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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七章 能歌善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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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心头虽有疑虑,可天宫的美景实在让人目不暇接。
    祥云中飞舞的仙子,即便没有跳舞,只是很随意地迎风飞翔,姿态之美,也胜过地上舞娘千百倍。
    罪过罪过!
    好些在心里不小心这么比了一比的达官显贵,都赶紧偷偷摸摸磕了个头,就算仙子根本不介意,没有世俗那些高低贵贱的想法,可在他们看,拿舞娘去比仙子这等事,连想都不该想。
    太冒犯了。
    天幕上划过仙宫的街市,落在一座尖顶的漂亮大广场上,广场周围高高低低的坐满了人。
    那位骑马的陛下也在这里下了马,顺着人流很随意地向里面走,还一边同周围的人聊天。
    众人都不由自主地感觉有些别扭。
    实在是他们现在都有点确定,那是熙朝未来的一位皇帝,和皇帝出行,又不是微服私访,明显所有人都知道她的身份,却无人跪拜行礼,甚至连说话都这般随意……
    在他们看,如此都妥妥大不敬了,砍头也不为过。
    三皇子:“……”
    他心情最是复杂,忍不住偷眼去看穆青云。
    穆仙子神色平淡的很,似并不觉得天幕上的情形有哪里不对。
    也是,他们这些皇室中人,其实比普通百姓更清楚,帝王不是什么天子,人间的帝王,也只是在人间拥有权力,到了天上,帝王算什么?
    天上还不知有多少个世界,多少个朝代,多少个能名扬千古的皇帝!
    而且,这位熙朝的君王看着很能自得其乐,坐在最中央,最好的位置上,和邻座说话时眼睛里都透着盈盈笑意,十分开心的模样。
    众人很快就顾不上想什么帝王的体统规矩,目光牢牢地被舞台上的各色表演吸引住。
    金塔族等十几个民族,一多半是草原诸族的少男少女,个个高鼻梁,大眼睛,五官深邃,漂亮动人,正在翩翩起舞。
    无论男女,舞姿都相当出色。
    最显眼的还是他们的打扮,和坐在观众席上的男仙女仙们不同,他们的服饰繁琐而复杂,也极具审美。
    少女们头上的高冠插满了鲜花,身上挂满了金饰银饰,手腕上各种大大小小的手镯手环铃铛无数,旋转跳舞声叮咚作响,清脆动人。
    众人眼睁睁看着一队又一队的金塔族等族的舞者,翩然而上,尽情地展示自己的舞姿,每一队都穿着完全不同款,却同样美丽的服装。
    他们终于知道什么叫换装大秀了。
    果然是秀的很!
    天幕之上,观众席中也传来阵阵叫好声,一场舞蹈换装结束,那位陛下欢呼着往台上扔了无数的鲜花。
    很快,舞台上的少男少女们就陷入了鲜花的海洋。
    “我见有人一直在卖花,啧。”
    几个有商业头脑的,都不由转动脑筋,仔细思考他们熙朝有没有什么庆典活动,也让他们来借光赚点散碎银子贴补家用?
    光是舞者就换了足足十几轮,演出终于结束,那位陛下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
    “要说跳舞,还是金塔族的姑娘小伙子跳的最好。”
    “那当然,要说能歌善舞,咱们可远比不上人家,金塔族嘛,举族上下都特别会唱歌跳舞的,我听说连王母的寿宴上,领舞的都是金塔的萨仁,她要是跳的好,说不定升仙考试还能加分。”
    “说到升仙考试,唉,我要是熙朝皇室出身就好了,再不然,要是当初咱熙朝还是凡间王朝时,我那些老祖宗们,也能为天榜排名,甘愿捐献点什么土地钱粮该多好,功德簿上有这么一笔,想过升仙考核可要容易得多,比咱现在为功德奋斗三十年都有用。”
    “别抱怨,别抱怨,你仔细想想,我们是正儿八经的熙朝人,如假包换,这已经占了好大的便宜,咱那小世界,除了咱熙朝可没别的王朝能入仙门,立仙朝,我听说,当年熙朝最后一次征战草原,未尽全功,金塔族中有一部逃到了漠北去,结果升仙时,熙朝人举国飞升,都有了仙籍,成了神仙,那一部却统统在轮回中沉沦,再也没有成仙的机会,看看,只差一步而已。”
    天幕上的女仙们说的热闹,这丰富的信息让地上无数官员百姓目瞪口呆。
    但最受冲击的,还是远在战俘营的金塔族人。
    朝格王子愣愣地看着天幕,脸色一时青,一时红,五味杂陈,都不知道应该怎么想!
    他们金塔族也成仙了,好不好?当然很好。
    但——什么叫能歌善舞?
    他们是马背上长大的民族,向来充满了狼的凶性,是草原上最强的民族,令人闻之胆寒。
    想起刚才舞台上那些带着明媚的笑容,纵情跳舞的族人们,朝格的手都忍不住微微颤抖。
    朝格有点破防,其他金塔族的战俘心里却活络起来——又有什么不好?
    他们所见所闻,天上的族人们,分明过的都是神仙日子,不对,他们就是神仙!
    看看那些族人吧,个个面色红润,皮肤细腻,衣着打扮都那样的奢华精致。
    虽不知王母是哪位尊神,但听仙人们的意思,必是极厉害的神,他们的族人能在她老人家的寿宴上领舞,想来也算颇有地位,连那几个小神仙都是一脸的羡慕!
    而且大家都看得出,至少在天上,他们金塔族人和汉人完全没区别,没有受到一丁点的歧视,汉人们对他们都很友好,既如此,他们同样变得友好客气,又有什么不对?
    金塔族底层士兵的日子,一向过得很苦,他们每年打汉人的城池,是为了粮食,为了过冬,为了家里的老人和女人能不在严寒的冬天,被迫被丢弃,死去。
    他们保持着血性,是因为没有血性,他们就活不下去。
    如果可以拥有安稳平静的生活,不缺吃喝,不用担心未来,依附熙朝没什么不行的,变成能歌善舞的金塔族,也没什么不可以。
    可惜,看样子那个未来是很久之后——
    “啊,朝格王子!”
    朝格一愣,果然见天幕上有自己的身影。
    虽然天幕上的那个显得老了些,脸上有些愁苦,但自己总不会认错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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