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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四章:小露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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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不论糜芳怎么想,典韦都是不在意这些的,他的人生观相对简单,吃得好,睡得香,有架打,这就够了,现在的典韦,连个媳妇都没有,就更不会想那些有的没的了。
    见典韦挥手间就砸出一个个大坑,王轩脸上挂着微笑,一副见惯了的样子,心中却掀起波浪,你特么确定还是个人?
    虽然之前典韦就说过自己是罡气外放的境界,但单纯的境界介绍并不能让王轩明白这到底是个什么状态,刚刚厮杀的时候,典韦也没用全力,所以,直到这一刻,王轩才明白所谓的罡气外放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简单的来说,就个人形自走火炮,或者用火箭筒更恰当一些,在其罡气覆盖的半径之内,威力比特么火箭筒都强出数倍,至少,一般的火箭筒没办法在地上炸出一个两米多深的大坑,最重要的,这是无限弹药,起码在典韦罡气耗尽之前是这样的。
    王轩都不能想象,若是给典韦换上大铁戟,又会是个什么光景!
    反正王轩确信,若是自己正面对这一拳,就只能雇佣一批人给自己到处捡尸体了,稀碎稀碎的尸体!
    微微摇头,放弃了脑海中自己变成一地碎肉的想法,王轩转过头来自然而然地对着糜家的护卫说道:“受伤的到一边清理,包扎伤口,没受伤的赶紧来整理搬运尸体。”
    许是刚刚王轩和典韦救了他们的命,也许是因为王轩身上的上位者气势太足,除了少数几个护卫看了糜芳一眼之外,其他的都立刻行动起来。
    糜芳也愣愣地点了点头,一点反对的意思没有,说实话,这会他也有些不知所措,刚刚经历一场大战,险死还生,此刻放松下来感觉精疲力竭,若不是救命恩人王轩还在这里,他都要倒头就睡了。
    “你们,等等!”王轩见这些受伤的护卫,直接就在身上私下带血的布条用来包扎伤口,立刻出声阻止。
    你确定那些血迹是自己的?
    这特么直接就往自己伤口上包扎,就不怕的了艾滋?
    好吧,这里没有艾滋,但鬼知道有没有别的病,就是感染破伤风也受不了吧!
    一群伤病不明所以地看着王轩,王轩叹看口气直接说道:“不要这么包扎,会让伤口腐烂的!”
    “糜芳兄,你车队之上和有干净的布匹。”王轩扭头看向糜芳。
    “有的。”
    “那好,拿出来一匹,撕下来一些就够了。”
    “但凭王公子吩咐。”
    王轩吩咐人取来布匹撕成五公分宽的布条,又让所有人把伤口用清水彻底冲洗干净,再用布条包扎起来,车队之上,连最基本处理伤口的药材都没有,看的王轩直摇头。
    在大明的时候,他可是早早就在军中普及了军医,对于伤口的清创处理和伤药的制作找就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体系。
    王轩在空间中取出一张‘刀兵符’,这玩意那道士也只预备了几张,现在王轩还不会自己绘画符篆,可谓是用一张少一张。
    不过,考虑到糜贞,嗯,以后糜芳就是自己兄弟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糜家的护卫也算是自己的护卫,这才算说服了自己。
    让人取来一罐子清水,王轩调动了体内大量灵力,用尽全力催发了手中符篆,顿时,一阵耀眼的乳白色光芒从手中亮起,遥遥朝着陶罐中的清水中一指,一道白光直射在了陶罐之中,水波一阵荡漾,清水中立刻泛起点点光芒。
    事实上,正常用法只需要一点点灵力为引即可,或者直接点燃插在水中也行,但为了追求声光效果,王轩才故意如此做的,没办法,什么法术都不会,只能笨拙的用灵力硬堆。
    这道不是王轩想要装逼,而是单纯地想要让大家更相信,这东西对治疗伤口有意想不倒的作用。
    毕竟,酒香也怕巷子深,现代社会培养出来的人更知道,包装和广告的重要性,他能让淀粉片变成包治百病的良药,最终的是,还真又能给你吃出效果来,然后主动帮你义务安利!
    就是这么神奇!
    就像现在,百来人都睁大眼睛惊奇看着这一幕,完全不明所以,但感觉好厉害的样子。
    “受伤的人,没人喝一口,能加速伤口愈合,防止伤口腐烂。”
    王轩一句话说完,受伤的立刻争先恐后地凑了上去,生怕自己抢的慢了,前面的人把这加力法力的水给喝光了!
