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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自告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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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默当着女孩的面穿上裤子,不知什么神经,捏了脸蛋问道:“呃小丫头,是不是想家了?等春天天气暖了我给钱你回去,不用留在这里了,看你也挺委屈的。”
    “撒加,你不要我了?”伊瑟拉耷拉着脑袋,沮丧地说:“是不是我不够勤快?我虽然很笨,比不上仙都瑞拉,可是我什么都肯干,求求你不要把我赶走。”
    沈之默不悦道:“怎么?让你回家还不愿意,真是天生的奴才。”
    “我我没有家了,不知道去哪。”
    “是我忘了,你可不是织萝缇琳那受虐狂,大好的公爵府不呆,偏要在我这穷地方受苦。”他心里升起一股歉意,道:“安心留在这里,我会给你所有你想要的一切。”
    “撒加”伊瑟拉欲言又止。
    “有什么话就直说,别婆婆妈妈像个女人似的哦,你本来就是女人。”
    伊瑟拉怯生生地问:“我我不想要一切,我希望不被别人欺负,有一个安稳的家庭,吃得饱穿得暖就行了,可以吗?”
    “当然!”沈之默抓住她的肩头:“记住,我无所不能。不过我现在得去看看奥布里又玩了什么新花样,最好不要给我一个惊喜。你去睡吧,用不着照顾我。”
    已经深更半夜了,月亮在空中露出半个脸蛋,四楼众葵花会成员的房间还点着灯,里面一片吵闹。从楼梯延绵到走廊再到房间门口,有一串新鲜的血迹,还有凌乱的脚步,看样子是自己人受伤了。
    推开门口,壁炉烧得旺盛。暖烘烘的,七八个人围在床铺边沿,你一言我一句,吵得不可开交。床铺上有个奄奄一息的家伙,出气多进气少。特洛伊正在紧急施救,治疗药剂用了一瓶又一瓶,仍不见奏效。
    众人齐齐回过脸,见是沈之默,都禁不住吃了一惊。他怎么跑上来了,这可大大不妙啊。
    “到底怎么回事?奥布里先生,请给我一个满意地答复。”床上躺的竟是铁匠学徒唐恩,双目紧闭。脸色苍白,手脚抽搐,胸口几个硕大的伤口,隐见森森白骨和蠕动的内脏,血花一阵一阵往外涌,看来坚持不了多长时间。这孩子家破人亡。一路跟随自己很是吃了一番苦头,老实本分,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十分讨人喜欢。直到后来好死赖活恳求着加入黑暗葵花会,当了个编外成员。奥布里说他是刺客的好苗子他还兴奋了好几天。
    “老爷”奥布里吞吞吐吐:“我们被人袭击了。”
    “你想我用刺影扎破你地屁股吗?好,先不说这个,救人要紧,去把泰瑞希尔叫来。特洛伊。你以后制作治疗药剂最好专业一点。”
    派去叫泰瑞希尔的人很快回报,说找遍整个钻石蔷薇都没见到精灵的影子。
    沈之默心想:“该死的女人,不就捏了一下胸部而已吗。又没少几斤肉,居然要离家出走。”命令道:“去请个会用圣光疗伤的圣骑士,不管用什么方法。”
    奥布里说:“桐树街有个圣骑士,我们去请过了,他不愿来。”
    “不愿来?”沈之默又向坐在旁边一脸焦急担忧的伊登问道:“谁把你哥哥砍伤的?”
    “这个这个”伊登愣了好久才能重新组织语言:“下午喝酒大家都醉了,晚上奥布里先生要带我们去‘烈焰红唇’找乐子,在那里碰到一堆人,和他们有过几句冲突,然后我找个间房间歇息,可是没过多久,哥哥就被人打伤了。”
    沈之默低头检视唐恩的伤口,现这小子被人捅破肺叶,伤势极为严重,忙点他周身数处要穴止血,手掌按压在膻中穴输出一道真气护住他地心脉,唐恩的呼吸这才渐渐平稳下来。
    特洛伊见他只是随意几个动作造成的效果便比自己的好几瓶强力治疗药剂强上不知多少倍,羞愧得直欲吞下瓶子自尽。
    “在‘烈焰红唇’和你们生冲突的是什么人?事情经过又是如何?”
