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时序悄移,不知不觉中,由秋入冬。
北方的冬天远比南方折磨人,又干又冷,西北风里还夹着飞沙,吸一口气都会让鼻子觉得难过。
对这样的天气,冰戏团的团员们早习惯了,练习杂耍时照样打着赤膊,任汗水被寒风吹干,丝毫不以为意。
但沈凡玉可就不行了。
她虽不至于冷得直发抖,但总比其它人多穿了两三件衣服,外表看来臃肿不说,行动也因此变得迟钝。
不过,这还不算什么,真正让她叫苦连天的,是她的工作洗衣服。
秋天时,河水虽冷,还在她的忍受范围。但越接近冬天,河水就越冷,到如今已是冰寒刺骨,每次洗衣服前,她都得挣扎半晌。
没几日,她的双手已经冻得龟裂,十指青青紫紫的,动作再也不能像之前一般俐落,自然也使不出她的洗衣大法了。
即使如此,她仍倔强的不愿换掉工作。
她向来的原则就是有始有终,做事要做彻底。因此虽然会在洗衣服时向风玄煜抱怨河水太冰,但当着团里其它人的面,她却忍着手痛,哼都不哼一句。
看在风玄煜眼里,实在不知该赞她有骨气能吃苦,还是该说她脾气太倔太硬。
劝不动她,他只有换个法子,略尽朋友之义。
用完晚饭,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方绍轩已等候许久了。
因为那两名王府调来的仆妇也住在这间独立的院落里,在她们的掩护下,方绍轩出入不必顾忌太多,是以未到夜深便先行潜入。
“绍轩,你把葯带来了吗?”
“带来了。”
方绍轩取出一只瓷瓶和一个小木盒,双手呈上。
风玄煜伸手接过,微微一笑“你赶着到这边,只怕还没用晚饭吧?真是辛苦你了。”
“属下为王爷效劳,一点也不辛苦。”
“我没事吩咐了,你快回王府,吃饱一点,也吃好一点,才有力气帮我忙。”他拍拍方绍轩的肩膀,意甚嘉勉。
“王爷,属下先帮您上好葯再走吧。”望着主人泛着红紫的手,方绍轩脸上不禁露出担忧的神情。
王爷向来养尊处优,如今却连洗了半个多月的衣服。这样冷的天气,河水不知有多冰,他如何受得住?
“上葯?”风玄煜一愣,笑道:“你误会了,葯不是我要用的。”
“难道是要给沈姑娘的?”方绍轩不由得皱眉。
“正是。”风玄煜有些无奈地摇摇头“没见过像小玉这么倔的姑娘,明明受不了,偏又爱面子,为了她之前那番不做米虫的言论而死撑着。”
“那您呢?您又是为什么硬要待在这里试凄?”为了主人着想,方绍轩顾不得身分的差异,直言劝谏“您之前说沈姑娘很有趣,所以才待在她身边找乐子;但属下看到的,只有您在替她做苦工。难不成洗衣服很有趣吗?”
风玄煜淡淡一笑,对方绍轩略嫌失礼的态度不以为意。
“洗衣服很苦,但在她身边确实很有趣;何况有个人把你当朋友,和你平起平坐,感觉很好。”
“王爷!”方绍轩的眉皱得更紧了。
风玄煜笑容不变,又拍了拍方绍轩的肩“我自有分寸,你就别操心了。快回去吧。”
“属下还有一事要说。”
“说吧。”
“皇上新得龙子,传令诸王不论远近,元旦务需进宫参加大朝会。如今已是十月,若不及早准备,只怕会来不及。此事还请王爷示下。”
听到自己新添了侄儿,风玄煜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既然是皇子出世,皇上后继有人,我自然得去恭贺一下。你传令各个杂技团勤加练习,我要带他们一同上京,在皇上面前献艺祝贺。其它的事情,你觉得怎样妥当就怎么办吧,等决定了起程的日子再告诉我。”
“是,属下遵命。”方绍轩躬身告退。
待他离开,风玄煜便拿着要给沈凡玉的葯,带着愉悦的心情走出房门。
“小玉”话声陡然中止。
风玄煜背转身子,急急忙忙掩上门,靠在门上,一动也不敢动。
他来到沈凡玉房外的时候,见房门虚掩,便直接推门而入,未料她居然正在换衣服!怕被当成登徒子,他才会赶紧退出房间。
不一会见,门被打开了,沈凡玉笑吟吟地走出来。
“阿煜,你找我有什庆事?”
