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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骨龙军团的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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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维多利亚在伯爵府的一处庄园内住下,这里是阿尔弗雷德的管家住宅,马克伯爵亲自圈的地方,环境优雅不说,还有一个喷水池。阿尔弗雷德喜欢种植草木花卉,所以马克特意命人在这个小院子内建造了一个喷水池,可想而知伯爵大人对爵士的敬重。
    “伯爵为什么杀了索尔斯克亚?”维多利亚整个身体缩在天鹅绒中,蚕丝被子没有一点儿的闷热,反而还有几分凉爽,再加上大魔导师亲自布置的风系阵符,整个房间让人舒服的直接入睡。而且驱除蚊虫的魔法阵闪烁着霓虹一般的颜色,让人赏心悦目。
    曾经的王后殿下显然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城邦的王储说杀死就杀死了,所以她惊讶于马克的彪悍。但是,只能说,小国之王,终究无法理解大国之民。
    就是如此简单的事情。
    在帝国看来,一个小小七城邦之一的安格斯城邦王储,和帝国的十二骑士比起来,说难听点,他就是一条狗而且是让人唾弃的一条狗。
    除了帝国的子民,还有什么可以让帝国贵族重视的吗?得了吧,他国王储生死,与我何干?
    高傲的民族特性,具有强烈的居高临下姿态,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推行平等的民族政策会如此小心翼翼的原因。胡萝卜和大棒,两个手都攥着,吃了萝卜不走路,一棒子下去,该怎么着就怎么着。
    “索尔斯克亚不该用一种高傲的姿态和少爷对话,甚至,他不一样用帝国贵族的方式和少爷站在一个同等的平台之上。”阿尔弗雷德点燃了水晶杯中的蜡烛,燃烧的犀牛角蜡烛散发着好闻地香味。这是令人心旷神怡的味道。价值四个金币的犀牛角蜡烛,在西南部草原,平均二十个犀牛角蜡烛,就要用五个斯巴达精壮勇士来换取。
    这是用鲜血点燃的烛火。
    但是,玛莎拉蒂家族中的犀牛角蜡烛,可并不需要斯巴达人和七阶群居独角犀牛搏斗换取。一次末日守卫的扫射,就能获得一批上等货。尽管这种魔力消耗有点惊人
    “姿态?方式?”维多利亚的褐色眸子带着一点点赭泥地绯红,葱白的手指绕着火红地发梢。挽着一个又一个的圈圈,带着一点点俏皮,另一只手支撑着脸颊,迷离的眼神看着穿着白色睡袍的阿尔弗雷德“那么我的华生,你觉得我的姿态和方式怎么样?”
    上排的洁白牙齿轻微地咬了一下下嘴唇,形成了一个勾人地形状。阿尔弗雷德呆了一下,尴尬地笑了笑,说道“难以置信,在茫茫人海之中,居然能让我认识你,不,应该是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之上,竟然安排我和你相遇,这是神迹!”
    “什么才是神迹?”维多利亚的睡袍似乎滑落了不少。滑腻的皮肤闪烁着淡淡的白晕,粉红色的血液沸腾,让老管家的心脏重新恢复到了三十岁,他漏*点四射,发现了人生的追求其实还有很多。
    “算我错了。亲爱的,你才是造物主的神迹。”阿尔弗雷德抓住维多利亚绕着头发地手,亲吻了一下手背,然后是胳膊。他性感的胡子从正面看带着一点点稀疏的和蔼,而从侧面看,又有着紧凑的正派和严谨。
    肖恩。康纳利的深邃眼神,马龙。白兰度的绝妙棱角,实在让人觉得。一个男人活到这个岁数还能有这样的魅力。确实不枉此生了。
    “我爱你。”维多利亚闭着眼睛,嘴唇迎接着阿尔弗雷德的亲吻。然后淡淡地说道。
    脸颊上地红晕带着些许的害羞,羞赧的欲拒还迎,配合着酥胸半露,那种云里雾里的朦胧和烛火摇曳的神秘,女神降临也不过如此。
    “我也爱你,就像你爱我一样那样爱你。”阿尔弗雷德看着维多利亚,笑了。
    这个小院子成为了老绅士地幸运之地,马克伯爵感慨地想道:有人寻找真爱花了数十年,而华生只用了一天,有一句话说地好千年等一天!
    如果真的有神,恐怕也会祝福这一对一见钟情地恋人。
    维多利亚是聪明了,她明白了帝国高层是如何看待自命不凡的城邦小国的。小国的国王似乎很看重自己的地位,他们耀武扬威,一副和帝国平等的模样,却不知道,帝国这个庞然大物,轻易是不能愤怒的,因为他一旦愤怒,产生的能量不是一个国家或者是一个组织可以抵抗得了。
    中央民族从魔法帝国时期的辉煌,就告诉世人一个道理,阻止他们愤怒的方式,就是不要尝试激怒他们。
    而很不巧,马克虽然不是中央民族的血统,但是,他是一个穿越的异界人,同时,他的来历也让他骄傲无比
    远东帝国基本上继承了源自魔法帝国的东方领土,尽管有些破碎,但是毕竟是强盛一时的帝国,如今他的雄风依然,看着黄金军团的冷却机体,那些来自外国的客商就是一阵心悸,如果让这些机关人活动起来,会是什么场景?
