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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狗血行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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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八十四章 狗血行尸

    一九九〇年,岑招娣接到了沧海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她并没能如愿以偿。

    岑招娣的弟弟在读高一,学习成绩虽然不如岑招娣好,但毕竟是男孩。在南方打工的父亲无法负担两个学生的学费。

    岑招娣没哭没闹,悄悄离开家乡,来到了沧海。当然,她不是到大学报到,而是在一家制鞋厂里当了一个打工妹。

    这家鞋厂是韩资企业,位于台西区的城乡结合部。岑招娣的工作是放港宝,在鞋后跟下面点让后跟起到固定作用,需要抹一种刺鼻的黄色胶水。做好一件可以得到0.6分的工钱,每个月要完成四万双鞋的工作量。

    一进入车间,就如机器般转个不停。胶水不但刺鼻,而且有毒,粘在手上也不容易洗掉。岑招娣的一双小手很快就像树皮一样糙了。

    那张大红烫金的录取通知书,岑招娣一直珍藏着。

    每个月仅有的一天假期,岑招娣会穿上干净的衣服,到沧海大学校门外转一转。看着前途无量,却又无忧无虑的大学生们进进出出,感觉自己也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天色暗了下来,岑招娣裹了裹身上的衣服。沧海大学离海边不远,海风裹着雾气,已经很凉了。

    从沧海大学转两次车才能回到台西区。台西区才是岑招娣的世界。工厂给打工妹租了民房,一个十平方米的小房间里,住着八个姐妹。但任谁也不知道岑招娣有一张录取通知书。

    这是岑招娣第三次来沧海大学门口了。吃个煎饼果子,走走坐坐,一天的假期很容易消磨。

    今天,岑招娣决定走到转车的站牌,只有五站路,却也要五毛钱的。这么干净的马路,这么清爽的空气,离沧海大学又这么近,走一走有什么打紧?

    路灯拉长了她的影子,岑招娣沿着空旷的柏油马路往前走。

    “小嫚,冷啊!来!陪哥喝一杯,暖和暖和!”

    虽然已经是深秋,但路边的烧烤摊还有生意。三个混混扭头看到了怯怯的岑招娣,挤眉弄眼地笑了起来。三人都是小平头,花格子衬衣敞着怀,袖子撸得高高的,露出胳膊上的青龙白虎来。

    岑招娣不敢搭话,咬着嘴唇,低着头,加速向前走去。今天一下子忘了时间,回去得太晚,下次可不敢了。五毛钱怎么了?我一天能挣八块多钱啊!

    许是阳气太盛,许是酒壮怂胆,三个混混啊笑着对视了一下,拍下十块钱,大呼小叫地尾随着岑招娣。

    “从沧大那边过来的,女大学生吧?”

    “嘿嘿,哥还没玩过女大学生……”

    岑招娣终于成了别人眼里的大学生,却没有时间和心情高兴。天色已经完全暗了,冲过一片拆迁的废墟就是站牌,那里即使没有公交车,也应该有等车的路人。岑招娣放开脚步跑了起来。

    没想到,她脚下一虚,“噗通!”一声摔倒在地,脚脖子疼得厉害。三个混混很快就追上了,岑招娣只好放开嗓子大叫,“救命,救命啊!”

    海风很大,携裹着法国梧桐的叶子飘飞,呼啸有声,岑招娣的呼救显得很微弱。一个弱女子哪能抵挡得住三个色胆包天的混混?她的衣服很快就被撕碎了,岑招娣面如死灰,连反抗都忘了。

    三个混混互相推搡了一下,其中一个压了上来……

    岑招娣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他穿着一套洁白的运动服,仿佛从天而降,三拳两脚打跑了三个流氓。随后,运动服盖在了我赤裸的身上。随后,他转过身去,脱下裤子扔过来。我慌乱地穿上了,却没有力气往起站。一只温暖而柔软的大手伸给了我……

    英雄叫李天行,沧海大学化学系三年级学生。每周日晚上,李天行在“天玑”女子会所做健身教练。也许是冥冥中自有定数,他在上班途中听到了呼救。

    次日,岑招娣成了“天玑”女子会所的服务员,为一帮非富即贵的妇人端茶倒水递毛巾。

    李天行是广东人,自幼习武,阳光帅气,健康英朗。当时,港台味的普通话正随着《我本善良》等电视剧流行。在一班寂寞多金的妇人眼中,李天行甚至有点黄飞鸿的影子。所以李天行经常被他的学员调戏,乃至诱惑。不过李天行hold得住,哥不是个随便的人。

