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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陈炯明在檀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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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1章 陈炯明在檀香山
    就在吴绍霆动身前往***的时候,远在重洋之外的陈炯明经过近一个月铺路架桥,总算来到檀香山的唐人街,以中国革命党身份拜访了洪门安良总堂。他是二月初从广州动身,经过一个月的远洋旅行,总算抵达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合众国。虽然当年孙中山下船之后受到本地华侨热力迎接,可是他毕竟不是孙中山,只好独自带着一个英文翻译随员,在这个陌生的异国大城市里慢慢摸索。
    在刚到檀香山唐人街的那段时间,陈炯明对洪门的组织机构十分迷惑。正式与洪门建立联系之前,他还特意花了一些时间了解洪门,这才发现原来洪门是一个大的组织框架,而致公堂是这个组织框架下的分支机构。至于安良总堂,则是新任洪门大佬司徒美堂在致公堂内部又开设的一个直属组织。
    安良总堂虽然是以“锄强扶弱、除暴安良”为宗旨,但实际上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的团结致公堂乃至整个洪门。
    洪门做为美国最大的华人帮会,这一路走来的历程并不容易,甚至可以用血泪辛酸来形容。最早的洪门又叫三合堂,是由洪门三个堂口广德堂、协议堂、丹山堂联合起来的帮会。然而随着华人赴美越来越多,各式各样黑帮性质的组织和堂口林立丛生。不过那时候的华人黑帮只是为了团结华人,提高华人在美国的地位,保障华人不受本地黑帮的欺负。
    在这些黑帮堂口当中,绝大多数堂口都是打着洪门的旗号,而他们的创始人也基本上都是由广德堂、协议堂、丹山堂此三堂出身。几乎在美国的每一个华人,都是这些堂口的成员,也有人甚至身兼多个堂口的身份。
    随着华人帮会的日益棚长,美国地方政府感到了它们对社会带来的潜在威胁,因此地方政府开始采取以华制华的手段,通过警察局和本地黑帮的联络,将手枪、子弹大量的贩卖给这些华人帮会,并暗中挑拨这些帮会自相残杀。这正是洪门历史上长达三十多年被称为“堂斗”的惨剧。
    1894年司徒美堂加入洪门致公堂,当时的致公堂是众多堂口中的一份子,并且也并没有多么深厚的实力。同年冬天司徒美堂与致公堂骨干阮本万、李圣策商议,联手在致公堂内另立一个咱新的系统,也就是现在的安良总堂。
    所有安良总堂的成员皆来自致公堂,以安良总堂为核心,团结致公堂共同发展,很快便在美国华人帮会中脱颖而出。
    到了1904年,孙中山以大陆洪门大佬的身份抵达檀香山,司徒美堂等人负责迎接,并亲自担任孙中山的保镖和厨师。孙中山在致公堂这段日子,与司徒美堂和致公堂领袖黄三德一起,联手整顿致公堂和安良总堂的纲领,将革命思想成功注入帮会会义。也正是在这个契机之下,诞生了***革命十六字政纲,“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孙中山先生革命思想的导入,使致公堂组织得到了较好的整顿与改造,***革命十六字政纲的确立,使致公堂由一个封建帮会改变成了一个具有***主义革命性质的进步组织,有了历史性的进步,开始走上了***革命的道路。
    司徒美堂,原名羡意,字基赞,广东省开平人,着名旅美侨领,中国致公党创始人。1882年3月赴美谋生,加入“洪门致公堂”。1904年,孙中山赴美活动,两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其后,司徒美堂多次发动筹款,支持国内的革命。为支持抗日,司徒美堂发起成立“纽约华侨抗日救国筹饷总会”。1948年,司徒美堂公开声明拥护中国***及召开新***协商会议、组建人民***政府的主张。1955年,司徒美堂因脑溢血逝世。
    从反封建革命到反侵略战争,洪门一直都在为中国贡献人力、财力,这些身在异国他乡的华侨同胞,即便甚至从没有回到过故土,但他们依然秉承着爱国之心,从未忘本。这些没有中国国籍的中国人,要比许多有中国国籍的中国人更值得尊敬。
    当地时间下午二点,陈炯明和英文翻译随员乘坐出租车来到唐人街,道路两旁都是古典的东方建筑,大部分是广东一带的牌楼,也有一些闽南地方风格的楼宇。这里的道路很拥挤,道路两旁停满了小摊位,贩卖着各种商品,从杂货到肉食,从成衣到地方特产,一应俱全。穿着不同衣装的华人穿梭不息,大部分都是南方口音,偶然才能听到一两句英文。
    出租车拐了一个弯,在一个路口停了下来。黑人司机回过头来,战战兢兢的说道:“很抱歉,我只能停在这里,再往前开的话那些三合会的人会收我的保护费的。这里的帮会实在太多了,我是没办法把所有保护费都交清的。”
    英文随员把司机的话翻译给了陈炯明,陈炯明点了点头,付了车资,下车时有问了一下具体的道路。虽然他来唐人街有一段日子,可是今天还是第一次前往安良总堂。
    “下车之后您向前走,靠右边看到第一个巷子走进去就是。如果您实在找不到的话,在路边随便找一个人打听一下,这里的东方人都知道安良堂的。”黑人司机说道。
    下了车,陈炯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装,然后带着随员沿着街道向前走。
    就在这时,马路对面忽然传来一声尖叫:“抢东西呀,快来人呀。”
    这是一个妇女的叫声,而且还是中国白话。
    很快,一个黑影飞快的穿过马路,撞倒了好几个行人,匆匆忙忙的向街道这边逃跑。仔细一看他是一个黄发碧眼的洋人,手里仅仅拽着一个提包,脚下如同打了油,速度十分快。
    陈炯明眼见这抢东西的洋鬼子是向自己这边来,正在犹豫着是不是要上去帮忙。随着对方越来越近,他索性也不再多想,凭着一股本能就拦了上去。可是还没等他抓住这个贼,道路两旁从天而降似的突然出现七、八个魁梧大汉,斜插出来一拳就把那个抢包贼打翻在地。
    “扑街,不想活了,竟敢跑到这里抢劫,看看他身上有没有纹身,是不是外面帮会的人?”为首一个青年大声的命令道。
    几个人立刻上前,先从洋人手里把包夺了下来,那个在街对面的妇女匆匆赶了过来。这几个大汉虽然看上去凶神恶煞,可是却没有难为这个妇人,把包原封不动的还给了对方。妇人一番千恩万谢,然后赶紧走开了。早有人翻开那贼人的袖子和胸口,查看身上的纹身,可最后什么都没找到。
    “哼,还以为是哪里来的狂徒,一个无名小卒罢了。拉出去,把手砍了。”为首的汉子冷冷的命令了道。
    那洋人一副绝望的样子,连忙求饶道:“……”
    为首的汉子也不理会这人,挥了挥手,那几个手下便把人拖下走了。
    陈炯明站在一旁,脸色有些惊愕,他竟然没想到这些黑帮成员会如此残忍。
    这时,那为首的汉子回过头来,看了陈炯明一眼,对其颔首示意了一下,然后不闻不问的转身走了。
    随员叹了一口气,对陈炯明说道:“大人,在广州时我经常阅读外文报纸,虽然美国是列强之一,可是国内依然有穷苦的老百姓,他们被逼走投无路,为了填饱肚子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唐人街这里一直是受华人帮会保护的,华人也只有在这里才能安心生活,要是在其他地方被抢了,甚至连美国警察都不会受理。刚才那人只能算他倒霉!”
    陈炯明想要说什么,可是最终化作了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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