    令人恐惧的军团。
    而马克的手下,能够产生恐惧的人似乎并不少,至少,如今在精灵森林西部的恒罗斯帝国东部草原,会遇到一群非常让人头疼,并且惊慌失措的幽灵。
    他们神出鬼没,战旗黑底白色,一头骨龙张牙舞爪,它的脖颈绕过一柄黄金三叉戟,三根箭头闪闪发光,寒冷的杀气,彻骨的战意。
    白起从一开始的环绕逃跑战略意图到现在准备勾引德鲁伊和恒罗斯帝国狗咬狗非常兴奋,谁都知道恒罗斯帝国在面对远东帝国的利益上,都是统一态度,而最重要的是恒罗斯帝国如果想要东进扩张的话,在他们面前阻挡的是一批丛林怪客。
    精灵森林地北部森林是德鲁伊的天然居住地,他们的士兵非常强大。猛兽和猛禽德鲁依变化的动物拟态有着力量的敏捷加持,往往在敌人不经意间,就发动了突然变招,进攻的速度快到令人发指。
    可惜,这种变化比起遭受雪谷和草地苦难的第二军团来说简直是小意思,他们可是在魔鬼训练营中生存下来地精锐,如果连这种见识都没有。不如去死。
    阿尔济魔鬼训练营之所以吸引人,那是因为大多数的游侠。散漫佣兵都在体验挑战极限,刚开始地加入或许是因为经济问题或者是猎奇心理。
    但是随着马克伯爵的人格魅力以及阿尔济人以弱胜强的必胜信念,那种维护大多数底层人民的姿态顿时赢得了这群桀骜不驯之人的好感。马克伯爵狂妄乖张的背后,其实是一种高尚的平等。
    有些人用虚伪掩盖恶毒,而有地人用恶毒来遮掩高尚。
    追随这个词儿,不是说说而已,当一个人有了信仰和追求。追随二字,可以付出的很彻底。尤其是当一个又一个袍泽为了让同伴活下去,那种理所当然的决绝,足以让最坚强的战士痛哭流涕。
    这个世界之上,不仅仅是亲人让你流泪不止,有一种人,他们叫做战友。
    七个大队,三千五百人,丢下接近四百人,又补充了沿途中的几个佣兵游侠。这就是骨龙军团。而在此之前,谁也不知道,前途如何。
    “来了。”草原的一处土丘边上,浑身乌黑的一个大个子嘴里咬着青草,狗尾巴草上的草籽多的数不清,摸了一下容貌,黑不溜秋的脸颊靠在草地里,身上地恒罗斯帝**士服显得有点宽松。难看极了。
    这个人应该块头极大,因为他足足比身旁的战士大了一圈。
    “莫斯,能看清楚几个人吗?”有着斯巴达人纹身的战士拍了拍莫斯肩膀,他的胳膊上纹着一条天蝎,倒钩上写着一行小字:我是战士。
    大块头大个子莫斯胡子拉碴。蹭了一把泥土。让干燥的手掌变得湿润,然后握紧了剑柄。低声说道“像是有一个大队左右,应该是先锋队,再观察一会儿,这个山谷过去,是一条小河,河谷内的地形不适合战马,他们一定会停下补充体能的。”
    “列奥。”莫斯忽然眼神严肃地喊了一声旁边的斯巴达人。
    “什么事儿?”列奥问道。他很少说话,但是自从加入阿尔济军队之后,他就开始学会了和人交流,曾经,他被人诅咒过是令人恶心地天蝎,他和该死的瓦希尼一样应该被处死,但是现在,瓦希尼成为了伯爵大人的贴身护卫。
    我是战士。
    列奥盯着前方,将头埋在草里,埋的很深。
    莫斯低声说道“我曾经是一个佣兵。”前方的骑兵腾腾腾腾地飞驰而过,掀起一片飞尘,呼啸地骑士都在挥舞着鞭子,他们知道前面有个小河谷,他们要在那里补充体能,顺便吃点儿东西。
    “我杀过人,在我满十六岁那年,离我生日还有三天。”莫斯这个大个子淡淡地说着,和斯巴达人一样,他根本就不担心那些恒罗斯地白痴骑兵能够发现自己。
    “我的哥哥是农夫,或许在一伙强盗杀了他之前,我会成为另外一个农夫。”莫斯平静地说着过去“结果很显然,要复仇地男人,总是要学会变得坚强。我最后杀了那些强盗,在我生日前三天。一共十一个人,我在他们的饭菜里下了毒。”大个子耸耸肩,忽然一笑“嘿,你看我的样子像下毒的人吗?”
