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埋葬
失血过多的庞然大物轰然倒下,众人精神未定,呆呆地看着卧倒在地的别致小伙。
不对,应该是个被呛到咳嗽的危险人物。
“现在你们该认识霹雳弹了吧?”雷芸雨又掏出黑色的小玩意,挥挥手给他们看。
众人倒退几步,再也不能无视这个小玩意。
“现在,我说话你们听吗?”
众人点头,“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咯,谁知道你会不会又把霹雳弹乱扔。”
“现在你们散了吧,金牙子就交给我了,我会好好埋葬他的。”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有离开的意思。
“怎么?我的话不管用了吗?”雷芸雨扬扬手中的霹雳弹,一不小心霹雳弹滑了出去。
“霹雳弹来了,快散开,卧倒!”
有人机智地指挥道,那人正是和事佬娄外楼,众人倒也听他的。
这回没有人缺胳膊少腿,霹雳弹的威名成了他们心中的阴影,不可磨灭,不了硬刚,毋庸置疑的霸道。
众人爬了起来,已经有人经过权衡利弊后悄悄溜走。
还有的人不甘心,觉得如此威力的霹雳弹是有限的,不可能无穷无尽,总有用完的时候。
等到那时,别说这小子逃不出他们的魔爪,就是金牙子的金牙也全归他们所有。
直到雷芸雨再次掏出一个,冷冷说道:“别逼我,你们在不走,可就别怪我不讲情面,把你们炸成肉酱!”
所有人都看着娄外楼,现在也只有他是主事的。
娄外楼长叹一声,“也罢,你这金牙子就交给你了!”
他又跟旁边的人窃窃私语,不得不说,娄外楼有点本事,所有人听了他的话开始往外走。
确实如此,娄外楼此人别的本事不大,煽风点火,兴风作浪,聚众闹事变的法来玩都不带重样的。
雷芸雨无所谓他们议论什么,她只想安葬好金牙子,不愿让他死后受辱。
虽然此前他还欲对她出手,纵容手下出老千,不知悔改,欲盖弥彰,可见识了他的功夫,面对劲敌,至少没有落荒而逃。
因此,她都可以既往不咎,只为他不屈的意志。
众人散去,雷芸雨拖着金牙子的尸体艰难前行。她想着:要是有个人能帮我就好了,就算是见风使舵的林浩轩也好。
说曹操曹操到,林浩轩迎面走来。
其实林浩轩并没有走远,可不敢把前程给放跑了。尤其是在雷芸雨的霹雳弹炸了过后,他更确认她就是雷盟主的女儿。
“不愧是雷家,这霹雳弹名不虚传,可笑金城赌场居然无一人识得。也是,霹雳弹也不是什么人都有机会认得。”
“我得抓紧时间,雷小姐把霹雳弹当那么多人的面炸了,过段时间就有人顺藤摸瓜,查到雷小姐在这,到时候就不好办了呀!”
所谓物以稀为贵,此事若只有他知道,那既得利益都是他的。多一人知道,就多一竞争对手。
在八个收到雷盟主寻人帖的人中,他自认为自己是最弱的一个,在江湖中还未闯荡出什么名声。
另外七个都早已是名声在外,傲视群雄的英雄好汉。
而自己不过是打着父亲的名号做事,在父亲的庇荫下享受风光。
他不希望听到的是林大侠的儿子如何如何,他希望有一天他的名字林浩轩能从别人的口中说出,而不再是林瀚文的儿子。
他一直介怀这件事,如果,他能将雷盟主的女儿带回去。力压群雄,在七位英雄前辈面前,告知他寻得雷大小姐,说不定能让所有人记得他的名字。
当然,最主要能得到雷盟主的青睐,丰功伟绩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快来帮我,我想找块风水宝地将他厚葬了。”雷芸雨仿佛看到救星,缺什么来什么。
要不是怕遭雷劈,给金牙子留个全尸,她都想用霹雳弹炸成灰,尘归尘,土归土算了。
“这不是找你麻烦的金牙子!你这是把他杀了?”林浩轩故意装糊涂,其实他知道是谁杀的。
雷芸雨也没提他丢下她逃跑,心累解释道:“我哪有这般能耐,他是败在鬼渊手下,没想到堂堂金城赌场的总管没有人愿意埋葬他,反而掰扯他的金牙,我实在看不过去才打算帮他入土为安。”
林浩轩倒真有些佩服,如果是他,他绝不会管这等闲事。
“怪我,让你遇到这种事,早知道就不带你来这个是非之地。”
“我倒觉得很幸运,遇到武林两大高手之间的对决,此战会被江湖人所津津乐道。”
林浩轩突然捉摸不透她的心理,一时间她好像变了个人,不再是那个用用激将法就可以掌控的女孩。
林浩轩挠挠头,尴尬道:“是吗?”
