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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8章 农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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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内寂静,只有这老臣声音在回荡。
    有人心都揪了起来。
    陛下刚才说的已相当明白,你可真是头铁啊。
    这老臣名为唐济,是都察院御史,负责监督北方两州,也算都察院的老人。
    “陛下春秋鼎盛,何必急于一时?”
    任谁都能感觉到,这位老臣并没有其他意思,是真的为了国家。
    他说的也没错。
    农庄法推行只在延州有成功经验,那还是州牧李福曾是军中将领手段特殊,才正常进行下去。
    换做其他地方,能成功吗?
    不起祸端就不错了。
    而陛下还年轻,完全没必要着急,徐徐图之即可。
    “朕知爱卿忧国之心,然大陆局势紧张,我大宁跟梁国矛盾不可调和,又跟魏国起了争执,朕一日不敢懈怠,推行农庄法是为国家积蓄,是为当面临战争时,能有应付之力……尔等可知朕的难处?”
    “臣惶恐。”
    御史唐济开口道:“臣自会为农庄法推行尽一份力。”
    他们都明白。
    跟梁国几次起了战争冲突,根本无法调和。
    几次落败,必然会蓄谋报复,这一点毋庸置疑。
    原本跟魏国表面关系维持的还算不错,又有联姻之好,可因去年打击魏商之事,两国关系也降到了冰点。
    说的没错。
    战争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到来。
    国家必须要有积蓄有准备。
    听到这里,朝臣们面色都变得凝重了一些。
    他们能够感同身受陛下的压力。
    他背负的是整个国家!
    情也说了,理也说了。
    自然也没有人再有异议了。
    “今日朝议之事形成纪要,通传各州,把朕说的话原原本本传出去!”
    基本都是他一人说,也没有反对之声。
    关宁其实都做好了要杀鸡儆猴的准备。
    先解决一些阻力。
    可竟然很少有人谏言。
    现在朝臣官员们就这么识趣吗?
    关宁都有些惊奇。
    不过应承是应承,关键在于执行。
    他要的是结果。
    提高官员薪俸由吏部操办,征兵一事由兵部负责。
    关宁主抓的就是推行农庄法一事。
    最早农庄法的构想其实是李福提出来的。
    他效仿自己在南方打土豪分田地,把地主上农的土地都收到了官府手中。
    这些土地成了公田,李福便把这些公田租给了老百姓,也就是老百姓成了官府的佃农。
    不过田租要比地主收的要低,得到的收益也高。
    官府不会剥削佃农。
    可李福发现老百姓对这种方式较为排斥,从事农耕的意愿并不强烈,也就是说积极性不高。
    他又更改了模式。
    以签订协议的方式,把土地承包给了农户。
    在承包期间,你享有这些田亩的耕种权,官府只会收固定的份额粮食,超出的部分都由自己所得。
    产出的粮食越多,你得到的就越多。
    毫无疑问,这大大提高了农民从事农耕的积极性,他们付出的多,收获的也多。
    在实行之初,分包出去的田亩都得到了丰收,而官府也得到了固定稳定的税收。
    这让李福见得其利,便加以推广,并继续改进。
    他把很多的田亩都集中起来,统一分包,让原本没有地的农民也有地耕种。
    单户不行就多户承包。
    总之是按劳分配。
    付出的多,收获的就多。
    在这种方式之下,农户们积极性大大提高,且干劲也是相当的足。
    为了提高产量,集体农耕,集体劳作,还一起兴修水利。
    这就像是一个农庄,因而被称为农庄法!
    后来,李福又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他雇佣大批种庄稼的老农好手,专门传授农耕技术,还实行统一耕种,在关宁看来,李福已经达到了科学种植的程度。
    他把种地的每一个流程细化,开垦,耕种,浇水,施肥……
    古代并没有化学肥料,只能用人或动物的粪便。
    他还安排了专人研究,怎么能把粪便发挥出最大效用。
    什么时候施肥,该施多少。
    都有细致的研究,有了成果以后再编写成册,教授给农民。
    一个统领几万人的将军,却在种地一道上做的如此精细。
    听之实难想像。
    可这却是真的,也是关宁底气所在。
    李福的成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关宁认可这种制度,并结合自己的见识经验,又进一步完善。
    实际上,这应该算是计划经济的一种。
    在生产力不发达时,计划经济其实相当实用。
    用现代的词来解释,农庄法的难处在于所有制的改变。
    将原本属于个人的私田转为了公田,以实现资源再分配。
    平均!
    是农庄法的核心!
    一个地主有一百亩良田,把他的田分给另外没有地的十户农民。
    这样平均下来,每户人家就有十亩地。
    在这个过程,必然会触及到地主上农权贵势要之家的利益。
    这也是矛盾所在。
    尤其是在全国范围的推行情势又不一样……
    在关宁面前摆放着一本文策,封面上写着论农庄法四个字。
    这是密仓府府丞杨俊才所写。
    年前外巡去边境之时,路过密仓府,关宁跟其提出农庄法一事。
    当时杨俊才提出了推行之难点,无需抵制,也无需阳奉阴违。
    只需倍之。
    即可将农庄法完全破坏。
    所谓的倍之,其实是加倍处之。
    将原本要打击的地主上农扩到中农,甚至再继续扩大,那就会成为苛政。
    少数缙绅变为多数。
    农庄之法立可破!
    同理,任何政令都适用于此道。
    关宁询问解决之法。
    杨俊才提出异地办差之法,这样就能阻断地方势力跟官员们勾结,能够秉公办理,把农庄法执行下去。
    可这样一来,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古代交通不便,异地通行不畅,更为重要的是异地来的差吏不了解实际情况。
    又怎么能顺畅执行。
    关宁把这个问题交给了杨俊才,让他写一篇策论,等返回京时交给他。
    杨俊才完成了。
    他走遍乡野,问询老农,实地查探,又去请教了诸多官员,写出了这篇执行之策。
    关宁已经看过,觉得大有可为,尤其对于倍之破坏之法,有很强的针对性。
    不过他觉得还有些欠缺。
    应该再加一条他要用的方法,不从者杀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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