    这个时候,骑兵们鬼叫着,战马也开始嘶鸣,鹅卵石开始看到,骑兵队的速度越来越慢
    “我学会杀人是因为我看到别人杀人,就是那样,噗嗤一声,刀子捅入身体的身体很美妙。我在家乡的剑士院校打杂,偷学了一门斗气,然后成为了见习剑士。就这样过了两年,到了我十八岁的那年,我成为了佣兵。”莫斯的手掌开始摸像剑鞘,阔剑的剑鞘更多是用来当格挡地盾牌,有时候它是非常好的护甲。
    骑兵队的骑士们都跳下了马,然后牵着马匹向小河谷走去,那里已经传来河流的哗哗声。两个斥候开始警戒,偶尔向草堆里射上一两箭。不是魔法箭,这是肯定的。
    噗噗两下,草窝里的箭矢插着一动不动,有两声入肉的声音,莫斯地耳朵竖起,他的话顿了一下,但是没有人发出声音。眼中闪过意思得意,接着是自豪。
    “我遇到过无数贵族,他们富有,强大,并且拥有大量地土地,平民都是猪狗不如的东西,为他们劳苦生产,然后所得不过是微薄的一点点,活下去都困难的食物,如何能够让一个农民养活一家子人?这是个非常不公平的世界。”莫斯擦了一下鼻头。黑色的泥土显得有点搞笑,他摸了一下脸颊上的草籽,我甚至杀过贵族,被一个贵族通缉过,南方地两个行省都有我的悬赏,地方的两个总督都在抓我,我逃亡到了北方,然后身无分文。因为这里的人根本不需要佣兵。”
    “逃亡?”列奥眼中闪过一丝共鸣“真是让人厌倦的名词,其实这真是我们要做的,不是吗?”列奥笑了一下,斯巴达人的微笑可真难得。远处的一个胖子拖着疲惫的身躯低声骂道。“你们两个混蛋,又开始个人英雄主义了!”
    “嘿。胖子,这可是将军允许的!”莫斯做着嘴型笑骂着胖子。
    胖子懊丧了一声,然后整个肥硕地身躯埋在草丛里更加的紧凑,前方走过的斥候并没有发现他们。
    小河谷的水流声听上去很动听,至少,这让马儿们觉得饥渴的肠胃可以舒服一下了。
    不少恒罗斯的军士开始脱下汗渍粘稠的衣服跳下了河水,然后舒服地泡了一会儿。
    “好了好了,不会有人来找我们麻烦的,敢挑战恒罗斯帝国地骑兵,除非那些强盗疯了!”河水里的军士说着奇怪的恒罗斯语,莫斯等人听不懂。
    列奥微微一笑,说道“他们居然将警戒撤走了,真是让人头疼啊,这样的对手太不值得啊!”“对了,莫斯,你到北方后呢?”列奥看着小河谷,问道。
    “到了北方,找不到工作,于是我开始打杂,偶尔也为一些小贵族做一些看家护院的活儿,嘿,其实我当时一个六阶重剑战士地威风还算可以,让小贵族炫耀一下,倒也能活地轻松,不过风龙之战之前,我厌倦了,于是去了更北方,想要去法尔岭闯荡,但是遇到了伯爵大人征兵,他要和伊利达人开战!难以置信,这比我找强盗复仇还要难以置信!”莫斯笑着摇着头“我当时并没有决定参加,但是留在了阿尔济,事实上,你知道,这是我一生中为数不多后悔的事情。”
    大个子点着头“伯爵大人地士兵太帅了!”
    莫斯讲了一句俚语,而不远处,大队长已经开始作出手势,天空中一个黑影闪过,黑压压的一片,逐渐越来越低,战马开始嘶鸣,不知为何
    恒罗斯的士兵开始发觉了不妙,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接着,他们感觉头顶一黯,一个黑影掠过地面,整个压抑的感觉立刻让高阶战士感受到威压!
    “敌袭”
    叽里咕噜叫喊的恒罗斯军士开始奔走,战马嘶鸣,他们本来是可以避免糟糕的事情发生,但是很可惜,这些人忍受不住炎热,泡在了清凉的河水里。
    “阿尔济人”队长们开始咆哮,青筋爆出,双眼怒睁!呼啊”“进攻”
    “万岁”
    “帝国万岁”
    “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
    当年西部大战帝**队的口号,让精灵族龟缩在精灵森林的口号,在这个时刻又响了起来。白起瞄准的一个八阶战士,匕首虚空扔了出去,嗖的一下,宛如飞镖,噗嗤一声,没入战士的胸膛,瞬间让那个八阶战士口吐白沫,中毒的身体痉挛颤抖,发青的脸色让人觉得恐惧。
    “没有怜悯!”
    “没有俘虏”
    骨龙军团的战旗,嗖的一下,树立在了小河谷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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