“我是拿葯来给你的。”他兀自有些不自在,觉得方才冒犯了她,不由得脸色微红。
“进来说吧。”
她退开一步,让他能走进房间里。
罢在桌前坐下,风玄煜便歉然道:“刚才真是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没关系,小事嘛。”
“小事?”见沈凡玉浑不在意,笑容依然,他不禁一愣。
“对呀。反正我刚才衣服还穿得好好的,你什么也没看到,不用跟我道歉。”
她换衣服时,下身有裤子,上身则穿着窄袖小衣,了不起是让他看到小腿和膝盖,还有抬手穿衣服时露出一点点腰身而已,有什么好在意的?
“可是”她方才只穿着衬裤和窄袖小衣,怎么想,他都算占了她便宜。
“不必可是了啦。”见他还是一脸愧疚,她半开玩笑地说道:“不然下次你换衣服时,让我看回来,那我们就算扯平了。”
基本上,她很乐意看帅哥跳脱衣秀。
面对她大胆的言词,风玄煜既感惊讶,又觉好笑。
她似乎总有出人意表的反应。
“好啦,你别呆呆坐在那边。刚刚你说拿葯来给我,是什么葯?”她轻推他的肩。
“是专治冻伤和龟手的葯。”风玄煜将瓷瓶和小木盒摆在桌上,关心地望着她“你的手弄成这样,如果不上葯,这个冬天有得苦了。”
“谢谢。”她心里暖烘烘,感动不已。眼角余光瞄到他放在桌上的手,连忙问:“你把葯给我,那你自己呢?你的手怎么办?”
“我没事。”他淡淡一笑“衣服大半都是你在洗,我的手可比你好多了。”
“那不行,葯是你拿来的,哪有光是我用的道理。”
“那好吧,我先帮你上葯,等一下再处理我的手。”
“这还差不多。”
风玄煜无奈地摇摇头,打开了小木盒的盖子,沾了些乳白色的葯膏。
“手伸出来吧。”
“喏。”沈凡玉顺从的将双手放到桌上
轻轻执起她的手,见手掌和手指都龟裂得严重,又红又肿,还泛着青紫,他忍不住皱眉道:“之前有人要跟你换工作你不要,才会搞成现在这样子。”
她皱皱鼻子,噘嘴道:“话都说出去了,我也没办法。早知道冬天洗衣服会那么惨,我老早跟她们把工作换了。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我跟她们换了工作,不就变成她们的手遭殃了吗?”
“她们都是老手了,洗了十几年的衣服,哪会像你这么没用,弄伤自己的手。”他小心地抹着葯,头也不抬地回答。
“我也洗了快十年的衣服呀!”她不服气地反驳。
“真的?”他抬起头,双眼直盯着她。
“当然是真的。”被他看得心虚,她小声地补上一句“只不过不是用手洗”
他再度低头擦葯,不怎认真地问:“不是用手,难不成是用法术洗吗?”
“法术差不多可以这样说。”她可没说谎,科技本来就是现代化的法术。
“那你现在怎幺不用法术洗?”他一边说,一边换手涂葯。
“我从天上掉下来,怎么还有法术呢?”她耸耸肩,一脸的无奈。
来到古代,她失去了现代化的科技,就像仙女从天上掉到凡间,失去了法术。
对她的说法,风玄煜一笑置之,仍旧当她是在说笑。
“你别光念我,也说说你自己。”沈凡玉微偏着头,纳闷地看着他“都半个多月了,你都没再想起什么吗?我甩出去的那一棒子,当真那么厉害,让你到现在还只想起名字和你没有家人这两点?”
