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信与择。
“这么说,是真的有个罗长瑞的跟你要了两个孩子当书童?”面容普通的青年把玩着手中的刀子,那刀子精薄,只有指长,可以在手中自由旋转,却是吹毛可断。
张德胜双腿打颤儿,哆嗦着说“是”,他刚才清楚看到这个人是如何轻易地杀掉了那个回答“记不得”的客栈掌柜,那个跟自己串通了谎话的掌柜就因为一个不耐烦的记不得就死了,杀死他的就是这青年手中的刀子,而现在,明晃晃的刀子上却连滴血也无。
“哦,是吗?那,为什么我找遍了昭义却也找不到一个叫做罗长瑞的行商,是你记错了吗?又或者,”吹了吹刀上莫须有的灰尘,“是我太笨了?”
青年的眼光从来没有正经地放在张德胜的身上,可张德胜就是控制不了地恐惧,直觉认为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跟苏木青有关,但是此时承认说谎显然是死定了,倒不如一口咬死的好,说不准他会放了自己,也幸好刚才的掌柜没有说出自己,刚才还有些兔死狐悲,此刻,张德胜却十分庆幸眼前这青年没有耐性了。
“我真的没有说谎,实不相瞒,”张德胜咬了咬牙,顶着一脑门子的冷汗,却也挺直了脊梁,目光中有了几分果敢,“这开酒楼的钱还是他给我的,要不然,我一个小小的账房什么时候才能够有这么大的一笔钱开了酒楼啊?!”
青年听了这话,点了点头,“这倒还算事实。”他已经查过了,这张德胜的确是一夜之间起了酒楼,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一个酒楼里的账房变身成为酒楼老板的,甚至他原先的东家还私下里查点过自家账目,害怕是他私藏的,结果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因为得到了肯定,张德胜更有了几分底气,鼓了鼓勇气继续说着:“本来就是这样,那罗长瑞以前曾经丢过盘缠,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小账房,出于同情,我就请了他一顿饭,找地方让他住了一夜,后来,……”
张德胜顿了顿,继续编着后面的故事,成为了“小账房义助落魄富家商,富家商报恩偿还大酒楼”的故事,其中细节之处倒也不算凭空,东墙加在西墙上,也还算是合情合理,算是意外之喜。
“……我也想不到会有这样的结果,多少天都跟做梦似的,后来他说缺书童,又碰上子谦他们到我这儿,我想着这是一个好活计,二话不说就送了去,……我真的没有说谎啊!”张德胜哭丧着脸,倒也是义正词严。
如果光是前面,青年恐怕还会以为他在说谎,毕竟有些离奇,但加上后面的叙述,倒让人无从怀疑,眼前这人一不是什么鸡鸣狗盗作奸犯科的惯犯,二不是油嘴滑舌坑蒙拐骗的闲汉,三来,倒是孝道有加待人诚恳信誉卓著的商人,如此,又无冤仇,倒还真的没有什么理由让他害个孩子。
“你可还记得那罗长瑞的样貌?”那么,就只有可能是那富商说的假名了!青年深以为然,外出做生意的难免有几个心眼儿。
“哦,记得记得!”张德胜哪里敢说不记得,就算是谎话,他也定要把它编圆了,当下就张罗出纸笔出来,三下两下画了起来,本来他也会附庸风雅画上两笔,此时仓促倒也可以应急,就是画得不好,随便抓来一人都能与画中人有三分相似。
“他有些西州口音,约有三十来岁,……”一句谎话需要更多的谎话来圆,张德胜越说越顺溜,根本不需要仔细思考,却还是装出了回忆的样子,更加令人信服。
拿着画好的画纸,听完了全部,青年点了点头,出门的时候抬脚踢起了那具尸体,夹在腋下就离开了。
直到再也看不到那青年的背影,张德胜才长吁了一口气,瘫软在地上,竟是一丝力气也无了,幸好,幸好那掌柜的不耐烦,幸好那青年没耐性,幸好自己的谎话编的好……只是,这青年与苏木青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特意来问子谦的事情?自己是不是无意中惹了什么大麻烦了?
