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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柳暗花明一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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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发现那小子了,就在ktv。”包厢门突然被人推开,来人大叫道。
    曲建华正准备将酒杯砸向这个不懂礼貌的手下,一听此言,大喜:“快,叫人先堵上前后门,这次一定要抓住这王八蛋”
    他话还没说完,米拉已经踢翻了报信的马仔,夺门而去
    李珍跑不动了,靠在我身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前有埋伏,后又追兵,我有点绝望的念头。
    打肯定打不过,以我的身手估计也就能对付三两个混子,而对方少说也有二十来号人马。
    跑?
    如果是我一个人,或许有可能突围跑掉,可李珍怎么办?
    真的要抛下她?
    如果她被对方抓住,我不敢想象明天的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就在这时,我听见身后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畜生,我今天要将你千刀万剐。”
    不用回头,从声音中那股刻骨铭心的恨意就知道是米拉。
    我毫不犹豫的踹开身边的一个包厢,带着李珍闯了进去。
    与其站在门口等死,还不如进里面多活一会,至少能喝几杯酒。
    这个包间比刚才那个要大两倍多,昏暗的环境下,几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搂着包厢公主‘唱歌’。
    后面追喊声渐近,我顾不上别的,跑过去坐在了沙发角落里。
    还没等包厢主人问点什么,曲建华已经带人冲了进来,并且打开了包厢内所有的灯光。
    包厢顿时一片光亮,几个胖子急忙推开身边的公主,假装挡灯光般用手挡住自己的脸。
    米拉阴着脸提着一把寒光闪闪的砍刀,径直向我走来,整个包厢蔓延着她那股令人心悸的滔天杀气
    我故作冷静,顺手拿起桌上的‘大中华’点了一支。
    李珍却吓得浑身哆嗦,紧紧抱住我的胳膊不敢松手。
    曲建华不放心米拉,冲手下大吼:“把那小子给我砍死,砍成肉末”
    就在众混混冲上前来时,一个戴眼镜的男人终于放下手,怒喝道:“曲建华,你眼里还有没有法律了?”
    曲建华这才反应过来,细看之下不由惊叫道:“王哥,您怎么在这里?”
    王大同是金城市蒋副市长的秘书,今天陪几位外地来的领导视察官山旅游区的工作,晚上‘顺便’来ktv散散心,没想到却遇上这般事。
    曲建华暗骂今天又惹祸了,虽然跟王大同关系不错,但这么大的事,王大同也遮掩不下。
    想毕,他急忙拉住米拉,怕她把事情闹大。
    米拉甩开曲建华,直奔我而来。
    她的眼里似乎现在只有我一个人,谁敢拦她,她就砍谁。
    “放肆,还不放下凶器?”我旁边坐着一个精练男人突然站起来,挡在前面。
    米拉连正眼都没看那男人一眼,寒光一闪,挥刀砍了过去。
    突然,寒光闪烁的砍刀如时间静止般顿时停在了半空。
    因为一支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米拉。
    这把是标准的92式警枪,以米拉的目光,应该能看到枪筒里那颗慑人的铜色子弹。
    持枪的精练男人开玩笑说:“王秘书,看来你们金城的治安也不太好啊,幸亏我这次还有任务,带把枪出来。”
    王大同不好意思的笑了声:“是啊,我们金城可没有您周总的特种大队。”他特意点出周强的身份,示意曲建华不要乱来,对方真的敢开枪。
    曲建华哪能不知,急忙丢了手中砍刀,低头哈腰对王大同解释说:“王秘书,我们只喝多了酒,胡闹罢了,我这就走,打扰你们了。”
    王大同不希望事情闹大,毕竟以他们的身份出现在娱乐场所,甚至还叫了小姐陪酒,真要传出去,也是件大麻烦。
    他回头望了一眼沙发上坐着的胖子,对方点了点头,便说:“以后再不要胡乱生事,不然我第一个饶不了你。”
    “是是,一定!”曲建华打个手势让手下先撤,顺手拉了一把米拉。
    米拉再次甩开曲建华,慢慢放下砍刀,目光越过周强,狠狠盯着我不放。
    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我可能被她杀了几十遍
    我的姑奶奶,快走吧。
    曲建华暗骂米拉不知好歹,又拉了一把。
    “嗵”
    米拉一脚直接把曲建华踹飞,似乎把怨气都发泄在他身上了。
    “无法无天!”
