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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买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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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凉如水。
    听到隔壁李传宝鼾声如雷,花不忧毫无睡意,开始盘膝打坐。
    每到夜晚,他都比别人晚睡一会,只为了在武道修为上更进一步,也好具有救出都师傅和妞妞的实力。以前总觉得大淳哥起早贪黑练武有些不值,不管是风吹雨打都未曾停歇,光是起刀式,就拿着破刀足足举了三个月。每天,都能看到鄂师傅帮他在红肿的胳膊上涂抹药膏,这么卖力修习用不着的武功,不是比自己还傻吗?
    到了现在,花不忧才能体会大淳哥的心情。
    师傅们都已耄耋之年,还有几天可活?自己这个傻弟弟又不争气,除了为祸乡里,就没别的事。
    大淳从小就明白,家里老人年岁已高,小的压根靠不住。于是只能自己刻苦学习武功,好早日挑起肩头重担。
    大个子少年,自打懂事起便想一力擎天!
    “哥……真难为你了。”
    花不忧望向空中皎月,似乎看到大淳质朴笑脸,右手轻轻探出,那张熟悉的脸庞却越离越远,怎么也触摸不到,犹若空中楼阁,可望不可及。
    右手袖口徐徐蠕动,缓缓钻出一物。
    小白。
    小白蛇自从在觅春楼毒死顾爷之后,就变得不怎么爱动弹,往往几天都不出来活动一次,即使是花不忧和它说话,它也爱答不理,傲气的很。
    对于小白的凶猛毒性,花不忧起初还是心怀忌惮,怕哪天惹到它不高兴了,咬上自己一口咋办?顾爷堪称深厚的功力都瞬间毙命,自个摆不上台面的孱弱修为,能抵得住它的樱桃小口?真到了那时,还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幸好,小白对于主人算不上恭敬,但也不至于反咬一口。花不忧对于这条救命恩蛇,也没有狡兔死走狗烹,将它扔掉或者杀死。反正让它待在袖中也不碍事,没准到了危急关头还能再救自己一命。
    小白爬向窗台,头冲星月,蛇口微张,又再度闭合,反复数次,竟然有点像《万妖经》中描述的通灵妖物,开始吐纳起来。
    花不忧习惯了它的反常举动,并不惊讶。开始目瞑气闭,催动内力绕行奇经八脉。
    刚刚绕行一小周天,经脉中就传来灼热刺痛,像是万针齐扎。花不忧只能强行收功,举起灼烧感最为强烈的双手手心,凭借月光,可以清晰辨别出手心当中均是铜钱大的一块焦黑。
    自从离开容州之后,怪病倒是没犯过,但是每次能练功的时间越来越短,从三个时辰到一个时辰。到了现在,甚至刚运行一小周天就得被强行散去内力,而且手心中的焦黑斑块,也从芝麻大小变为铜钱大小。
    “难道小时候的天雷之力还没有消散?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还对小爷不依不饶。要么你就干脆点,直接把小爷轰成肉渣,要么就别来跟小爷捣乱,天天阴魂不散一直缠着,真他娘恶心人。”
    花不忧对于怪病的纠缠,实在是苦不堪言,连带着压抑许久的火气,都蹭蹭往上冒。
    “咯吱”。
    临屋传来开门声响。
    花不忧顺着窗户望去,看到孔麻子缩着肩头正往茅厕跑。
    今日晌午,遇到一位正式弟子过来串门才知晓,孔麻子并不是地位略高的正式弟子,而是和他一样,乃是杂役弟子,而且是在玉剑门里干的时日最长的杂役弟子——整整七年。
    这些时日饱受欺辱的李传宝,差点撸袖子和孔麻子干起来,雷华也不阴不阳在旁边讽刺几句,唯独花不忧没有放在心上,对孔师兄还是毕恭毕敬。
    对于不痛不痒的羞辱,在花不忧眼里,就跟在他面前放个响屁一般无二,能掉块肉还是能咋滴?即便是被人扇了大耳光子,也没必要在表面上怒目相向,用娄村长的话就是:王八咬你一口,炖了就行,还能伸嘴咬它的龟壳子?
