苦行僧一样的日子。关于这位苏家小公子最后的消息,是十六年前女孩儿修行所在的珞迦寺的大火和苏家小公子的离奇失踪,据说,火是苏阿难亲手放的,当时有人看见他的确身处火海中,照理,那样的漫,你的外公外婆,他们还健在。”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在我一开始开《欢情》这文时,是不准备写渺渺的身世的,觉得身世之谜之类的会落入俗套,可是某一里面不乏旗小漾的刻意诱导,可,渺渺也不是个没主见的孩子——现在想想,说到底,骨子里的遗传作用啊!
呵呵,怎么说呢,苏阿难这个人,以世俗眼光看来,确实不是个好东西,不过,渺渺这不是觉得自己跟他“关系匪浅”嘛,搞不好还是她亲爹,这心思就不一样了。说实话,渺渺觉得苏阿难这样的人生,让人倾倒!
一直纠缠自己十几年的身世之谜解开了,渺渺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心里面,空落落的——说是解开了,可又模模糊糊的,说是还不清楚,她现在却拥有一个血缘上的弟弟——博工,是的,自己万万也没有想到,那个恨着自己的博工,那个让在瑞德全校师生面前恶意中伤她的少年,那个她差点儿害了的少年——这时候,渺渺才后知后觉地想到,幸亏,幸亏后来博开赶到了,否则,否则,她要如何面对那个少年,这一想,又想到了旗小漾——
渺渺心里面有点儿难受,显然,旗小漾应该是早知道她跟博家的关系了,可他依然,依然……
渺渺摇摇头,不愿意多想。
位于人民医院旁边的美院,建立于建国初期,几十年下来,树木参地扶住他,坐到一边的座椅上。
“哎,谢谢。”老人朝女孩儿说道,脸上的笑容因为疼痛有点勉强。
女孩儿没说话,只是将手抵在老人腰部,按摩起来,过了一会儿,才轻轻地问:“好点儿了吗?”
老人点点头,看向女孩儿,“没事,老毛病了,坐一会儿就好,你是——”老人的脸上有点迟疑,“美院的学生?”
女孩儿笑笑,没说话。
鸟笼里的画眉,发出清脆婉转的叫声,惹得老人将鸟笼提到面前,脸上露出喜爱的笑容,这时,身边的女孩儿开口了,“井教授,事实上,我是专门来找您的。”
老人的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将鸟笼放到一边,看着忽然一脸慎重的女孩儿。
“你找我?”
女孩儿认真地点点头。
“你有什么事?”
女孩儿撑在椅面上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停了一会儿,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礼貌、乖巧、崇敬,“事实上,我以前听过井教授的一堂课,是讲昆曲中的昆笛的,一直都非常感兴趣,我想做关于这方面的论文,所以才冒昧来找井教授您。”
老人一贯严肃的表情此时露出了微微的笑意,“喜欢昆曲?”
女孩儿诚实点点头。
老人接着问:“会唱吗?”
女孩儿有点羞愧,摇摇头,蛮不好意思。
老人却一点没有不高兴的意思,反而拍拍女孩儿的肩,“喜欢昆曲怎么能不学唱昆曲呢?昆曲这东西要自己会唱,不厌其烦地去唱去听,才能真正领略其中的妙处,不然,永远都是纸上谈兵——”
女孩儿安静地听着,偶尔点点头。
老人话锋一转,“你说你想做这方面的论文,想法是好的,年轻人对这方面感兴趣的实在太少了,像你这样肯特地跑来找资料,我也是十分支持的,说明你踏实肯干。不过,我已经退休好久啦,你要真想在这方面做出点成绩,我可以把你介绍给我的学生,他现在正在搞一个昆曲研究会,应该对你是十分有帮助的,这样,我把他的电话号码给你——”
说着,老人拿出别在衬衣口袋里的钢笔,女孩儿连忙递上小记录本。
老人唰唰唰地写下一个名字,和一串号码,然后将记录本还给女孩儿,一边说:“你放心,我这个学生最是乐于助人的,何况,还是个小戏友。”
女孩儿看着记录本上几个苍劲有力的字,然后忽然站起来,朝老人深深地鞠了一躬,脸上是欢喜腼腆的笑,“那我不打扰您了,井教授再见!”
