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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初入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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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兰的《蝙蝠侠前传》三部曲,谷雨是非常喜欢的,尤其是第二部《黑暗骑士》,可以说是超级英雄的巅峰之作。
    该片塑造了一个与以前不同,或者说是一个更加真实的世界里的英雄形象。也成功塑造了一个强大,真实的反派。
    看系统的意思,是要蝙蝠侠彻底的赢?
    或者让小丑彻底的失败。
    那无所谓了,有他这个逍遥派掌门进入这个世界,让小丑遇到彻底的失败,还不是轻松愉快的事情?
    所以谷雨先点了一个外卖,然后打开电脑,开始看《蝙蝠侠前传:黑暗骑士》。
    在戈登局长的协助下,蝙蝠侠将犯罪分子逼到墙角的时候,哥潭市正在从黑暗的边缘回到风气清明的安全城市。此时出现了一名叫做“小丑”的狂人。他不在乎金钱,也不求名利,他制造爆炸和屠杀,小丑所要做的就是对人性重新做考量,他要迫使从不杀人的蝙蝠侠手上染血。
    而且他几乎成功了,他让检察官哈维丹特堕落,他让蝙蝠侠失去了挚爱,即使到了最后,他要让蝙蝠侠背负骂名。
    但最后双船试验,却是罪犯和警察们一起战胜了小丑,小丑彻底的输了。
    是的,他是输了,可是他依旧造成了很大的混乱。
    蝙蝠侠赢了公利,却失去了私有。
    这是《黑暗骑士》的剧情,诺兰的蝙蝠侠系列是三部曲,还有第一部《侠影之谜》,以及第三部《黑暗骑士崛起》
    为了多了解当时的社会环境和电影人物的性格,他一口气把三部影片都看完,又在网上查了点资料,呼出系统菜单,按下接受键。
    唰~
    白光一闪,整个人消失不见,只留下一张轻轻旋转的电脑椅。
    ……
    “哗啦啦……”
    “哗啦啦……”
    还没睁开眼睛,谷雨便听到海浪潮起潮落的声音,同时感受到凌冽的海风,带着苦腥的味道,将整个人包围着。
    感觉自己趴在沙滩上,身上潮湿阴冷,周围还有很多人,男女老少都有,这是什么地方?
    谷雨睁开眼睛,坐起身来。
    海风凶勐,海浪滔滔,不断地拍打着防洪坝,周围都是落魄狼狈的人,一艘渔船搁浅在岸边。
    他正想打开系统面板,就见一个披头散发,狼狈不堪的家伙站了起来,手里拿着一个对讲机,滴咕了几句,叫道:“虽然咱们的偷渡船偏航了,但其实离哥谭不远,接应我们的车马上就到,大家等一会儿,别闹动静,听见了没有?”
    看样子,他是这群人中的组织者。
    听他语气,这大概是一伙偷渡客。
    果然刚想到这里,便有一股信息进入谷雨脑海之中。
    那辆渔船是一艘偷渡船,更准确的说,是从东南亚菲国起航,驶向阿美利坚西海岸城市哥谭的偷渡船。
    谷雨,二十岁,菲国华裔,父母双亡,因为得罪了当地黑帮,逃窜着上了这艘驶向异国他乡的偷渡船。
    结果没想到,眼看抵达阿美利亚西海岸,结果遇到海上风浪,偷渡船被吹得偏离路线,到了一处不知名的海滩,船搁浅倒在岸边,所有人都是涉水游过来的,中途好像还死了不少人。
    而那个披头散发的家伙,正是这次组织偷渡的蛇头,也是这艘船的船老大。
    现在众人身处异国他乡,大家都六神无主,众人面面相觑,默默点了点头。
    蛇头又拿着对讲机滴咕了几句,一辆标有“拉尔斯公司”字样的中型冷藏式箱型货车缓缓驶向了众人所停的岸边。
    蛇头来了精神,大声叫道:“哥谭警方查得紧,大家不想被抓就跟着我,我会安排你们到安全地方。”
    人们想了想确实如此,这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的,就算投奔亲戚,也得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再说。于是众人就跟着他一起。
    一个膀大腰圆面相凶恶的黑人壮汉从卡车驾驶座上下来,和蛇头寒暄几句之后,让他领着偷渡客们,排队进了货车车厢内。
    谷雨想了想,也跟着挤在偷渡客里面,既然已经到了哥谭,那就需要一个可以安稳定居的身份,暂且跟着大流,看看情况如何。
    卡车启动引擎,车厢里挤作一团的菲国偷渡客们小声地交头接耳着,谈论即将到来的美好生活。
    这是菲国的宗主国,有高薪的职业,有比香江还健全的基础设施,这里有老家所没有的希望。
    在香江当菲佣,几十年依旧是菲佣。
    来到宗主国,说不定有机会一飞冲天。
    同是前殖民地的人们,那些墨西哥裔的家伙们,都有机会拿到选票,菲国想必也可以。
    谷雨听到众人的议论,没有说话,只是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一群偷渡客,还想在哥谭取得机会,可能吗?