    “排队!”王轩厉声一吼,那身上位者的气息展露无疑,立刻让队伍变的十分有秩序起来。
    一旁糜芳看的暗暗称奇,心中不由自主地开始猜测其王轩的来历了,只要有功法,武艺可以学习,实力可以修炼,这些东西,通过努力都可以得到,但这身完全来自上位者的气势,让人一见便不由自主的听从命令的能力,却一定是世家大族或者是深居高位者才能拥有的。
    这是掌控了千人万人生死,一言可定兴衰者才能培养出来的。
    贫民百姓,即便像典韦这种绝世猛将,他糜家这种天下有数的豪商,都根本不可能拥有这种气势。
    一直躲在车厢之内的糜贞更是看的两眼开始冒小星星,上一次见到有这种气势者,还是远远在陶恭祖身上看到过,其他人,即便是他大哥,掌握上万户奴仆的糜家家主,身上也没有这种气势。
    排着队,一人一口之后,所有伤者都直观地感受到伤口再也不疼了,而是微微产生一种酥麻感,这是伤口开始愈合的标志,越是亲身体验过,越是知道这一口水给自己带来了什么。
    在这里时代,虽然人的身体素质都强了后世不知道多少倍,但由于医疗技术的落后和医生的缺少,受伤之后普通人只能听天由命,祈祷自己运气够好,伤口不会感染发炎最后要了自己一条小命。
    只有真正的上位者,才能有医师来给他们治疗。
    所以越是底层人,越是知道珍惜,一群伤者顾不得地上满是血迹,纷纷跪下来给王轩行礼。
    王轩坦然受了这一礼,只有如此,这些护卫才会觉得心安,毕竟,他们除了一条烂命之外,没有其他能报答王轩的东西。
    哦,不对,他们的命都是糜家的,他们没有任何能报答王轩的地方!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这些社会底层的人,连被称为百姓的资格都没有,好一点的叫草民,剩下的只能叫做奴仆了,身家性命全部是主家的,连自由都没有。
    即便如此,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卖身为奴的。
    因为卖身为奴后,虽然失去了自由,但你的吃喝全部由主家供给,即便是到了灾年荒年,也不用为吃不上饭担心,与那些动辄被冻饿而死者,已经强了千倍万倍了。
    这些草民可没有那种‘不自由,毋宁死’的觉悟。
    那都是吃饱了撑的人才有资格玩的,饭都吃不饱的人,没心思琢磨那些有的没的。
    所以,之所某岛上有这么多闹事的暴乱的,就是袁大大的错误,让他们吃的太饱了。
    让伤者在一旁休息,王轩又开始指挥那些没受伤的清理地上的尸体,把刀枪兵器和身上的东西都翻找出来放在一边,尸体直接扔到大坑里填土掩埋。
    “王公子,这些贼匪身上的东西为什么要留下,这个,有什么用?”糜芳现在这句公子叫的更加有底气了,便是因为公子这两个字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用的。
    《仪礼·丧服》:“诸侯之子称公子。”
    先秦称诸侯的儿子为公子,比如大名鼎鼎的战国四大公子,到了汉朝便泛指豪门士族的年轻男子,是对官僚贵族之子一种尊称。
    “这个当然有用。”王轩朝着那一堆兵器努努嘴,“你就不觉得这些贼匪战斗力太过强大了吗?”
    “呃……我明白了!”糜芳眨眨眼,恍然大悟,“确实,这些应该都是贼匪中的精锐,不然,我带的这一百多家中护卫都是好手,一般的贼匪早就给杀散了。”
    “……”王轩无语地看了糜芳一眼,什么特么玩意你就明白了!
    我特么说的是这个吗?
    不是看在你有个好妹妹的份上,我特么才懒得搭理你!
    “你去好好看看他们的兵器,分明都是统一制式的,这可不是普通贼匪能拥有的东西!”说着,王轩目光看一旁被五花大绑的两个俘虏,“我说的对吗?”
    王轩扭头,一脸笃定地看着地上的两个俘虏。
    这会,糜芳终于是意识到了什么,脸色瞬间变得难看无比,铁青着一张脸,朝着那堆武器走了过去,拿起一把把厚重的环首刀看了起来,无论是样式,还是规格,都一模一样,再者,上面还雕刻有同样的花纹,明显是同一批生产的。
    而贼匪们是绝对没能力打造这种刀具的,所以,发生了什么不言而喻。
    这些所谓的贼匪,要么是大汉官兵假扮的,要么就是地方豪强的私兵,没有第三种可能!
    可不论具体是谁的,都不是糜芳,或者说整个糜家惹得起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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