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有筋骨的宋体
林七月很规矩的排着队,只偶尔看一下她前面还有多少个人。
很快就到了林七月。
这边负责报名的,是年老的杨夫子和年轻的赵夫子。
杨夫子对林七月有明显的厌恶。
他早就听到了周围人的议论,对林七月并不陌生,知道她就是祸害了沈砚的女子。
说起来,当年沈砚离家出走,容山书院也是损失惨重的。
那一年,正好是三年一次的科举会试,沈砚虽然还没有中举,但他早就才名在外,被几间学院联名举荐,可以秀才身份破格参加会试。
沈砚还是当时的状元热门人选。
夫子们都信心满满,要是沈砚以秀才身份考取状元,容山书院肯定名声大噪。
谁都没想到,沈砚会一气之下离家出走,直接放弃了前程仕途。
这一切,都是因为林七月。
她现在居然好意思来比赛?
她是想出名想疯了吧!
杨夫子压住内心的火气,撇开视线看向林七月后面。
“下一个!”
他准备无视林七月,他不想浪费时间。
他以为林七月就是来出名的。
林七月身边的人不敢笑她,怕被她打,但外围那些看热闹的人,还是发出阵阵哄笑。
“林七月,你能不能要点脸?”
“人家夫子都不想看你写字,怕污眼睛!”
“还不赶快让开!”
“别耽搁后面的人报名!”
林七月身子微微向前倾,双手撑在桌子上,眼神略显凌厉的盯着杨夫子。
“为什么不让我报名?”
和林七月的眼神对上,杨夫子心里突了一下,突然记起,眼前的女子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恶妇,她能强~上了沈砚,也能瞬间打趴下一群拿着棍棒的男人。
要是他不准她报名,她会不会一拳将他打趴下?
这时候,赵夫子轻轻扯了一下杨夫子的衣袖,提醒他不要节外生枝,也就写一个字的时间,何必去为难她?
今天的比赛连县令大人都到场了,杨夫子也知道不能惹是生非。
罢了罢了,他不和恶妇一般见识。
杨夫子很不情愿的,将纸张铺在桌子上,小声嘀咕:“既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一张白纸!”
林七月像没有听到他的话,拿起笔,很随意的在纸上写了一个“好”字。
杨夫子本来还想说一些难听的话,但下一刻,他看到林七月写的字,呆住了。
他从没看见过,有人写宋体可以如此随意,偏偏如此随意写出来的宋体字,竟然是丰筋多力,雄奇奔放。
赵夫子错愕的捧着那个“好”字,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有筋骨的宋体。
宋体书法的特点是丰筋多力,字体结构坚实而丰满,笔力强劲有余,有云游雨骤之势,亦有横扫千军之力。
所以,宋体书法比较适合男子。
他一直以为,只有男子,才能写出宋体书法的真谛。
可现在,刚刚写这个字的是一个女人,传闻中大字不识一个的蠢女人!
如果不是亲眼目睹,他是打死都不会承认,林七月能写出这样有筋骨的宋体字。
林七月淡淡的问了一句:“这字能不能过?”
杨夫子回过神来,和赵夫子齐声道:“能过!”
不仅能过,还极有可能今年的第一名就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