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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8章 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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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要看你们离婚时,双方是怎么样约定“行使探望权”的。如果你们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应该没人敢阻拦。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你探望权,你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你探望权,并通过判决书确定有关单位(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协助你行使探望权。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去幼儿园探望。如果有关单位、工作人员阻碍探望,要负法律责任。《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有以下一些条款,请你仔细研究一下。【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具体要看你们离婚时,双方是怎么样约定“行使探望权”的。如果你们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应该没人敢阻拦。
    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你探望权,你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你探望权,并通过判决书确定有关单位(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协助你行使探望权。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去幼儿园探望。如果有关单位、工作人员阻碍探望,要负法律责任。
    《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有以下一些条款,请你仔细研究一下。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二十六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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