“嗯!”
“快来帮我,你别愣在那!”雷芸雨心想:这家伙怎么变得婆婆妈妈的,难道是心怀内疚?我又没怪他,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更何况我们才刚刚认识,我们的关系不过是盗窃者和被盗者。
“哦,好,好,,这……我该怎么下手?”
林浩轩手足无措,内心吐槽道:“跟着你拖着尸体很奇怪欸,一人一条腿?”
雷芸雨看着尴尬的他,不禁笑道:“不如你去找辆推车?我在这等你。”
“那你等等我,我马上回来!”
这次他跑得很快,没有慢悠悠的,像个老态龙钟的老头。
“这不是可以走得很快嘛,干嘛非要我推着你走。”
不多时,推车来了。
也不知林浩轩从哪里弄来的推车,只见他一身锦衣玉带,缓带轻裘地推着一辆破烂木车,状似轻松。
“还有点喜悦是怎么回事?”
就像孩子获得新玩具时的那种喜悦,你看那步伐,东拐拐西逛逛,感觉他可以玩上一天。
雷芸雨被他气笑了,远远地吼道:“你给我直直地过来!很好玩吗?待会你一个人推!”
刚刚还沉浸在喜悦之中的他立刻清醒了,快步直推过来,生怕把她惹急了一个霹雳弹过来,连车带人给炸了。
两个合伙把金牙子搬上木车,玩具没有那么好玩了。
空车推起来轻松写意,多一个尸体就不一样了,尤其是雷芸雨还坐在上面,可怜的林浩轩就像只任劳任怨的马。
还好碰到上坡的时候,雷芸雨会主动下来帮忙推推,不然真的会累得像一只驴,感动的泪在夕阳下闪闪发光。
林浩轩还以为她觉得自己辛苦了,不再坐车,打算两人一齐推车。
直到她一言不发默默坐上去,才知道自己想多了,分明是怕自己推不上去导致翻车,悲伤的泪在夕阳下闪闪发亮。
经过两次爬坡,总算是找到一处风水宝地,四下四隅,八方之中,各有其气,气之阳者,从风而行,气之阴者,从水而行。理寓于气,气囿于形。
林浩轩学过一点风水,他解释道:“此地再合适不过,藏风聚气,得水为上,故谓之风水,风水宝地不过如是。”
雷芸雨也不懂,经他这么一说,也觉得此地甚好,希望金牙子入土为安,来生大富大贵。
悲剧的林浩轩再次成为苦力,无情的挖土工具。大坑挖好后,两人给金牙子盖上土。
雷芸雨在附近摘来几株忍冬,新旧相参,黄白相映,在坟上种上,又寻得一块木牌立于坟上,木牌上刻着:金牙子之墓,雷氏敬立。
道可盗慌了,到了第五天他才发现雷芸雨不见了。
他也是心大,现在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对了,同福客栈。我记得徒儿说过要在那下手,见她最后一次面的时候她还装扮成小二的模样。”道可盗沉下心来,回忆着,想通过蛛丝马迹找到她。
“要是把她丢了,剑一兄弟可不会饶了我。”道可盗觉得自己真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干嘛非得要她实战演练。
“不会是遇到匪徒,瞧着我的徒儿乖巧伶俐,捉上山寨当上压寨夫人吧?又或者遇到老鸨,迷晕后在青楼摁上卖身契在青楼卖艺吧?”
道可盗浮想联翩,越想越慌,已是坐不住,跑到同福客栈打听。
他打听的人正是雷芸雨敲晕的那个小二,头还长包的他惹人注目,道可盗还手欠地碰了一下。
“哎哟,这位客官,你看归看,别上手啊!”
“啊,对不起,情不自禁,情不自禁。”
小二也没真的责怪客人,“客官,点些什么菜?”
“我向你打听个人。”道可盗懂事地在他手上放下一两银子。
店小二熟练地将银子放入怀里,这一手引得道可盗侧目,“这手法有点门道呀!一般人可看不出他这细微的动作。”
“你要打听什么人?只要来过我们客栈的,基本上我都是有印象的。”
“嗯,她那天穿得跟你这身衣服一样,白白净净的,十分好看。”道可盗词穷了,要他欣赏美女还行,形容美女那就难了。
“我知道她,一开始我还说掌柜的什么时候招来个新伙计,后来我才想明白,她就是把我敲晕的那个家伙!”店小二愤愤不平,听着语气还有点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