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先从反特权做起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习总书记的讲话为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大量腐败案例表明,特权是腐败的前奏,腐败是特权的续曲。特权现象的存在,必然会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这是量变到质变的紧密联系。反腐败必须从反特权做起,这是预防和反腐败的基础工作。
什么是特权?辞海中解释: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力。也就是不受法律和制度制约的权力。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共产党人与特权水火不容。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近年来,全国工商机关随着反腐败倡廉建设不断深入,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为民,公平、公正执法的正能量不断凝聚,人民群众对工商机关的满意度越来越高。
但是,在全国工商系统的一些单位和领导中同样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特权思想和一些特权现象。
一是有些单位的领导干部搞特殊。从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有些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在生活待遇上特殊化;在工作中不能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办事,个人说了算。
二是有些工商干部利用工商职权搞特权。工商机关的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等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我们有些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严格地按规章制度办事,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方面,对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等给予“特殊关照”有的同志认为:中国社会是人情社会,谁都有三亲六故,人家来请托能不给予“关照”吗?说起来好象不是多严重的问题,但是,人民群众对这种现象非常不满意,这种“关照”就是特权现象的表现,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出问题。
三是有些单位利用工商机关的职能为小集体谋取私利。近年来,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就是有些工商机关利用企业年检的机会“搭车收费”问题。工商总局对制止乱收费问题曾多次下发通知并组织工作组进行检查,但是,有的单位乱收费问题仍时有发生。
对工商系统存在的种种特权现象,有的同志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有些同志认识不到这种现象的严重危害。首先,这种特权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搞特权就是搞特殊化,必然会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其次,是这种特权现象严重影响了工商形象。工商机关肩负着对社会主义市场监管,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重任,本应该严格、公平、公正执法。而特权现象必然会影响工商执法的公正性。再次,这种特权现象影响社会稳定。由于少数人搞特权,侵犯了大多数人的权力,严重者会引发利益冲突,影响社会稳定。对此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其实,近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对反特权一直非常重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下发后,各级工商机关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进行对照检查。但是,特权现象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究其原因,一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还在我们有些干部的头脑中存在。二是制度还不健全,更主要的是执行制度不到位,存在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三是监督不力,尤其是群众监督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工商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先应从反特权做起。
第一,反特权要先反特权思想。特权思想是发生特权现象的根源,清除了特权思想,各种特权现象也就自然不存在了。要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特权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党章学准则,要形成人人反对特权的浓厚氛围。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
第二,领导干部要带头反特权。习总书记强调:“‘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各级工商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做反对特权的模范。
第三,反特权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力,加强监督检查,形成不敢搞特权的惩戒机制、不能搞特权的防范机制、不易搞特权的保障机制。
第四,反特权必须要加强群众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实行政务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就是公开,自觉地将权力的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最彻底、最完全、最有力度的监督。只要我们真诚地、虚心地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