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优生优育
为了更好的甄别民众,国民政府开始了第一次人口普查,经过历时一个月的人口普查,全国民众共有4亿1千万人,经过周密策划,开始推行户口法,新版婚姻法,与计划生育法。
按照户口法的要求,国民是国家最大财富,政府应该对国民进行统计,因此每家每户需要建立一个户口本,以登记国民居住情况。对个人,都需要建立身份证,凡进过管卡,凡在外住宿人员,凡坐火车、飞机外出人员,警察都可能不定期检查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对检查未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则暂时羁押,至到有朋友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前来证明该人员身份的,方可予以释放。
要知道,在国外早已经建立户口登记制度,所以该制度建立过程中,虽然很多国民连连抱怨,但还是为人所接收。
但是新型婚姻法则不一样,推行人员,国民抱怨连连。经过策划,一场声势浩大的新婚姻运动在全国热火热荼的展开。
经过2个月连编累牍的报道,以及在民国初年,中国早已经建立的婚姻法规定,中国施行一夫一妻制,这天,民政部长王宠惠专门到议会接受咨询,就一夫一妻制开展的必要性,以及相应的处罚进行了说明。
虽然婚姻法早已建立,虽然从法律角度上讲,是需要施行一夫一妻制,但是由于传统思维,很多人妻妾成群,特别是部分人士,一生有数十个小妾。
当听到政府将对一夫多妻的进行教育与惩罚后,会场一片闹哄哄,虽然很多议员都宣称自己有很多有几个老婆,想不到将因为这个被处罚,很多人感觉面子受不了。
王宠慧告诉大家,根据新成立的婚姻法实施细则,若是采取一夫多妻的,由于损害了其它人结婚可能,所以政府将在民政部成立婚姻子女办公室,对自即日犯重婚罪的10万个大洋以上,或者将处以财产五分之一罚款,或者根据法律要求,将对主犯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劳教。
整个会场方才稍稍平静,毕竟多数人是犯重婚罪,但是由于既往不咎,自己不会因为重婚而被受到处罚,况且,犯了重婚罪,也可以捐献财产进行满足,即使如此,现场反对意见还是非常大。
如此法律根本没有经过专门委员会审核,更不要说被国会通过了。
看到即于厚望的计划生育法意见如此之大,在部分地区竟然出现阵阵反对计划生育法的游行活动,这些游行人士一再强调中国人自古主张多子多福,而现在法律竟然反对这点,这表这届国民政府已经脱离了民意。
看到这个状况,王宠惠心急如焚,杨兴也加紧运作。在部分地区竟然出现示威游行后,反对新版婚姻法得以推行。
这天,中国果名档控制的多份报纸不约而同的推出系列文章,以支持政府的主张。
一位传统儒学心学大师系列论述了清朝人洪亮吉的《治平篇》,讲述自明朝初到现在,人口剧增二十余倍,所带来的社会矛盾,一家生产资源的锐减。
揭示出人口增长过快必定会使土地、房屋及其它生活资料显得越来越紧张的道理。洪亮吉指出,虽然还有空地、空屋,但这些最多“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这就必然造成“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
这就有理有据地说明了一个无可辩驳的道理:若不控制人口,人们将要面临生活资料严重不足的威胁。
接着,借助一个著名国学大师发出的如何治理天下的论断,展开另一番宣传攻势。
这位老学究认为治理天下,就应该向古代帝王那样讲究仁义礼智信,并且列举各个朝代所谓的大治故事,希望以此来教化国人。
就在众人大惊失色的时候,国民日报连连发表文章,列举历史书籍记录的这些帝王种种失德之举,说明这些帝王虽然在天资上虽然比其它帝王聪明,但其取得如此成就,主要是当时由于连年战乱,导致全国人口锐减,人均占有的生产资源较多,从而创造天下大治的条件。
国民日报考证了各王朝更迭时全国人口数字,
秦始皇统一全国时,人口数约为4000万。
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全国户口数1223.3062万,人口数5959.4879万。
汉桓帝永寿二年(156年),全国户口数大约1067.7690万,人口数5647.6856万。
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全国户口数大约890.7536万,人口数4601.9956万。
而全国出现安定的时候,全国人口已经锐减到二成或以下:西汉初年,全国百姓户口为300万上下,人口约1400万,锐减到1/3.
光武帝去世时,全国户口为427.9634万,人口2100.7820万。锐减到1/3.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户口数为245.9840万,人口数1616.3863万。
锐减到1、4.贞观初年,户口不及300万。锐减到2/5.
