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灭口美人床
万方成沉默了一小会,叹了口气答道:“这个客栈其实是聚鹰帮的产业,我是聚鹰帮北方的一个小分舵的舵主,在这里挂名做老板。只不过,这里天高皇帝远,事实上这个客栈与中原总部联系不多,基本上可以说是独立的,以前也很少有中原的帮中兄弟到这里来。”
我再问:“你还负责监视这个镇上江湖人物的一举一动吧?我刚才在外面大堂给了跑堂的几锭银子,是不是你看到银子后下令去招来聚鹰帮的高手?你没想到现在我还能站在这里问你话吧?”
他没有回答,似乎是默认这一切。
我继续问:“我的银子到底与聚鹰帮有什么关系?为何聚鹰帮出动这么多高手,追查区区几锭银子的来源?”
万方成回答得比较模糊:“具体原因在下不太清楚,我也只是奉命行事。一年前就接到命令,见到银子底部印有鹰图案的,想办法把银子主人留住,并立即向上面报告。”
我问:“银子背面的鹰图案,到底代表什么?”
万方成答:“坦白说,我在这个客栈经营多年,从来没见过印有鹰图案的银子,今天是第一次见到。但是帮内的人都知道,聚鹰帮有一个秘密金库,里面收藏的银子都印有鹰图案,这些银子作为储备金,基本不在市面上流通,所以江湖上几乎没人见过背面有鹰图案的银子。一年前我接到命令时,上面说金库失窃,帮中正在全力追查此事,要各地分舵特别留意检查印有鹰图案的银子。”
很显然,关于秘密金库和鹰图案银子的事,万方成是道听途说得来的,所以他敢毫无顾忌地告诉我,他身份低微,无权知道帮中的核心机密。
金库失窃,不知道是真是假,也许是个托辞,以聚鹰帮的势力,怎么可能连自己的核心金库都保护不了?这点很难说得通。但是,对人宣称金库失窃,岂不是明着告诉别人,聚鹰帮太无能了?惟一的解释是,当时发生的事情,远比失窃更为严重,但又必须保密,两害相权,只能以失窃来掩饰这件事。
一切可能还是与那件东西有关,但是,那到底是件什么东西?目前为止,我只知道吴智带着一帮人在找这件东西,聚鹰帮的年轻人带着多位高手也在找这件东西。阴差阳错,他们都认为东西在我手上。
吴智和聚鹰帮的人从没明说东西是什么,这个可能性也有两点,第一是这件东西极为机密,不能随便向人提起,第二是他们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只是奉命行事,顶多听说过那件东西的外观,比如形状、颜色和太小。
无论如何,以万方成的档次,肯定对这件东西一无所知了。从根本上说,他只是一个商人。
我问万方成:“刚才大堂来了六个聚鹰帮的高手,其中五个是你们帮主的五大护卫,另外一个年轻人是谁?”
万方成答:“统领这五个护卫的,只有一个人——归无情,他是聚鹰帮的头号杀手,武功仅次于上官帮主。我以前也只是听说过他,此人是近几年横空出世的高手,江湖人称‘无情剑’。坦白说,你没被他杀死,我觉得很惊讶。要么就是你武功比他高,要么你们两人还有什么协议。”
我冷笑:“这两点你都猜对了。他们既然不住这里,就是另有秘密据点或者联络处,我想知道这个据点或联络处在哪儿?”
万方成苦笑了一声:“你杀了我吧,这点我不能说。说了也是死。”
我没有杀他,作为聚鹰帮的帮众,当然有其不能对外人道的秘密,杀了他也没用。
我再一次转换话题问道:“从昨晚到今早,这个客栈有没有住进一个满脸病容的女人?大约二十五六岁,脸色蜡黄,衣服也是黄色的,可能还有别的人跟着她。”
万方成低头想了想,然后摇摇头说:“没有,昨晚只住进了五个客商,但看上去像是江湖人物,分两波来的。此后不久又住进了一个单身漂亮姑娘,大约二十岁,穿紫色衣服。”
我最后问道:“你在这里多年,有没有听说过‘塞外四杰’的名号?有没有见过这四个人?”
万方成道:“知道但没见过,听说来过秀水镇,行踪显得很隐密。他们是这两年崛起的盗窃团伙,据说偷盗的技术很高明。只不过,他们的称号有点名不符实,因为四个人主要在中原一带活动,塞外的朋友几乎没听说过他们的名号,更没见过他们的踪迹。”
我觉得没什么可问的了,站起身朝门外走去,开门时我感觉背后刀光一闪,出于本能,立即拔剑后跃,正看到万方成从枕头后摸出一把长匕首,往被子隆起的地方使劲插下。
我用剑格开匕首,惊讶地问他:“为何无缘无故杀人?”