    老人的话,饱含几十年的感慨阅历,粗俗的表象下,总是蕴含那么几分大道理。
    ……
    ……
    翌日。
    干完了手中活计,花不忧向孔麻子问了问,能否出门给玉莲师姐准备些芳诞贺礼。在院中地位一落千丈的孔麻子并未拒绝,只是吩咐让他别在门中随意溜达,万一惹着哪位练功练岔气的门中高人,打断腿都是轻的。
    珍惜性命的花不忧满口答应,并也照做,在门中随意扫了几眼后就走入古滇街道。
    仔细逛了逛才发现,城里的兵器铺还不是一般的多,十个铺子起码有三个铺子是卖铁器兵刃的,估计和这里彪悍的民风不无关系。
    玉莲看样子绝对不是个喜爱女红诗词的细腻女子,寻常姑娘家喜欢的那些东西,送给她恐怕也是白搭,花不忧只能挨着兵器铺一个一个逛,看能不能翻到有趣又实用的物件。
    花不忧走进一间装修较为奢华的铺子,里面雕花红木柜陈列了各式各样的兵刃,玲琅满目,还没接近,就可以感受到那些兵器的森然杀意。
    “这把剑怎么卖?”花不忧指着一把剑身清冽如水的长剑问道。
    “三百两银子。”店铺伙计的笑容让人感觉十分舒服,略微弯下的腰,使得头顶正好到达花不忧的眉头,让客人倍感亲近。
    花不忧略加思索,往下一个柜子走去,刚才那把剑他并没有想买,只是探听一下价格,玉莲手中那柄月影剑,肯定比这里的剑要高出数筹,即便花不忧不太懂剑,但仅凭月影剑鞘上面镶嵌的宝石就能看出,绝对很贵!
    再往前走,花不忧眸子一亮!
    柜子中摆放了一个巴掌大小的东西,造型精致,小巧玲珑。
    一把手弩!
    花不忧拿出来反复摆弄一阵,弩上并没有放有箭矢,但仅从坚韧异常的弩弦就可以判断出,这绝对不是小孩子嬉闹时玩的东西,而是一件嗜血杀器!
    古滇地处西南,和都城相距太远,天高皇帝远,西中城禁弩的条令在古滇并没有多少人理睬,像手弩这种近战杀器,若是放在西中城大摇大摆售卖,老板第二天就得被砍了脑袋。
    “这把弩多少钱?”
    花不忧兴致勃勃,手弩利于隐蔽,还易于携带,送给女孩子防身再好不过。
    “客官,您真是有眼光,这把弩到了还没三天,是出自蜀中暗器大家端木羽之手,所以价格稍微贵些,但是绝对物有所值,可以轻易击溃三境高手的护身内力,就连四境高手的罡气也能击破一二……”
    伙计并没直接报出价格,而是怕客人反感,先将东西来龙去脉解释清楚。
    “多少钱?”
    花不忧不懂什么暗器大家,直接问起价格。在容州杀掉顾爷时,就将他身上金子银票搜之一空,现在全身上下足足有两千多两银子,财大了,气也就粗了些。
    大量的金银实在不容易携带,两千两的银子足够装满几大箱子,花不忧将金银全部换成了西风王朝通用的银票,也好遇到危险的时候跑路也没那么累赘。
    “一千五百两。”伙计尽量让声音舒缓,不让对面少年引起反感。
    听到价格,花不忧脸色有些难堪,一把破弩就要花掉一多半的身家,实在是让以前“嗜钱如命”的家伙有些舍不得,但想到要救出都师傅和妞妞,就必须要讨好玉莲,咬了咬牙,准备掏出银票付账。
    “师弟,这弩可否割爱?”
    带有沙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虽是询问,但语气带有一股不可抗拒命令的味道。
    花不忧扭头望去,是位身穿象牙色长衫的男子,胸部还佩戴一枚玉制小剑——这是玉剑门正式弟子统一装束。
    花不忧低头看了看自己象征杂役弟子的灰色长衫,不由得摇头苦笑。为了一把手弩和对方起争执,殊为不智,不如卖他个面子,看能不能攀上交情,也有机会套出师傅关押的地点。
    “既然师兄看上了,小弟就算忍痛割爱也要双手奉上。”花不忧洒然一笑,将手弩轻轻递去。
    四方大脸男子看到对方如此给自己面子,不禁有些飘飘然,拍了拍花不忧肩头,豪迈笑道:“多谢这位师弟了,一会师兄备下酒席,不醉不休!”
    “有劳师兄破费了。”
    花不忧赶忙谢道。
    正当大脸男子掏出银票准备付账时,又有一句声音冷冷传来:
    “这把弩,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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