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第488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房间窄小简单,只有一套桌子放在门前,床铺直接靠在内侧也没有隔断,上头也没有被褥,只干巴巴铺了一张草席。
    “姜甯,这儿有浅褐色的印子。”
    时均的声音把姜甯唤了过来,她看了一下桌子边缘的浅色印子,认为应该是当时留下的血迹。
    木头沾了血不容易清除,道人们尽力擦洗过无法完全祛除,他们又不太惧怕这些因果之物所以也就没换,反倒是留了下来。
    林皓看了一遍发现这屋子只有一扇窗,如果苏晴雨没有开窗,那也就是凶手确实只能从正门进来。
    “这院子僻静得很又离其他院舍比较远,从崔妍之所住的客舍往这边走过来要拐好几个弯,这些拐角全是死角,要真有人夜里走过来杀人,只要稍微知道道观里这些道人的作息就能随意进出了。崔妍之让巧儿离开,很可能不是为了让她监视杜彦鸿,而是让她给自己盯点好去杀人。”
    “林皓这个说法也很有说服力。”
    时均把视线从床边收了回来,走到外头看了来时的路面,从他这个位置只能看见远处另一排院舍的房顶,连接院舍的路径大多都被高低落差的墙面和连廊给遮挡了。
    崔妍之如果铁了心要杀苏晴雨,那她支开巧儿美其名曰是监视杜彦鸿,实则是让杜彦鸿无法来找苏晴雨,这样也好给她腾出足够的作案时间。
    姜甯认真地在屋内找了一圈,依然想不出能够瞬间发力同时从两侧截断腿骨的东西来。
    苏晴雨腿骨上的痕迹让她联想到了扳手,两头稍钝但是能同时闭合发力,这样才能在腿骨上留下这样的痕迹,但扳手这东西大庆暂时还没有。
    “弄断腿骨的东西不是利器,更像是一种能咬合的钝器,以崔妍之的体格要用钝器截断苏晴雨的腿并不容易,我总感觉这案子里好像缺失了一环。我们是不是一开始就不该先入为主认定崔妍之一定就是凶手,有没有可能崔妍之确实没杀苏晴雨?”
    第578章 578 熟悉的名字
    姜甯结合了清瑛道人的证词又考虑了苏晴雨腿上的伤痕,突然觉得他们也许因为先入为主陷入了一个误区。
    方见山兄妹并不是渚州人士,他们是因为易文亮被杀才开始了解犯下“凶案”的崔妍之。
    他们听说了崔妍之和苏晴雨的纠纷,又因为崔妍之的穗子出现在了现场,所以一直认为崔妍之就是凶手。
    从一开始他们找上御宁卫到现在,姜甯他们就从来没有假设过凶手是别人,一直跟着他们预设的方向在调查。
    “可是杜家的态度以及买人替死的情况确实存在,如果崔妍之没有杀人,难道让易文亮替死单纯只是因为无法脱罪?”,林皓顺着姜甯的想法理了一下,突然觉得这个可能性也极大。
    毕竟崔妍之当时可谓是“人赃并获”的,动机和时间她都符合了,再加上那个穗子作为铁证,她知道自己百口莫辩脱不了罪,所以不提穗子真正丢失的时间,一心已经想好了后路。
    杜家找上易文亮不是因为崔妍之真的杀了人要替罪,是因为洗不清身上的嫌疑恐怕要送命所以才咬人替罪。
    姜甯一言点醒了另外两人,三个人立刻意识到下一步应该干什么。
    时均快步走向等候在不远处的道人,询问他可还记得苏晴雨的案子发生时在院舍留宿的有什么人,道人思索片刻便让他们随他前去查看登记册。
    紫灵观香火旺盛,碰上初一十五留宿的香客极多,清瑛道人为了稳妥一直让人记录留宿之人的名单,这可帮了个大忙。
    因为府衙的人有问题,案件的卷宗里出现了供词的人并不多,除了清瑛道人和送饭给苏晴雨的坤道,那就只剩下杜彦鸿、崔妍之、巧儿以及住在他们同一排厢房的另外两户权贵之家。
    林皓摊开记录快速查找到了案发那日,发现除了供词里的那几个人,还有三个厢房里住了人,这三个厢房正好就夹在苏晴雨和崔妍之所住厢房的中间一排。
    紫灵观一共四排院舍,最下面靠近后殿的就是道人们的住所,数量大房间也多。
    后面第二排微微高于第一排,那就是崔妍之他们这些时常捐款的香客所住,一共六间,出入也方便。
    第三排院舍有五间厢房,要从第二排的院舍绕上两行石阶和连廊才能到达,那三个没有供词的香客就住在了这一排。
    至于苏晴雨所住的第四排则是位于最高最后的位置,也最为僻静荒凉。
    时均扫了一眼那三个香客的名字正往自己的册子上记录,姜甯一把拽过那登记册,动作大得吓了时均一跳。
    “怎么了?”
    姜甯指了指其中一个香客的名字露出了诧异的神情,“廖保荣,这是给苏晴雨做那双孔雀绣鞋的鞋匠,案发那夜他居然也在。”
    这个发现让时均和林皓也起了疑心。
    林皓立刻指着名字向管理登记册的道人询问廖保荣的情况,道人想都不想就给出了答复。
    “廖福主当时是来给我们制鞋的,他要为我们全观的道人都免费做一双鞋,把这事情当一项功德,这事清瑛道人是知道的也默许了的。”
    时均想了想又接着问,“案发那日,可有人替他做不在场证明?”
    道人这回就给不出答复了,摇摇头说他当时听命留守自己的岗位,对案件情况并不清楚。
    <a href="https:///tags_nan/tananwen.html" title="探案文" target="_blank">探案文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