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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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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间屋子里传出小宝儿撕心裂肺的哀嚎声,我心中一惊,忙赶回观看。出于小心,我没敢靠门太近,找了一个合适的距离探头向内观瞧:小宝儿吓得已然屁股着地,两只手拼命的向后使劲儿,想必双腿,哦,不,是单腿,早已不听使唤。
    几只老鼠起初还有些拘谨,可能之前的受迫心理仍然在占着主导。但是,不消片刻,它们就会正视自己的优势地位,发动第一波进攻,想必一场恶战已不能避免。我想起小宝儿撬门所用的镔铁杆长枪还扔在第五间石屋门前,有了长枪的帮助,这场仗就好打多了,于是赶忙往回跑。一着急,坏了,劲儿稍微使大,脚上脱臼复原的部位又开始隐隐作痛。我灵机一动,想起背后的布篓里还留有小宝儿的半截棒槌,遂取出连咬带吞一股脑全咽到肚里。
    长枪就在门外,我弯腰捡起,快步跑回第四间石屋,几只耗子仿佛已经知道了战场的形势,呲着牙向小宝儿步步逼近。我伸手拽住小宝儿的胳膊,丹田一叫劲儿,一下把小宝儿给扔出门外。我心中大喜,没想到半截棒槌的功力竟然让我有如换了身体一般,既然我有金身护体,又手持长枪,有什么道理去惧怕这几个偷吃尸油的畜生!我用眼角的余光瞥了小宝儿一眼,看他并无大碍,我大声喊道:“宝儿,你快退回其他的洞内,这里交给我便可”小宝儿闻听此言,连滚带爬的从我余光中消失。眼见没有了拖累,我心中一宽,便开始直视眼前的几只畜生。
    几只耗子吱吱乱叫了几声,仿佛在商量对策一般,看得出它们也很是谨慎,不敢贸然行动。靠后的一只最肥硕的好像是它们的首领,它不发命令,其他几只也只敢对我怒目而视,不敢有跨过雷池的勇气。我的汗滴滴丝丝地从额头冒出,虽然自己吃了百年的野棒槌,还手持着长枪,但自己始终是以一敌多,不敢说有十足取胜的把握。不到迫不得已,不能首先发动进攻。我们就这样对峙着,一柱香工夫之后,趁我伸手擦汗的间隙,后面儿的大耗子“吱”的叫了一声,前面几只蓄势待发的灰毛畜生有如离弦之箭一般蹿向我的大腿。我撤步闪身,用力一压大枪的后杆,前面的枪头像毒蛇吐信一般的颤了几颤,亮银色的枪头瞬间变成了七八个,耗子群丝毫不顾我的威慑,仍然向前蹿来,看来不拼个你死我活它们决不能轻易收山。
    我手持镔铁大枪,一个撤步挺枪,就把三棱一个尖儿的亮银枪头送进一只耗子张开的嘴中,枪头刺穿哽嗓,从脖后透出来。我臂上用力一抖,大枪一挑,把大耗子像烤全羊似的穿了一个透心凉。几只大耗子见状,都被威慑住了,一时围绕着我不敢上前。为首的肥鼠显然比其他几只见过市面,也更有大局观念,吱吱怪叫了几声,又使鼠邦涣散的军心重振。另外一直趁乱绕到我脚下,瞅准我的小腿根部,一个上窜就要开咬。
    我再撤回大枪已然不及,幸亏我小时没少在半壁街观看大刀王五的弟子习武,懂得急中生变:右手往外一甩,大枪倒着使,收枪头,现枪尾,大枪末端的镔铁半球正砸在硕鼠额头之上,可怜的肥鼠被我大枪击得一个“万朵桃花开”脑壳裂成了八半儿,黄的、白的、绿的顿时流了一地。
    我愈战愈勇,挥舞长枪步步紧逼。时而长枪有如毒蛇吐信,时而倒转枪头把它当作少林哨棍,不消一柱香的工夫,群鼠已经被我屠杀大半,只有最后一只成鼠与指挥的鼠王凄然为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让鼠王它跑掉,我诛杀再多的耗子又有何意义?打定主意,我朝成鼠虚晃一枪,跨步闪身窜入洞内,把鼠王的去路堵住。
    鼠王自知自己小命当绝,朝成鼠最后怪叫了几声,便拼出最后的一点力气朝我扑来。成鼠领命窜到石桌底下夺路而逃,我也没工夫理会,手持大枪与鼠王展开激战。这鼠王的确是异常狡诈,经常是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看似用力猛扑,其实扑到一半见势不好,就收住返回。虽对我构不成什么威胁,但我也一时难以了结了它。
    这时小宝儿一瘸一拐回来,我虚晃一枪,偷偷瞥了他一眼:他竟不知从哪里找到一把双刃的手斧,兴致勃勃地擎着斧头一瘸一拐地赶来。
    “刘公子,请把这畜生交予我收拾吧”小宝儿请求。
    我犹豫了一下,小宝儿显然被我诛杀众鼠的英气所感染,也想立点功绩。但这只领头的耗子实在要比其他几只狡诈几倍,况且我与小宝儿相识不久,尚不知他功底如何,一旦失利,后果将不堪设想。但如果我不答应,又显得太过自大,藐视了小宝儿的战力。思前想后最后我还是决定退出门外,放小宝儿进去一搏。一来给够了小宝儿的面子;二来看一看小宝儿的战力如何。
    手斧与长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兵器,长枪适于远战,而手斧则适用于近战。小宝儿堵住门口并不急于进攻,而是等着鼠王自己找上门来。鼠王显得很有耐心,在石屋之内慢慢踱步,抽了一个冷子,张嘴直奔小宝儿腿肚子咬去。小宝儿顺起手斧,对着鼠王的头颅就是一斧,鼠王见形势不妙,连忙收住,转身朝小宝儿的伤腿一个急窜,使出一招“老和尚撞金钟”小宝儿显然没有想到鼠王竟然如此狡诈,挑他最弱的部位进攻,他下意识的抬起脚,但仍然没有躲的利索,被鼠王一头撞了一个屁墩。鼠王见小宝儿仰在地上,发了疯似的回屋往西面跑。我觉得蹊跷,这畜生不趁着这个间隙夺路而逃,怎么又退回屋内?