    ……
    货车开了许久,终于停了下来。只听“哗啦”一声,车厢门被人打开。
    众人首先看到一个小胡子的白人男子。
    谷雨一眼扫过去,注意到这个家伙模样凶狠,眼角有个疤痕,让他看起来很狰狞。
    这是一个标准的黑帮家伙。
    谷雨很熟悉这种人,和日本鬼子和西夏擒生军一样残暴的物种,残忍、凶狠,嗜血,本质上属于无恶不作的亡命之徒。
    “都下来。”男子凶狠的看着众人,喊了一声。
    紧接着明晃晃的手电筒灯光照了进来,众人赶紧捂住眼睛,谷雨却已经注意到了周围的环境。
    货车停在一间大仓库里,周围站着七八个枪手,灯光昏暗,朦朦胧胧的看不清其他。
    这是进了贼窝了啊。
    谷雨心中微微一动,便随着大家伙一起除了车厢,在某个黑人枪手的指挥下站成一排。
    那个白人大汉扫了一眼偷渡客们,大声说道:“听着,你们来到哥谭,那就是进了我的地盘,我会在明天安排人带你们去工作,给我好好的干活,谁敢偷懒,我就把他扔进太平洋里去喂鱼。”
    说到这里,他转头对一个小弟道:“明天就送到拉尔斯那里做粉,他已经给我要过好几次人了。”
    谷雨眉梢一扬,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不会是什么面粉或者脂粉,肯定是那种腌臜勾当。
    而一个做粉的老板,肯定也是凶狠残忍的黑心资本家。
    落到这群人手里,基本上等同于做了奴隶苦工,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与漫长的工作时间折磨下,短短几年间就失去生命。
    来哥谭的偷渡客大都有自己的门路,当即有个中年男子用不甚熟练的英语说道:“先生,我来哥谭是投奔亲戚的,我有自己的…….”
    “砰!”
    一声枪响,白人大汉的手枪往上一举,扣动扳机,直接吓停了中年男子的话。
    那大汉走过去,一拳打在中年男子的脸上,把后者直接打飞一米远,重重摔落在地,这才冷笑道:“一个黄皮猴子,别把自己当回事!”
    中年男子惨叫一声,蜷曲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呻吟。
    白人大汉不肯罢休,又恨恨的踢了那个中年男子一脚,男子又是惨嚎一声。
    偷渡客们顿时吓傻了。
    一个个的都不敢说话了。
    白人大汉看向众枪手小弟:“把他们领到帐篷里去睡觉,明天早上再送去拉尔斯那里,那只黑蝙蝠每天晚上神出鬼没的,咱们只能白天行动。”
    “等一等。”
    那个黑人司机从人群中一把拽出一个十几岁干瘦短发女孩,笑着说道,“老大,我听说甘伯尔先生特喜欢玩sm,尤其是对这种瘦弱的,一鞭子打个半死的这种,要不把这个给他送去?”
    “送给他?你的意思是你先试试?”
    “还是老大懂我。你放心,我从后面过,保证甘伯尔先生拿到手的时候还是原装货。”
    “那你可别玩死了。”白人大汉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看到那个女孩被拉出来,偷渡客们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女孩的母亲扑了上去,要夺回自己的孩子,却被这黑人大汉朝肚子上踹了一脚,横飞着撞飞好几米远,头破血流。
    刚才被打地上的中年男子也咬着牙起来,一把抱住黑人的大腿,说什么也不松手。
    “该死的黄皮猴子!”黑人大汉找过一根棍子,一下子砸晕了对方,继续拽着女孩往一边走,嘴里还叫道:“一群黄皮猴子,还想扰了我的兴……”
    便在此时,谷雨向前一个跨步,瞬间挡在黑人大汉身前,和黑人大汉高大的身躯相比,一米八的谷雨犹如豆芽一般。
    “找死.”
    黑人壮汉狞笑着松开女孩的手腕,筋肉盘纠一拳挥出,奔流拳势刮起了烈烈劲风。
    旁边枪手们的嘴角都含着笑意,准备看到这个出头的家伙头破血流、颓然倒地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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