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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发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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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得罪那个书童虽然不在,但平日看他面子的人多,你自己多注意些!”
    对于勤奋的小镇做题家是没有闲余时间的,吃过饭,她又给春华准备了两本书,准备去图书馆自习。
    春华咬着饼,连忙帮她准备好背包,一罐茶,一个苹果,一沓裁好的草纸和小手绢三条。
    “这是我给你挑好的启蒙书,你扫盲班毕业了看起来应该没问题,加油,努力!”
    延华夸张的学着春华,笑着举了举拳头,挎着三公斤的专业课本出去了,刚走出两步,又想起来,转身交代她。
    “你停会儿去集市上买些合体的缎子内衣,人靠衣裳马靠鞍,泯然于众人在你弱小的时候,也是一种福气,晚上我同阿爹约好了,在食为先吃饭?”
    “我会准备好!”春华敬了个童子礼,延华笑着走了。
    收拾好打开书,忽然想起李贝郑重其事的说的那两个箱子,她跑上楼打开拖起来死沉的红漆箱子。漆打磨的很漂亮,就像纪录片里那种细致打磨的古董,光看都觉得是艺术品。
    “好家伙,就这箱子也够资格做一份陪嫁了。”
    打开描金的红箱子,当先进入眼帘的就是一个收纳盒大小的小匣子
    打开匣子,只见里面,怎么说呢,漂亮极了,红色的火翡梳子,算得上冰玻种。两根一米长的,成条的金丝织锦的发带,三个嵌了珠宝的金丝发箍。
    两件看着就很昂贵的,春华脑中浮现罪过可惜的大毛衣服,几件织锦的,眼看就没人穿过的金翠辉煌的衣服,家常织锦袍子,纱的,绸的,软缎的,睡衣,浴衣,半正式的晚餐服,骑马装,胡服各有一身。
    “什么是贵公子,这才是贵公子!”
    同一个世界的人的生活是大大的不一样的。
    看着镜中的自己,春华脸一红,连忙将这件大红纱罗大衣从身上脱下,丢在床上。
    又将衣服的肋下挂着的白缎子装香料的小荷包系上,整齐的装在箱子里,这一箱她是打定主意不动了。
    再打开另一只箱子,只见大大小小的有近20只李贝曾丢给她那种小荷包,春华打开,果然是曾今收到过的金叶子,除了那个,还有20本装订精美的线装书,三个长条锦盒装着的三只毛笔,一盒十二锭香气浓郁的墨,两方砚台,和一个枕头大小的破旧的红绫小玩偶狗。
    别的先不管,这狗却是奇怪,这料子虽是绸的,却不加绣,不加金丝,在这一堆金贵的物事里添了十分的奇怪。
    好奇的将这只做工粗糙的布偶拿起来看,却见这小狗脖子上挂着一个菱形的小牌子,牌子上绣了两枝交叉的月桂叶,下面是一个篆体的李字,小牌子背后是一只狼眼,中间是一个潦草的草书,看不出来是什么字。
    有了这个,再反过来找其他的物件,春华惊讶的发现,除了这只红绫小狗,两个箱子里面的物件再没有任何自带花纹以外的标识。
    一想又能相通了,李贝姓李,又是个男子,今上是发动政变的男皇,执政六十余年,天下稳固,加之几千年的传统,男皇执政是肯定的。
    李贝的吃穿用度如此不凡,定然是受宠的,那就是妥妥的九龙夺嫡中的龙之一啊。
    他在有着大量各方势力的学生中,如何会有带着徽记的物件?
    “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难道我穿越就是为了和这大宣的皇子来场可歌可泣的恋爱故事?或者是要为大宣的前进创造什么奇迹?”
    “臣妾做不到啊!”皇妃,金丝笼里的鸟,做为一个一度痴迷《甄嬛传》而观看老电影《末代皇帝》的清醒农三代,她是真心不憧憬这种日子。
    让侍女从头发丝伺候到脚指甲,做点男女都爱的事情还有人听房,那是毙了狗了!
    “你想的美,你至多不过是个花袭人真把自己当林黛玉了!”春华很快的鄙视了下自己。
    自己是个美人,但也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约莫是李贝像贾宝玉一样,做了什么不该做的梦?
    春华整理了下情绪,狠狠的揍了小破狗一通,有了准备。
    她不是真正的八岁,她是二十五岁的老黄瓜刷了绿漆,这些东西,毫不客气的说,就客厅里的摆设变卖了就完全够延华的嫁妆了。
    让堂姐知道这些东西,东西用于家族,从堂伯到堂叔,她顶多私留一半,意见不大。
    但万一李贝翻脸,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万一呢,于家都得前途尽弃。
    两个箱子里的东西那是一定不能动的,外边客厅里的东西也只能暴露一部分。
    春华打开自己的小衣柜,用自己从洛南带来的旧棉衣将两件大毛衣服裹住,赞叹着咱也有一天视金钱如粪土啊!
    又将两包罗衣用自己的床单包住,丢在衣柜一脚,将小匣子和笔墨纸砚,装在过世的于家爸爸用过的藤箱里,同自己的破鞋子丢在床底下,李贝那漂亮的缎面床单,蚕丝被卷到衣柜里,将茶具,花插,水晶灯,红线毯,锦褥子,瓷盆,装在两个大箱子里,想到了个主意。
    她将箱子推到寝室外,快速的跑到楼下。
    “舍管阿姨,我是305室的,有事求你!”
    “啊——喔!”上次接待春华的那个宿管当即满面堆笑的跑了出来,“是你啊,有事儿吗?”
    “那位要搬回家,有许多的东西不要了留给我,都是些大物件,我怕不好同我家堂姐交代,想处理了——”
    “这却容易,可巧,我有个朋友是典当行的。”
    这宿管显然知道不少内情,且常做这个生意,连忙锁了门房的门,同春华上了楼,她简单的扫了眼整间屋子,包括春华的房间,想到眼前站的是个八岁小孩,只以为两个年岁相仿的小孩有些友谊,也不多想,仔细的看着箱子里的东西。
    “东西都是好东西,就不知道小友是要留一些还是全置换?”
    “全部置换能换多少?”
    宿管想了想,说,“这些物件好自然是上好的,不过也是市面上常有的,就这些用物来说,换两套咱天一附近那个新盖的锦华园的别墅还是可以的,只是,这其中有些毕竟是那位贴身用过的——”
    宿管间对于这位自学院创立至今最为头疼的混世小魔王心有余悸,说的也是为春华好的话。
    “什么?”换别墅,别墅,就是一套家常用的物件能换套别墅。
    “小友别觉得少,而且这天一旁边的别墅向来有价无市,这些物件你也是想不动声色的换了。这不能显摆,自然价格就达不到古董的价格,只能以材质工艺来换——”
    “可是我才刚满9岁,不知可能买——我的意思家中还有幼弟亲人——”
    “自然是可以的,这个小友有所不知了,咱大宣自昭明女帝起有规定,不论年岁大小,只要是大宣公民,有证明人或物,自己挣的钱自然是自己支配,只要你过户当天本人签字画押就行。”
    感谢女帝老乡!
    “那就换一栋吧!”春华脸上淡定的同宿管开始挑出李贝可能动用过的物品。
    最后给宿管递上一袋十片金叶子,画押立契,标明数目数量,春华躺在李贝的床单上喜的眉开眼笑。
    金贵的物件要还回去,但其他的她收的心安,一是对李贝是不值钱的小物什,二是李贝把她当货物,三是她想要爬高,爬到再也不用被算计轻贱的位置,也不枉穿越一场。
    “若有一日将东西连本带利砸他脸上——”春华想着,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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