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为徐浪准备的
徐浪挂了电话后,抹了一把汗:“这小妞太难对付了,看来得尽快拿下,要不然会越来越凶。”
一个在热恋期间的女孩,聪明的男人都会立刻将其拿下,只有在她的身上打上自己的烙印,才能把她与生俱来的温柔逼出来,这是自然规律,不能说是真理。
洗完澡出来,徐浪忽然接到了卢玉玲打来的电话:“哥,你猜我在哪,嘻嘻。”
徐浪暗道惭愧,自从来黑水赴任前占有了她后,就没有去看过她。
可是这美女竟然没有任何埋怨,听到徐浪的声音还是很开心。
“在哪,你不会跟我说在黑水吧?”
因为卢玉玲的老家就在松湖乡,徐浪有这个猜测一点都不奇怪。
果然,卢玉玲娇笑道:“我就在县城哦,你方便见我吗?”
徐浪激动不已:“快告诉我地点,我马上去接你。”
当徐浪见到卢玉玲时,发现这美女比以前更美更有韵味了。
不愧是少妇,无论是颜值还是身材都比姑娘时要吸引人,加上她的长发扎了个马尾,显得更加有活力,非常好看。
“你是一个人吗,你的儿子呢?”
卢玉玲说:“孩子的爷爷和奶奶来了,他们在照看。”
“哦?”徐浪惊奇地问:“你是不是改变主意了?”
“有点。”卢玉玲小脸绯红,搂着徐浪的脖子说:“两个老人确实非常喜欢孩子,疼得不得了,我在家里都感觉是多余的。”
徐浪瞪大眼睛问:“你这话是啥意思?”
卢玉玲说:“我想过了,孩子跟着他们过肯定会比跟着我过好得多,他们是有钱人,可以请专业的保姆照看,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打算答应他们把孩子带回去。”
“这……”徐浪大出意外:“那你舍得啊,上次不是说打死都不会把孩子给他们的吗?”
卢玉玲说:“是因为那时候还不认识两个老人,前不久敏姐带他们过来看孩子,我才发现他们人很好,对我和孩子也很好。
“另外,看到他们年纪那么大了,却因为儿子不出息,搞得他们有孙子都见不到,其实挺可怜的,他们见到孩子后,就说不想回去了。”
徐浪说:“这么说你是同情他们了。”
“是的。”卢玉玲说道:“不过主要还是我觉得孩子跟着他们会过得好,跟着我的话会受很多苦,二老也答应了,我可以随时去看孩子,所以……我想来问问你的意见,然后再做决定。”
虽然儿子不是徐浪的,但是卢玉玲却已经属于他,这么重要的事情,当然是想征求一下徐浪的意见。
徐浪想了一下,说道:“遵从你的本心就行了,站在孩子的立场看,的确是跟着爷爷奶奶过得好,不过会少了你的母爱关怀,而你也会很想孩子的,在一段时间内,你会过得比较辛苦。”
卢玉玲说:“这些我都想到了,我在火狐狸上班,过得还是蛮充实的,如果很想孩子,我就利用节假日去看他。”
“嗯。”徐浪说:“你这么说,证明你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对了,你妈知道吗,她会不会不舍得孩子而反对呢?”
卢玉玲说:“她虽然不舍得,可听了我的分析也勉强同意了,她也可以随时去看外孙。”
徐浪笑着把她抱起来说:“既然这样那就决定了,现在不要去想其他,让哥好好疼你。”
卢玉玲搂得更紧:“哥,我真的好想你,上次你那么厉害,让我一直都心心念念的。”
徐浪坏笑着问:“心心念念哥什么呢?”
“就是……就是想问哥想不想吃奶,嘻嘻!”
卢玉玲说着,羞得趴到徐浪的肩膀上不敢抬头。
当徐浪把她剥光后,她马上就放开了,主动地倾诉着心里对徐浪的想念,到了兴奋处,就抱着徐浪的头压到胸前……
卢玉玲之所以改变了主意,把孩子交给高家抚养,其实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徐浪。
她看到徐浪这么久都不去看她,就想到应该是徐浪看她有儿子需要照顾的原因。
为此,她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可依旧下不了决心。
直到最近高慧敏带父母来看孩子,卢玉玲看到他们对孩子真的很好,这才最终同意高家把孩子带回去。
当然了,她也要高家二老答应她不能把孩子交给高俊峰夫妇,要不然她随时去把孩子带走。
另外,她还有一重心思,那就是要给徐浪生个孩子,只要有了徐浪的孩子,她才会有最可靠的保障。
对于不再抱有结婚念头的卢玉玲来说,这种做法是她最佳的选择。
这次徐浪又差点再次打饱嗝,忍不住说:“玉玲你的奶水这么足吗,孩子都吃不完?”
卢玉玲在徐浪的怀里扭动,兴奋得不停叫唤。
“因为我决定让孩子跟他们回去,所以这段时间都没有喂,只是喂奶粉。”
“这么说你是为我准备的。”
“对,哥你不是喜欢吃吗,嘻嘻。”
“坏东西。”
“我就喜欢哥吃,看着你吃好开心好开心。”
虽然都是女人,但每个女人都有她的特质,这是让男人乐此不疲的重要原因。
京城。
畅享集团总部。
柳柔姿身穿黑色西装,妆容精致,昂首阔步走进会议室。
只见会议桌两边,分别坐着六个不同肤色的男女。
左边坐着的六个男女都是国人,但是对面的六个男女,不但有白人,也有黑人。
最离谱的是,其中竟然有一个身材臃肿、化着浓妆、身穿粉色裙子的白人男子!
这,就是柳继承的杰作,在改开初期的时候,从单位承包了一家濒临倒闭的小厂,逐渐发展成现如今的巨无霸畅享集团,他也因此成为世界闻名的企业家。
这家跨国集团,最是名正言顺,这不,一半的董事变成了鬼佬。
那个不男不女,让人恶心的货色,竟然是西方先锋财团派驻畅享集团的股东代表。
这货叫琼斯·史密斯,称呼的时候,不知道应该用“他”还是“她”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