她越来越觉得他不像一个失忆的人。他的态度太从容,太轻松,丝毫没有惶惑不安或焦躁。
“脑中是常有一些模糊的景象飘过,可是我还是想不起来其它的事。”他叹口气,装出无奈的模样“只能顺其自然了。”
因为身分,他难得有朋友,而她就是珍贵的朋友之一,所以他绝不能露出破绽,让她知道他的身分,否则她一定会对他避而远之初识那天,她听到手下叫他王爷时的反应已经证实了这点。
“也只有这样了。”见他已抹好葯,她收回自己的手,又道:“换你了,手伸出来。”
他顺从的伸出手
看着他红肿起泡的手,她既心疼又心虚。
都是她害的!不然他的手也不会变成这样
怀着满心的愧疚,她偷偷地抬头瞧了他一眼,随即又低下头,闷闷地问:“阿煜,我问你喔,你会不会怪我把你打到失忆?”
“不会。如果你没有打到我,我们怎么会变朋友呢?”他微笑回答。
“真的?”她欣喜地抬头。
虽然他只说是朋友,但她还是很高兴。
“当然是真的。”他语气十分诚恳。
“那”她微微一顿,有些踌躇地问:“我说要养你,可是却害你和我一起做苦工,你会怪我吗?”
“不会。不过”他微微一笑,握住了她的手,让她停下抹葯的动作“我们俩是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你能不能别再说要养我?”
她盯着两人交握的手,觉得心跳变得好急,脸和耳朵也开始发热。
“为什么?”她的声音不自觉的放柔,眼里多了一丝羞涩。
“因为我不要别人以为你是个随便的姑娘。虽然我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也知道你不在意别人怎么说,但我还是不希望你被谣言污蔑。”
若只是在他面前说说,那无所谓;但以她率直的性格,只怕在众人面前也不知要有所顾忌。万一她真的在人前说出来,他至多是受到一些奇异的眼光,而她却会变成众人的笑柄。
她心中一阵感动,轻轻地点点头。“我听你的。”
只要多和风玄煜相处一天,她就觉得自己对他的喜欢又多了一分。
“这才是我的好小玉。”他松开手,笑着轻拍她的头。
虽是言者无心,但听者却有意。
沈凡玉望着他的笑容,芳心暗暗窃喜。
翌日早晨,风玄煜和沈凡玉如往常一般来到了小河边洗衣服。
捣衣棒、木盆、脏衣服所有东西也和平常没两样,只除了一块一尺见方的呃,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
风玄煜盯着那四四方方,不知用何种布料做成的奇怪东西,努力思索着。
那东西上面有他从未见过的图样白白的,圆圆胖胖的,看起来很像包子;但包子只有一个尖,那图却长了两个角,而且还多了两三颗芝麻和几段葱花。
除此之外,那颗“两角包子”的周围还有许多五颜六色的小花,和几个以直线、横线、斜线和圆圈画成的奇怪图形。
他左看又看,上瞧下瞧,怎么看怎么怪!
半晌,他终于放弃猜谜,指着那怪东西问:“小玉,那是什么?”
“这是我心爱的凯蒂猫抱枕的枕套。”沈凡玉一边回答,一边将枕套先放到一旁,免得混到了那些脏衣服的汗臭味。
“凯蒂猫?抱枕?”风玄煜听得一头雾水。
“凯蒂猫就是你看到的那个图案,是一只很可爱很可爱的猫咪喔!至于抱枕跟枕头有点像,不过不是用来枕在头下的,而是用来抱在怀里的。”她抖了抖枕套,将图案展示开来,眉阴眼笑地问:“她真的很可爱吧?”
猫!?
他惊讶的瞪大了眼,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长那副样子也可以叫猫喔!?他还是觉得像包子,而且是颗很奇怪的包子,至于可不可爱有人会称赞一颗包子可爱吗?
但他又能说什么?
望着她期待他赞同的模样,他只能无言地点头附和。
“这是我从家里带来的宝贝。刚到这边时,我完全无法适应,全靠凯蒂陪我度过那段日子,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不抱着她,我睡不着。”
那只没有嘴的猫是她最好的朋友,那他算什么!?
“她是你最好的朋友?”他微微皱眉。
“是呀,我爱死她了!以前在我家里,屋里好多东西都有凯蒂的图案喔!”她越说越兴奋,全然没发现他神情有异“我有没有给你看过我从天上掉下来时穿的衣服?上面也有很多可爱的凯蒂,是我最喜欢的衣服!可惜我摔下来时勾破了,不能再穿,只好收在柜子里。”
“喔”他随便应了一声,心情有些郁闷。
呕呀!他以为他们是好朋友,没想到自己居然不如一颗奇怪的包子!