在这些触目心惊的数字面前,很多反对者感到问题严重性,一些人纷纷改变主张,表示尊重政府决策,建议在全国施行计划生育。
但就在大家正要欢庆胜利的时候,一个前清进士提出问题,在古代中国人口基本上控制在5000万左右,为何到民国时期中国人口能够增长到4万万人,如此局势方为之一变,反对者仿佛又找到理论根据。
而就在这时,杨兴提出观点,经过多位大师润色,最后以民政部长王宠惠的名义发表了社论,在社论中,提出人口规模应该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
在中国古代,为什么每个朝代人口膨胀到5千万,往往引起社会问题,主要因为当时中国经济中心在北方,全国出产只能维持到5千万人左右的规模。但是到了唐朝中后期,由于江南各地得到充分开发,中国这片土地上能够承载人口数量随之增长,但是这种增长是缓慢的,是以牺牲人民生活质量为代价的。
这在明朝与清朝表现尤为如此,通过从南方地区运输大量粮食,从而维持朝廷稳定。
历次人民起义,如李自成、张献忠等明末起义,是北方出现连年旱灾,全国人民无以为继,饥民无以为食,被迫如此。
这正如在前几年,在军阀混战时期,各地匪患猖獗一样,在审问一位被俘的土匪,问其为何当土匪,这位土匪叫嚣着:你剖开爷的肚子,就只要爷为何当土匪了。
诚哉斯言,如果大家能够通过劳作获得生计,又有谁愿意在刀口中混饭吃。
在前几年,国民革命军每占领一个省,一些地方武装面临解散的时候,很多人为了有口饭吃,坚决不同意解散,到最后即使干工程兵,每天从事重体力活也在所不计。
良民成为土匪,前几年军队整编过程中难点,虽然说明土地兼并重的问题,但更说明在当前中国,人均占有土地维持在一个恐怖平衡状态。
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像西欧各国学习,夺回自己的生存空间外,除了改进耕种方式,提高亩产外,现在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施行计划生育。
与此相呼应,多位留学博士通过报纸向大家介绍西欧奉为经典的马尔萨斯人口论,并对其进行发展与创造:人口增殖力比土地生产人类生活资料力更为强大,并断言人口在无妨碍时,以1、2、4、8、16、32、……的几何级数率增长,而生活资料则以1、2、3、4、5、6……的算术级数率增长。
当人口增长超过生活资料的增长时,就会发生贫困和罪恶,要限制人口增长,使二者保持平衡。
从而将人口理论分为三部分:
1人口必然地为生活资料所限制。
2只要生活资料增长,人口一定增长,除非受到某种非常有力而显着的抑制。
3这些抑制全部归纳为道德节制、贫困和罪恶。
这3点是支配人类命运的“人口自然规律”的基本内容。通过上述理论,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贫困和罪恶是人口规律作用的结果,而不是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造成的。
2只有拓展土地与发展大力发展经济水平才能消除人口的过快增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3人民的生活水平受人口规律的支配,人民生活水平随人口的增减而变动。
而与此同时,在全国很多妇女领袖也纷纷发表讲话,支持政府决策,施行计划生育,一些人描述丈夫、公公婆婆将自己视为生育工具,每年除了生育小孩,还是生育小孩。
这些妇女领袖认为,现行的生育制度,是对妇女的摧残与迫害,希望将妇女从生育枷锁中解放出来。
在这波计划生育宣传攻势中,
一位记者到一些贫民窟,到一些偏僻山村,看到有的一家7口,小孩没有完整的衣服,大家每天只能喝米汤度日,整个舆论当即哗然。
要解决贫困,就一定要实行计划生育,若还是坚持多子多福,那只能是共同贫困,谈什么解决温饱,达到小康,根本不可能。
是在城市里面,在学堂里面,在一些妇女工作公司,如砂布厂,丝绸厂里面,这些少女在组织之下,纷纷游行,要求通过计划生育法,不要将妇女当做生孩子的工具后,于是国会议员的主张开始转向,那些过去嘲弄挖苦的纷纷转向。
在20年代,很多知识分子,最高兴的是说自己有多先进,而讨厌说自己非常保守。
如此,在社会上基本取得共识,
大家逐步认清,多子非多福,强调优生优育,
鼓励一对夫妻生1个、2个子女,
对生育超过2个的,如3个,4个,5个进行处罚。法案确认,
在各级政府部门民政单位成立计划生育司,
根据法律,对以后超生的,或者连续征召服5年劳务外,或者是罚款5万个大洋,
对于超生的,将被剥夺5年以上公民选举权。
当然,对于独生子女,也提出奖赏,在少孩达到16岁后,还是独生子女的,发放一定奖励。
如此,对后世影响深远,也是颇受争议的法案,婚姻法得以通过,大家确认,在全国推行少生优生这一根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