    被伊登泄了老底,奥布里不敢隐瞒,当下一五一十说出缘由:“是蛇之牙的佣兵布朗和柯蒂斯,上次和他们生过矛盾。昨天他们带有十几个人也去**,我们吵了几句,当时都没动手。唐恩不敢找姑娘,留在大厅等我们,后来听到有打斗声,出门一看就这个结果了。”
    “**是你们地自由活动我管不着,可是敌人就在旁边你们一点警觉性都没有,还谈什么代
    惩罚罪恶,滑你妈的大稽!暂且记下,等事情结束后法。走,跟我去找住在桐树街的圣骑士,唐恩留在这里三个小时之内不会有生命危险,其余人小心看护。狗娘养的,什么事都要我亲自操劳,真是饭桶。”
    众人讪讪地不敢做声。
    “老爷,我和你一起去!”伊登自告奋勇,拿起哥哥的“蜂鸣”匕插进腰带里。
    “我也去!”“我也去!”众人被他一激,纷纷叫道。
    “又不是集体嫖娼,都给我老实呆着,好好反省你们今天的失误,为什么被人打得半死。”
    沈之默回到房间换上黑色礼服,别起领结,提上一柄秘银火枪,把“刺影”给奥布里扔过去:“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辱没黑暗葵花会的名头。”奥布里欣喜若狂:“多谢老爷,从此以后我必将奋图强,争取振奋血鸦堂,让每一个敌人都望风生畏。”
    在马厩里牵出一匹瘦马翻身坐上,冷笑道:“那个请也不来的圣骑士叫什么名字?住在桐树街也敢不给治安官面子,我看他是要搬家了。”
    “他是史考特勋爵,皇家黄金圣骑士团成员,身份尊贵,再加上圣骑士本身高一等,我们根本叫不动他,连面都见不上。他地扈从比谁都嚣张。”
    “是么?很让我期待。”
    清冷的长夜,街道空旷无人,积雪还没消融,天气太冷,没人愿意大半夜出门。穿过春水街十六巷来到桐树街,马蹄声敲破长街的宁静“老爷,史考特勋爵就住在这里。”奥布里指着门牌号码一百六十六号地住宅叫道。
    一套华丽的巴洛克式风格建筑,两扇紧闭的大门挂着魔法加持过的金盏菊花环,门楣上闪亮的金属徽章铭刻着剑与圣光,足以彰显主人身份。
    沈之默二话不说,跃下马背,一枪托向门口砸去。“哗啦”一声,在寂静的长街显得非常刺耳,厚实的橡木门板经不起一下,破开一个大洞,他再一脚把门蹬开。
    巴洛克建筑一楼、二楼、三楼的灯相继点亮,借着朦胧的光,只见房子大厅内部宽敞,装潢奢华,一个仆从打扮的男人提着蜡烛在楼梯口喝道:“什么人?不知道这里是史考特勋爵的家么!”
    沈之默迎着倒灌进来的寒风点燃雪茄,笑道:“我是荆棘鸟城区的治安官撒加,奉命追拿罪犯。刚才大伙儿眼看着那歹徒窜进这里,我特别进来检查。”
    那仆人声色俱厉:“什么?你敢砸坏史考特勋爵的大门,我看你是不要命了。”楼梯又跟着钻下四名睡眼惺忪的扈从,衣冠不整,手里握着长剑,把沈之默三人围住,神色十分不友善。
    有人认出奥布里,立即揪起他的衣领喝道:“你小子以为把治安官叫来我们就怕了吗,史考特老爷不想见下等平民,识相的快滚!”
    “滚什么滚?”那仆人说:“砸坏门口不留下点记号怎么行?给我往死打,让他见识见识什么叫做贵贱之别。”
    沈之默更不说话,一枪管抡在那仆人的脸庞上,说打便打,众人都没料到小小的治安官如此猖狂,力气少说也有几百斤重“哐啷”一声,那仆人脸庞凹出一道深深的血槽,眼球暴凸,带着一蓬鲜血飞到十米开外。
    “什么!你想死了!”三名扈从互相对看,齐齐嚎叫,朝他扑了过去。
    一般的正式骑士允许拥有二至六扈从,而身份更高的圣骑士可以有四至十六名扈从,这些扈从都是贵族子弟,自幼以学徒身份跟随主人,不光只是杂役,还能学习骑士技艺,有的由于天赋出众,比普通骑士的力量还要强大,当真不可小觑。还有一些则是在外成名的冒险者仰慕圣骑士风范,自愿成为追随者,都有各自的拿手绝活,同样也是一般厉害。
    这三名扈从由前、左、右三个方位夹击,长剑光芒闪烁,只要处在攻击范围内,不可避免将被切成肉泥。
    之默叼着雪茄,觑准方位,火枪同时架住三柄长剑,时间拿捏非常精妙,长剑挥来之时有先后之别,只要稍有差池,漏掉一剑,免不了手忙脚乱。然而他此时气定神闲,仿佛闲庭散步,左手一记“蛇形刁手”中的“白蛇吐信”随即出,如同蛇搏脱兔,迅捷似闪电,刷刷刷连续三下点中三人握剑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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