张德胜能够从若干伙计中脱颖而出成为账房,并不是单为他识字,更因为他为人灵活,谨慎多智,为了防止自己刚才说得太多记不住,防止下次再有人问说差了,他又仔细回忆了几遍,确定刚才所有的话都能在梦中说出之后才彻底放下心来。
乱葬岗里,几块儿乱石随便丢弃,土坑荒坟接连成片,四周的槐树林遮挡了光线,愈发显得此地阴森恐怖,便是白天也是少有人走的。
此时,一个青年正悠闲地走来,随后丢弃了肩上扛着的麻袋,也不掩埋,只是散乱扔着,索性那暴露在外的尸骨也不是一具两具,并不十分显眼。
“还以为这种活计实在是大材小用,没想到还这么麻烦,这年头,凤卫也不好当啊!”青年嘀咕着,又看了看那张画像,总觉得似是而非,好像在街上好几个人都是差不多的相貌,摇了摇头,“这也太普通了,就算是富商也不太好找啊,西州可是最大的了!”
又是摇头晃脑了一番,叹了几声气,这才动身前往西州,口中却还是哆嗦不断:“这都是什么事嘛?还不如让我查探消息哪,总算知道为什么让我来了,他们真奸诈!……回去一定要和大哥好好说说,怎么我也算是他兄弟哪!……”
不一会儿,槐树林中就没有了人声,只留下呜呜的风声,如泣如诉。
清凉镇中传来了客栈掌柜失踪的消息,别的还不说,他的亲戚就已经闹上门来瓜分那一间大客栈,一时又闹出不少事情,成为了一些闲汉的饭后谈资。
…………
“他怎么了?还没有好吗?”二狗子,不,已经是“三”了,他牢牢地占据着这个地位,尽管还是没有子谦,不,“二”高,却已经比大多数人更好了,就连吃住的地方也好了许多。
此刻,他看着床上那个瑟瑟发抖,说着胡话,满头大汗的人,竟莫名地有了些同情可怜,没有想到,子谦有一天也会成为这样,他已经烧了两天了,如果今天还不醒来,也许以后就是醒来了,也傻了。
“三”看着,目光中已经没有了曾经的怨怼,说到底,他对自己还算是不错的,他有那个实力,不知不觉间,二狗子的思想已经和那些训练他的黑衣人一样了,认为实力决定一切,不会再有以前的不平之感了。
不过就是杀一个人嘛,犯得着这样吗?天宝,不,“四”撇撇嘴:“别理他了,死了也好,免得以后再被吓到,走吧,今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哪!”
摸着手中的刀,天宝有些莫名的兴奋,他喜欢那种感觉,喜欢那种操纵别人生死的感觉,现在的他再也不是以前任人打骂的小乞丐了,反而换成那些人对他求饶,一想到那样的场景,他的眼睛就开始充血,莫名地激动着。
他最享受的就是一点点地收割别人的生命,一点点地断开他所有的血脉,看着那鲜红的血喷涌而出,真好看啊,哈哈,看你们还怎么欺负我!
“四儿!”二狗子觉得身边的天宝有些轻颤,知道他又有些不对劲儿了,再想到他每次杀人时弄出来的满地鲜血,不由皱了皱眉头,有面具挡着,倒也没人察觉。
“你们走吧,我会照顾他。”“一”说着,取过了一块儿蘸过凉水的巾子,折了两下,搭在子谦的头上,子谦依旧昏迷着,因为需要,那鲜少摘下的面具才放在了枕边儿,露出一张美好的容颜来,苍白着。
二狗子点了点头,终究耐不过天宝的拉扯,一起出去了,这三天都有人把人带来让他们杀,够了数量就算是完成了任务,子谦第一天还是很好,他杀的人最多,结果晚上就不行了,开始说胡话发热,怎么叫也叫不醒,是几人中最严重的一个。
“好了,他们都走了,你可以起来吃东西了。”“一”看了看门外,已经看不到人影了,这时侯的房中只有他们两人没有走。
“谢谢少门主遮掩之恩。”子谦睁开双眸,黑眸中黯淡无光,再没有了希望。
“一”讶然,他没有想到有人能够猜到自己的身份,勾起了嘴角,露出了一抹浅笑:“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子谦不答,什么时候,太多破绽了,那些黑衣人对他都是恭敬的,即便责罚也多有手下留情,甚至还会不自觉地先躬了身,而能够这样旁若无人地休息,除了门主,又能有几个?只怕自己能够顺利休息这几天,也是他的缘故。
“既然你猜出来了,那我不妨再给你一个机会,刺部直取,花部逢迎,你可愿进入花部?”刺花门只分两部,刺部是非杀人不可,学的也是杀人的方法,花部却可视情况而定,学的却是那婉转求huan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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