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投资
(继续求收藏和推荐票!拜谢了!)
随着胡浩将《我的野蛮女友》小说在网络上连载更新,借助《星岛日报》和《明报》的便利,很快就在香港掀起了一波青春爱情风潮。
胡浩却并不停留,他开始发动水军,在网络上开始不断的吹捧《我的野蛮女友》这本小说如何如何好看。
《我的野蛮女友,穿越时空爱上你!》
《我的青春爱情,我的野蛮女友!》
《一场关乎我爱情的梦!》
《这才是我心目中的女友!》
《第一部网络爱情小说!》
《我的野蛮女友,谁才是我的牵牛?》
……
与此同时,各种后世流行的网络用语和经典句子,也被胡浩很没有节操的用上了。
尼玛、卧槽、亮瞎了一大票钛合金狗眼、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白马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等等等等。
而就在所有人为了这些疯狂大笑,并且深深的记住了《我的野蛮女友》这本网络爱情小说的时候,胡浩再度放了两个猛料。一个猛料是《我的野蛮女友》被《明报》看上,不日就要出版上市了;一个猛料是《我的野蛮女友》被刘德桦看中,准备拍摄电影!
顿时之间,全港为之轰动!
网络上是爆炸了不说,现实当中也开始被波及,无数媒体报道此事,让越来越多的香港人知道了网络上出现了一本名叫《我的野蛮女友》的爱情小说,不仅被《明报》看中了,还被刘德桦给看中国了。
尤其是当《明报》、《文汇报》、《东方日报》等大报纸报道后,人们突然发现,无论出门在外还是蹲在家里,身边都能够看到《我的野蛮女友》,似乎一夜之间,整个香港都变了,自己落伍了!
“这本小说真这么好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好奇,然后满怀期待。
……
“强哥,那个小子还真有点门道,现在全港都在谈论他那部电影了。”
项家,陈兰看了看手上的《明报》,惊讶的对项强说道:“连《明报》都报道了,说小说的纸质繁体出版权卖给了《明报》,电影版权卖给了天幕电影公司,还吹嘘说这是第一部网络爱情小说,风靡网络,深受广大读者的喜欢。”
项强也很惊讶,不过他惊讶的不是这事,而是宣传:“这没什么,宣传就是这样,反正吹牛又不犯法,还不使劲吹啊?我比较在意的是他们居然借助互联网宣传,这可是非常新鲜啊,娱乐圈还没有一个人能想到。”
陈兰道:“华仔和大伟肯定想不出这种宣传方式,多半是那小子想出来的。”
项强点了点头,若有所思道:“我们还是小看了他啊。”
陈兰试探道:“强哥你不会真相信他那天说过的话了吧?”
项强笑道:“那倒不至于,只是想要不要找个机会再找他聊聊,新的时代,有新的做事方法,在这一点上我们是比不过年轻人的。”
陈兰不以为然道:“比他优秀的年轻人多了去了。”
项强抽了几口烟,最后道:“先等等,等这部电影上映之后再说。”
……
“虽然有点少,不过蚊子腿也是肉啊,聊胜于无了。”天幕电影公司内,拿着《明报》先支付给他的1.5万港币,胡浩一脸可惜的感叹道。
刘德桦笑道:“已经很不错了,首印就有1万册,很多作家都没有这个待遇呢。”
《我的野蛮女友》字数不多,总共也就6万字,刚好出版一册。《明报》和胡浩谈的版税是10%,首印1万册,对胡浩来说这自然不算什么,但对《明报》以及刘德桦来说,这是一个高价了。
坐在旁边的黎大伟则有些担忧的说道:“我还是有点担心电影上映的事情,故事情节都可以在网上免费看到了,很多人可能会不愿意再花钱走进电影院。”
刘德桦也有这方面的担心,他看向了胡浩。
“这种心理的人肯定很多。”胡浩点了点头,先是肯定了黎大伟的担心,但很快就解释道:“其实反过来想想,大可不必,因为看小说和看电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体验。有人会不愿意花钱去看已经看过的故事情节,但更多的人还是会有进电影院,就像好莱坞的超级英雄电影一样,大部分都是改编自惊奇公司的漫画,票房一样是好到爆。”
刘德桦和黎大伟对视一眼,心想:“好莱坞是好莱坞,你是你,你以为你真可以和好莱坞比啊?”
当然,这话只能心里面想想,说出来就太不给面子了。
而且,他们也说不出来这话,因为到现在为之,胡浩带给他们的惊讶是越来越多,保不准他还真能和好莱坞比也说不定。
凡事无绝对,一切皆有可能!
胡浩虽然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也不打算解释了,转而说起另外的事情:“华哥,你创办天幕,你的真实想法是什么?或者说你想把天幕发展成什么样的一家影视公司,是像嘉禾一样,还是只做**的制作公司?”
刘德桦沉入了沉思,胡浩这是在正式和他谈合作了。
如果是以前,刘德桦肯定随口说一个答案,因为他不认为胡浩真的有资本和他合作。但现在,随着网络宣传手段的奏效,他的心态变了,开始把胡浩当做一个对等的存在。尽管他还是带着一点疑惑,但相信的成分已经大过了疑惑。
黎大伟在旁边默默的抽着烟,他是天幕的董事,但出资人一直都是刘德桦,所以天幕怎么发展,都按刘德桦的意思来,他负责运作。
这些年天幕不断亏本,黎大伟是心中有愧的,所以这个时候,他不说话是最好。
刘德桦沉默不说话,胡浩也不急,他喝了一口茶,静静的等着。
投资天幕,是他计划好的,但这些天和刘德桦、黎大伟等人接触,他渐渐的明白,投资不是他相投就能投的,这涉及到经营理念的问题。
上到一个国家,中到一个组织,下到一家公司,如果不能有统一的经营理念,是注定一盘散沙,最后分崩离析的。刚开始的时候,有外部压力,或许还能团结在一起,但外部压力一去,不同理念的人聚在一起,不仅取不到暖,反而会像刺猬一样,扎得彼此难受。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翻翻历史就可以把这些看得一清二楚。
胡浩也可以像高盛、红杉等资本一样,投资给一家公司只是为了以后这家公司上市的时候把股份卖掉,捞一笔走人。这样一来的话,理念不同也就无关紧要了,反正我这个投资人会退出的,所以你这个公司的创始人完全不用担心。
但是,胡浩不打算在娱乐行业这么干投资,这不符合利益最大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