说着也不等老人叫她,忙忙地跑远了。
渺渺当然不是真要做关于昆笛的论文,她也没有听过那个井教授的课,事实上,这是她第一次见他——井康生,美院国画系的教授,一笔妙手丹青,在美术界也算颇有名望,当然如今早已退休,当然,他也确实开过昆曲的选修课,因此,渺渺说听过他关于讲解昆笛的课,他一点也没有怀疑。他喜欢昆曲,曾经和一帮文人同好组织过堂会,这些,在美院都不是秘密。当然,最重要的是,井康生是井去秋的父亲。如果阮东庭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渺渺应该要叫他一声——外公。
渺渺双手bsp;/>兜,慢慢地往停在树下的兰博基尼走去,车旁,阮东庭远远目睹这一切,却没有任何bsp;/>手的意思,只看着渺渺走近,才轻轻地问:“这样就可以了吗?”
渺渺点点头,抬头看着他微笑,脸上没有一丝不情愿不满足,也没有丝毫怨恨,她笑得豁达乐观,让阮东庭的心一下子有点被烫到了。
是的,渺渺就是这样的女孩儿——对于抛弃自己的亲人,心底深处,大概还是有那么一点怨恨的,社会赋予父母必须抚养自己的孩子的责任,可,渺渺觉得,一个人,出生了,就是独立的个体,就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了。固然奉献的母爱父爱亲人爱让人感动,可谁也没有义务要为了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使自身遭受苦难,人首先要爱自己。所以,对于亲人的抛弃,渺渺不怨他们。她旗渺渺,生于斯世,长于斯世,始终保持一颗孩子一样纯洁的心灵,以诚待人,光明坦荡,那么又有什么,可以让她自己变得不快乐呢?
就算是找着了自己的亲人,那也是她自己的事儿,与别人无关,她心里面自己知道,不远处,还有个跟她血脉相连的人,安好地活着,过着质朴的日子,这就够了,她还是那个孤儿渺渺,什么都不会改变。
阮东庭送渺渺回到旗家别墅时,天已经暗下来了,树影幢幢,夜色中朦胧暧昧。
“回去泡个热水澡,早点睡觉,好好休息。”
渺渺下车,走了几步,回头看阮东庭——车灯打出两柱穿透力极强的白光,更衬得没有被光找到的地方漆黑一片,阮东庭就站在这黑暗中,身姿轮廓都不清晰,但即使什么都看不见,渺渺的心里也能马上勾勒出他的姿态,只因为,他这样守护的伫立,重复太多次,一遍遍地在原地烙印,使得渺渺不敢轻易去触碰,一碰就痛。
渺渺的心也许凉薄,却终归不是铁石心肠,回头看他那种站立的姿势,你会觉得温暖而安心——
“阮东庭——”
阮东庭上前一步,“怎么了?”
渺渺忽然有点心酸,感动,当然是有,可——渺渺摇摇头,抬起头,微笑,“谢谢你,真的。”声音轻轻的,怕泄露心里面的感情。
阮东庭这个人像是一盆健康的绿色植物,光线充足,他对她的好,都是克制而体贴的,不温不火,不动声色,却是深厚。
阮东庭没说话,黑暗中他的目光久久地停留在她身上,温柔而深刻,他摇摇头,嗓音醇厚而动人,“渺渺,你不必感到歉疚或者心有负担,你值得任何人对你好。”
渺渺的嗓子一下子被堵住了,一种感情似乎要冲出藩篱,冲破压制。
却在这时候,听到一个熟悉的唤声——
“渺渺——”浅淡、熟稔、漫不经心又专心一志的,温软、动人。
渺渺转过头,就看见黑暗中的轮廓越来越清晰,剔透幽黑的双瞳,带着清澈的笑意,总是苍白的皮肤,微泛淡红的唇,唇角勾着的动人的微笑,一步一步地从黑暗中走出来,语气和悦,举止斯文中带着不羁,宛如虔诚的朝圣者一般的圣洁,不是旗小漾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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