万方成苦笑道:“刚才的谈话,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否则我必死无疑。”
我心中升起一股悲愤之气,心想我问的基本都是常识性问题,并没有逼你透露聚鹰帮的机密,你又何必为此要了别人的命?人家怎么说也跟你同睡一张床,你可以不讲情义,也不能把人家当成猫狗,想杀就杀。
再说了,事情因我而起,她这么屈死,岂不等于我间接杀了她?这几天以来,我虽然对江湖人物没什么好感,但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因我的言行而被杀,就算她是个低贱的烟花女子,我也无法心安。
我掀开被子,立即脸红心跳,直怪自己太过鲁莽,因为里面的女子一丝不挂。她大概十八九岁,顶多二十,面目姣好,皮肤像雪一样白,只不过满脸恐惧之色,全身缩成一团,头发散乱,双手护胸,瑟瑟发抖。
我移开视线,盯着被子一角,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带着哭腔答道:“我叫阿红,请别杀我。”
我抓起床头的一堆衣服,扔给她,命令道:“赶紧穿上衣服,离开这里,走得越远越好。”
阿红立即从床上起身,顾不上羞耻,手忙脚乱地穿衣服。我极力想控制自己不去看她,还是不由自主偷瞄了一眼她的侧影,这是一副充满诱惑力的胴体,曲线玲珑,凹凸有致,胖瘦适当,几乎称得上完美无暇。除了能最大限度地勾起男人的幻想和欲望,也能让人产生强烈的怜惜之心。
我心想,万方成这个老混蛋,选择女人眼光精准,却是个冷血动物,只有欲望,没有温情,不懂得珍惜世上美好的东西。
阿红本想快点穿上衣服逃离此地,没想到心急忙乱之下,欲速则不达,衣服不是前后搞反,就是左右不分,穿了许久,仍然衣衫不整。
万方成看着阿红的慌张样子,惨然笑道:“你放了她,会给我们两人带了很多麻烦,甚至有性命之忧。人在江湖混,不能有太多仁慈之心。”
我冷笑:“我自踏入江湖以来,麻烦已经够多了,也不在乎多这么一件。还有,请你仔细想一想,如果我要消除刚才谈话给我带来的潜在麻烦,应该杀的是你,而不是她。她只是个局外人,没有人会注意一个烟花弱女子的一言一行”
我盯着他,强装凶狠地说:“对我而言,你的威胁比她大。”
万方成沉默不语,我用剑指着他,说:“记住,我不逼你,也不杀你,但你也不能杀她。咱俩刚才的谈话,两个人知道,或者三个人知道,区别并不大。”
万方成叹了口气,说:“既然王兄弟如此仁义,我又何敢再杀人呢。只不过,我还要奉劝王兄弟一句:你虽然剑法高妙,但年纪轻轻,且从你刚才的表现看来,江湖经验不足,又心软仁慈,凭你一个人,绝不是归无情的对手。况且,他身边还有五大护卫。所以,你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我冷笑说:“谢谢善意提醒,但你未免太高估了归无情。刚才在大堂里我们交过手,我没出招,他都杀不了我。至于那五大护卫,根本不堪一击。”
这话倒也并非完全自夸,归无情出手迅捷阴狠,当时把我攻了个措手不及,只怪我江湖经验不足,而且事先有意在那漂亮紫衣姑娘面前显摆,没有全力戒备,否则就算我出手杀不了他,自己也不会这么狼狈,全身而退绰绰有余。当然,那五个护卫确实是个障碍,如果一拥而上,我抵挡起来可能会很吃力,但坚信他们要杀我没那么容易。
万方成欲言又止,这时阿红终于穿好了衣服,还整理了一下头发,走到我面前弯腰行了一礼,怯怯地说:“谢谢王大侠的救命之恩,有机会我做牛做马来报答你。”
我尽量用冷淡的语气说:“记住管好你的嘴,别给我惹麻烦就算是报答我了。”
她含泪点点头,转身朝门口走去。
我心想,自己号称大侠许多年,踏入江湖以来所有的人都把我当乞丐,倒是眼前这个低贱的烟花女子将我称作“王大侠”,这个称号我自己在心里默念了许多遍,从别人嘴里说出来还是第一次,而且听得出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没有一丝吹捧或客气的成份。
我不禁怔怔地从背后看着她离去,她穿上衣服后仍然明艳照人,我感觉这个世界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这么一个如花的女子,可悲地成为万方成这个老家伙的玩物,而且还得不到一丝怜悯与尊重,随时可能成为刀下之鬼。
再看万方成,一脸胡碴,嘴大眼斜,满身肥肉,人物猥琐不堪,他凭什么夜夜笙歌,糟蹋这些花季姑娘?想到这里我心里就有一股气。
我又重新坐下,对万方成说:“进店时我就给了你五锭银子,这笔帐我要跟你好好算一算。首先给我开个房间,然后把你店里最好的招牌食品挑几样送到我房里,还要给我两套合身的衣服,准备水给我洗个澡。”
最后我冷冷地命令:“还有,我要住在昨晚来的那五个客商隔壁,不要问为什么!”
万方成立即恢复了老板的神态,点头哈腰笑道:“王兄弟尽管放心,一切照办。”(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