迟钝的沈凡玉仍未察觉他的异样,安置好她的宝贝凯蒂猫枕套后,便对他说道:“时候不早了,我们快点开始洗吧。”
语毕,两人便各自拿了捣衣棒,开始清洗那堆脏衣服。
因为手有抹葯的缘故,他们洗衣服的速度便快了许多,半个时辰后就把衣服都洗完了,只剩下凯蒂猫枕套。
风玄煜见沈凡玉正准备扭干手中最后一件衣服,略一犹豫,便要伸手去拿那枕套来洗,却被她阻止了。
“我自己来就好。”
她笑一笑,扭干了衣服,拿过枕套,不用捣衣棒,只用手搓揉。
斜眼瞧着她小心翼翼的模样,他心里暗暗嘀咕:那颗包子真这么宝贝?
“你这样搓法,手不疼吗?”
“疼呀,可是我怕用捣衣棒打,会把凯蒂打坏,只好忍着点。”她痛得皱眉,眼里却带着笑意。
他望着她动作僵硬的十指,提醒道:“小心点,别被河水冲走了。”
“不会啦”
她偏头笑望他,同时扯开绞成一团的枕套
咚!听着落水声,她愣住了。
僵硬的手指让她的动作不灵活,不知不觉使力过大,竟让枕套掉入了水中。
眼看枕套浮在河面上,随流水迅速漂走,沈凡玉这才如梦初醒,顾不得河水冰冷,焦急地冲进小河里。
“小玉!”
风玄煜大声喊着,却唤不回她的注意力,只好也走进小河,追在她身后。
阴寒刺骨的河水直淹到她的膝盖,她却浑然未觉,仍是尽全力地跑着,眼里只看得到渐渐漂远的枕套。
她看着那鲜艳的色彩渐渐变得迷蒙,再也瞧不清原来的样貌
然后,脚下一滑,噬人的冰冷河水漫上她的口,她的鼻,她的发,还有她的心。
一双手扶起了她。
她睁着泛红的眼,透过被湿冷头发所覆盖和阻碍的模糊视线,看着那承载她过往美好的鲜亮色彩漂远,消失
“没有了”呆望着河水,她失神地呢喃着。
她失去了和现代唯一的联系,失去了陪她度过不安黑夜的宝贝
“小玉!”
看着她失常的模样,风玄煜无来由的感到心慌。
她虽然孤身在异乡,但一直那么开朗率真,活得比谁都有精神,比谁都坚强。他一直以为她风吹不倒,雨打不惊,拥有比任何人都强悍的意志
这一刻,他初次看见她的脆弱,却宁可从未见过。
“没了”
她终于转头看他,眼底却没有他的身影。
“只是一个枕套而已,你别难过”他突然觉得口拙。
“你不知道!”
她不知哪来的力气,狠狠地推开了他。
“你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她用全身的力量嘶吼,步履蹒跚地退了两步。
“小玉,你冷静点!”
看她摇摇摆摆地后退,他担心地上前想扶她,却被她拍开手。
“那是我唯一拥有的东西!是我和故乡仅有的联系,代表我的过去,代表我的故乡,代表我的记忆!”她吼着,终于体力不支地软倒,再度摔进河里。
“小玉!”
他焦急地冲上前,抱着她上岸,让她靠着他,安坐在地上。
“我想回去!好想好想回去好想”攀着他的肩,她不停地呢喃着。
“好、好、好,我们回去,现在就回去”他只能附和着她的话,即使她很可能根本没听见。
“我要回去在这里,我什么都没有了”
她拾起头,黯然的眼眸让他感觉好难受。
“你还有我呀!”一句话突然脱口,他心中有些讶然、有些无措,讷讷地补充:“我们会一直是朋友”
朋友?
她失焦的眼瞳再度映上他的身影,却只见到落寞的颜色。
“你是笨蛋”她轻声说着,微弱得像从未存在过。
“什么?”
“你是笨蛋,什么都不知道的笨蛋”她突然扑进他怀里,用仅剩的力气搥打着他的胸膛“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
她的声音渐渐微弱,搥打他的拳头也慢慢停下,头埋在他怀里,肩膀不停地颤动着。
他感觉胸前的衣服变湿了,却不知道弄湿他胸口的,是水,或是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