    不消片刻,我恍然大悟,原来尸油灯就放在西侧,之前我长枪震慑群鼠,鼠王忙于指挥,并无暇去吸食尸油。此时趁小宝儿跌倒之际,它一定不会放过如此良机。想到这里,我急得恨不能从小宝儿头顶窜进屋内。小宝儿吃了个闷亏,正气得忿忿然,单手支地站了起来,我也顺势跟了进去。待到我俩转脸向右看时,我二人已被惊得没有话说:鼠王在尸油灯下吞食了一大块尸油凝成的油脂,身子在我俩的目光之下一圈圈地增大,我俩哪见过这般阵势,早被吓得目瞪口呆。
    片刻不到,鼠王的身子已然涨得如同小虎。我赶紧回过神来,心想此时不诛则必将威胁我俩的性命。我和小宝儿一齐冲向胀大的鼠王,一个挺枪一个抡斧朝它攻击。鼠王喝了尸油之后,力量又猛增了一个层次,倒转身形用粗大的尾巴横扫地面。我腿脚灵便,纵身一跃就躲过攻击,小宝儿又吃了脚上的亏,一个躲闪不及,再次被放倒。我挺起长枪照着鼠王就是一顿乱刺,鼠王虽然胀了身子,但动作却丝毫没有迟钝,左躲右闪让我枪枪走空。鼠王趁着这个机会朝我就是一个猛扑,看来经过这一段的观察,这畜生已经把我当成了首要的敌人,而根本没把小宝儿放在眼里。我和鼠王枪来爪去,对彼此都显得异常谨慎,斗了半天也没分出个高下。
    我脑子里飞快的旋转,考虑要采用怎样的绝招才能结果这耗子,料想鼠王此刻心里也必然在考虑同样的办法。突然,我记起,小时听书的时候,说书先生常讲,瓦岗山上的神枪太保罗成,在情急之下,经常用一招“回马枪”来解决对手。要想构造出这样的形势,首先必须要诈败,引得对手在身后狂追,然后再赶到对手走直线的时候,下身向前,上身向后,猛然回身挺枪刺穿对手。我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石屋,在心中计算着回枪的方位。毫无疑问,石屋的石门就是最佳位置,因为石门是鼠王追我所走的必经之路,也是它逃出石屋的必经之路,只要我算计好逃走的快慢,让枪头在鼠王出门的一瞬间返身向回刺去,此战我就有极大的胜算。但另一个担心和疑虑让我无法下得了决定:小宝儿还倒在屋内,倘若我诈败逃走,鼠王不去追我,而是径直奔向小宝儿,即使我赶得再快,也无法赶回屋内救他。
    一场赌博摆在我的面前:如果我不诈败,单凭我的武艺,恐怕一时半会打败不了膨胀之后的鼠王,搞不好我和小宝儿最后都将被鼠王,或者成鼠引回的援兵所击败,成了它们的口粮。如果事实真是如此,我们还不如直接死在老鹰嘴里,和林中马一同成为鹰屎死在鹰爪之下固然不太光彩,但起码也比被耗子吞食消化,成为耗子屎强出不少。
    从另一个方面分析考虑,小宝儿现在已是半个废人,对鼠王构不成任何威胁,鼠王不会放着我不管,放着出洞的机会不要,去啃小宝儿,所以鼠王中计的机会还是很大的。事不宜迟,我打定主意又持枪对鼠王进行一轮攻击,鼠王辗转腾挪并没受任何伤害,继而对我还击,我在闪躲之时,右脚勾了左脚脚跟一下,一个没站住“噗通”一声就栽倒在地。我抱住长枪,顺势来了一招“就地十八滚”滚向石门方向。这时我的汗已大滴大滴地从额头上滴下,在我滚过的地面上留下一条清晰的汗渍,我顾不得擦汗,用眼角的余光打量鼠王的行动。鼠王再聪明,毕竟也是没经过征战,没听过评书的牲畜。有了便宜可占,它当然要直奔我扑来。我心中暗喜,起身穿过石门。出了石门,我就侧着头往前慢跑,那畜生自然是卯尽了全力跟随我而来,就在它刚刚出门,向我虎扑的一瞬间,我大腿使劲儿一蹬地,向前纵身一跃,上身一个回翻就把大枪顺了过来,照着鼠王的胸口就是一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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