    岑招娣进入“天玑”后,生活环境和收入都大为改观。糙的双手逐渐温润,一身青涩也逐渐褪去,变成了一个娇媚滑啊嫩的大美女。

    两人理所当然地走到了一起。一九九一年的元旦,在李天行租来的两居室里,第一次虽然不是那么顺当,却很美好。那时李天行二十一岁,岑招娣十九岁。

    就像童话故事中讲的那样,灰姑娘被白马王子拯救,嫁入了王,从此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

    可是,从来没有哪个童话讲过,灰姑娘嫁入皇之后都发生了些什么。有些邪恶大叔“嘿嘿”地笑着——童话到此结束,生活才刚刚开始……

    寒假时,李天行带着岑招娣回了广东,一个遍地都是小工厂的地方。

    夫妻双双把家还,却惹来打鸳鸯散。李天行的父亲大发雷霆。原因很俗套,另一间工厂的老板有个独生女儿,也是大学生,两家准备联姻。既可以把生意做大,又是门当户对,“你个憨居领个水路猪妹返来算点?”

    岑招娣也是这时才知道,李天行家里居然开着一间很大的工厂,代工变形金刚玩具。像她这样的“水路猪妹”,厂里有好几百个。

    不过,地球都阻止不了一对相亲相爱的年轻人,何况一个掉到钱眼里的“癫老坑”?

    李天行毅然带着岑招娣返回了沧海。一九九一年的春节,两人是在出租屋里过的。李天行的父亲也说到做到,彻底断了李天行的财路,并扬言要断绝父子关系,“无我帮手,你净系得乞食个份!”

    两人并没有“乞食”。不过,李天行本来兴致所之的周日晚班打工,变成了周六下午到周日深夜。

    好在岑招娣相貌出众,和其他服务员相比,还算是有点文化,一个月后她被任命为领班,工资翻番了两番。三个月后,又升任大堂经理,工资又翻了两番。

    春暖花开时,李天行才知道,这个“天玑”女子会所的幕后老板,是一个叫蒋破军的黑老大……

    “蒋破军用过以后,觉得还不错,就把她送给了梅掩城。我手上绑了刀子,发了疯一样去找蒋破军算账。蒋破军却说,‘我上过很多女人,但从来没用过强。年轻人,别把爱情当真,玩玩就算了,反正你也没吃亏。’我当时就虚脱了,白痴一样浑身发抖,跪在地上哭。”

    “其实我知道,段汗沁拿着一把微冲,沈锦臣也是深藏不露的高手,当时我没有任何机会。但我发誓,我一定要亲手把他剁成酱,求老天保护他好好活着。”

    “但那时我求的不是老天,而是蒋破军。我求他收留我,我老豆恩断义绝,我女人水杨花,我无家可归。蒋破军答应了。”

    “我从一个小混混做起,双手沾满了鲜血,为蒋破军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以为蒋破军已经信任我了,后来我才知道,我还是没有任何机会,但我一直等着。”

    “我身上的伤疤太多了,他们都叫我行尸,我也就叫自己行尸了。其实我真的就像一具行尸走,生活早已离我远去。逐渐的,我也沉迷在杀戮中无以自拔。”

    “现在,她叫岑汝琦了,是‘天玑’的总经理,坐拥豪宅,出入名车。主业是梅掩城的情妇,偶尔也回蒋破军那里客串一下。”

    “我很矛盾。我身上每挨一刀,我就觉得报复了那个女人。有时候又想,她一定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我不能让别人伤害她,她只是一个弱女子。我一直在暗处关注着她,在她的豪宅附近租房子。”

    “其实,我可以轻易地杀死梅掩城,但可能伤害到那个女人的利益,梅掩城要比蒋破军重情重义,对那个女人是有感情的。更何况对我个人来说,后果也太严重,无路可逃。对付蒋破军,我去一直没有找到机会。蒋破军从不在女人家里过夜,都是女人自己送货上门,收货地址还不一样。”

    “他老婆死了,孩子离家出走了。蒋破军和我一样,都是没有家的人,嘿嘿。”

    行尸脸上还是淡淡地笑着,似乎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不过具体的细节,却说得语焉不详,可能是心底永远的伤痛,或者是早已淡忘,抑或是本就不明底细。甚至,三者兼而有之?

    “你为什么突然觉醒?”于顺盯着行尸陡然发问。既然已经习惯和沉迷,为什么要改呢?难道真的是因为哥的英明神武,感召了迷途的羔羊?