    一直坐在沙发上的胖子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一股久居上位,不怒而威的气势油然而生。
    “中国是个法治国家,你们这算什么?土匪,山贼!王秘书,打电话让刑警队过来,全部带回去。”胖子沉声怒喝。
    “是。”胖子发话,王大同严肃了许多,掏出电话开始安排。
    领导有了指示就是速度不一样,不到三分钟,官山派出所的人马全体出动,包围了凤舞九天ktv。
    一个挫矮警官跑到王大同身前,端端正正敬了个礼,说:“官山派出所警力全部到位,请领导指示。”
    王大同没有说话,稍微把头往胖子那边一斜,暗示大领导在那边呢。
    派出所所长也是久居官场的人物,七窍玲珑,他立即转头对着胖子敬礼,又把前面的话重复一遍。
    胖子点点头,说:“你安排吧。我只有一点要求,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说完,带着王大同几人离去。
    走到门口时他又转过头来吩咐:“不要为难那俩孩子,注意保密,他们应该还是学生。”
    做完笔录从派出所出来时已经是后半夜,夜风有点凉飕飕的。我双手插在裤兜,嘴上吸着一支烟吊儿郎当走在前面,李珍穿着牛仔裤,双手抱在胸前静静的跟在后面。
    “那个胖子是好人,还记得照顾下我们,不然哪能这么快就出来。”她说。
    “好个屁,人家是大领导,怕事情传出去对他声誉不好,才故意找个理由要求保密。”我满不在乎的说。
    路上安安静静的,没有一个人,只有孤独的路灯静静注视着我们。
    “你今晚就回去吧。”我回头搂过李珍说。
    她依偎在我怀里,很不情愿:“明天再走,反正他们都在拘留所里,一时半刻也出不来。”
    “不行,曲家的势力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小的拘留所,怕是留不住。你马上回去,这段时间最好少出门。”我正经了许多,停下脚步对着她说。
    “那你去哪?不给我治病了?”李珍对视着我,话意虽然带点颜色,眼光却是圣洁无比。
    “改日吧”我坏坏的笑了声,又说:“我连夜进山。”
    “好吧,你一定要回来找我。”她用冰凉的手指轻轻抚摸着我的脸颊,不舍的说。
    送走李珍,我又给火炮打个电话,还是打不通。
    算了,不管了。
    以马奶干的身手,火炮应该出不了什么事。
    我回酒店背起悟空,顺路进超市买了点东西,踏着夜色冲进了苍莽无边的群山深处
    傍晚时分,残阳透过茂密的树叶洒落在林间,留下一道道灿烂的金辉光芒,晚风吹拂,落叶飘散,远处不时传来一阵阵野兽的吼叫声,更有晚归的鸟儿扑腾扑腾得在空中飞过。
    我在深山中流浪了半个多月,每日训练悟空,找些甜美野果,整个野味烧烤,日子倒也过得随意洒脱。
    不过人类毕竟是群居动物,虽然在山林中自由自在,但心中始终空荡荡的,好似缺少点什么。
    再呆几天就出去吧,想必曲建华也不会把全部精力放在这件事上,我想。
    前面有一棵高大繁茂的桐树,我背着旅行包灵巧的爬了上去,找到一处可以睡觉的宽大枝桠,躺好身子,切换意识。
    悟空从睡袋中跳了出去,它在山林中身形更加矫捷,经过刻意针对性的训练后,已经可以单独狩猎了。
    它在树枝上荡来荡去,双眼不停搜索着四周寻找猎物。
    突然,从矮树丛中窜出一只灰色的野兔。
    悟空大喜,抽出屠猫剑,灵巧的跳下树枝,向野兔袭去。
    野兔温顺的性情仅仅是对于人类而言,它发现敌人是一只比它还小的幼年猕猴后,毫不在意,冲悟空尖叫几声,意思是让悟空赶紧滚蛋。
    悟空身体虽是猴子,但思维意识却是我,怎能被一只兔子吓退?
    只见悟空速度不减,高高跃起,一剑刺向野兔脖颈。
    野兔御敌只有一招,兔子蹬鹰。
    它躺倒在地,后退蓄力,在悟空接近它时双腿狠狠踢出。
    可惜野兔一根筋的脑子并没有意识到悟空手里还拿着一把锋利的‘宝剑’。
    悟空躲过蹬来的双腿,改刺为劈,一剑劈在野兔后腿的关节处。
    力量还是太弱,看似狠厉的一剑,连野兔的皮毛也没砍破。
    不过也不急,兔子没有能够威胁到悟空的攻击能力,而且速度也不快。悟空快速转换着位置,不停的在野兔身边转悠,冷不丁刺出一剑。
    没过多长时间,野兔已经见血,它见悟空不好对付,转身就逃。
    就在等你跑。
    悟空暗笑一声,追上前去,一剑刺入野兔肛门。
    野兔受疼摔翻在地,被轻而易举的了结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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