    行尸一怔。从于顺进来以后,行尸脸上就一直挂着笑容,无论是刀贯手心,自行裹伤,还是揭开十年来的伤疤,都没有影响他的笑容。而此时,他的脸上居然是一片萧瑟。

    “离家十年,我一直没和父母联系。开始是因为赌气,后来是怕牵累他们,再后来就习惯了。一个月前,我去琼州执行任务,偷偷潜回去看了一眼。原来我老豆的工厂早就败落了,老豆去年冬天得了肝癌,没能熬过春天,算是气大伤身吧。剩下我老娘,孤苦伶仃,一个人。”

    “我才知道我错了,错得厉害。子欲孝而亲不待。我累了,想回老家,给老娘养老送终。那个女人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她的全家都迁到了沧海,她弟弟高中辍学,现在是‘金碧辉煌’旗舰店的总经理。她是黑白两道大佬的情妇。我只是一块垫脚石而已。”

    “知道我老豆死了以后,突然间,我谁也不恨了,我只恨我自己。”行尸又笑了,又像是说别人的故事了,“不过,既然遇见了顺子哥,也许可以搏一搏?但无论结果如何,只有我没死,我就要回家了。”

    呃,哥讨厌听故事,这个世界上的故事太多,哥听得完吗?于顺连续喝了两罐啤酒,还反客为主地递给行尸一罐,行尸点头哈腰地道谢,就像客人一样。呃,这个世界上,故事怎么就这么多呢?

    “你有蒋破军的罪证吗?”于顺问道。从体上消灭一个人,很容易。但这是违法的啊,哥是守法好公民,不做违法的事。更何况,对一个无恶不作、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的黑老大来说,就这么死了,实在是太便宜他。

    “蒋破军很谨慎。一九九四年,也就是梅掩城任市公安局局长时,蒋破军就开始洗白了,黑道的生意都交给了段汗沁打理。蒋破军主要的力用于经营他的明面生意。也乐善好施,甚至给沧海大学捐建了一个图书馆,命名为北斗楼。还设立了北斗奖学金基金。也就是那年,蒋破军成了市人大代表。”

    “一九九四年,梅掩城身为副局长兼刑警支队支队长,和常务副局长侯德柱竞争大局长。在关键时刻,梅掩城成功破获了台西区的一个黑社会质团伙。而侯德柱却丢了配枪。那把配枪在我手里,但我无法出庭作证。”哥虽然是行尸,但不想变成不能行的尸。偷警察的枪,本来就是一件嫌命长的事。

    “但我知道蒋破军的保险柜藏在哪里,那里面一定有梅掩城的罪证。否则梅掩城怎么会那么听蒋破军的话?更多的罪证,可能藏在瑞士银行的保险柜里了。就算有人知道,那也只可能是段汗沁。”

    “找到梅掩城的罪证,还怕找不到蒋破军的罪证吗?”袁远激动得脸通红,自己先喝了一罐啤酒稳定情绪,“另外,侯德柱的配枪,可以做一做文章,从蒋破军的办公室里找出来就是了。”

    “袁远,你不错!”于顺点了点头。

    “我有想过,但我做不到。即使我能拿到,我也没命交给警察。即使能交给警察,也不能是沧海的警察。”行尸现在已经笑得很愉快了。

    “帮我联系蒋破军,明天上午九点,北斗大厦。”于顺站了起来。这么好的别墅,搞得跟猪窝似的,臭气熏天。

    “顺子哥,对付蒋破军,不能用强啊!北斗大厦是蒋破军的老巢!”袁远急切地劝阻道,也跟着于顺站了起来。

    “嘿嘿,顺子哥毕竟是顺子哥!”行尸掏出手机,拨通了段汗沁的电话。

    “不是你出的主意吗?走吧,上山乘凉去。”于顺向着袁远笑了笑,推开楼门,跳出院子,继而跳到了小区外。

    呃,我出的主意?嗯,我出的主意!袁远兴冲冲地跟在后面。翻跳这两道围墙他倒是练习过多次的,“顺子哥,其实这里很隐秘,没人知道的。”

    “给我送信的小混混,你保持联系吗?”于顺倒也不急,很有耐心地等着袁远。这小子,有脑子。虽然下了决心变坏捞钱,岂不知变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那是行尸哥的小弟……”袁远若有所思地说。后面,李天行也跳过了墙头,补充说道,“一般是有事才联系,不过胡杨绝对可靠!”

    于顺没有回答,也不管山路,只是取直线往上走。多次练过这条小路的李天行和袁远反而被落在后面,追得“呼哧呼哧”的。

    半个小时后,五辆警车悄无声息地停在了“幸福新村”大门处。保安烧饼和兔子被二十多个全副武装的警察吓傻了,战战兢兢地领着他们来到八号楼前。

    各个窗口布桩后,警察直接用大锤砸开了楼门。

    子弹上膛,如有抵抗,当场击毙,无须示警。这是他们接到的命令。

    猪圈一样的卧室里,一个警察了凉席和毛巾被,向指挥中心报告,“韦大!嫌犯不在三号地点,至少一天内没有在此生活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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