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托妈的福,已经好多了。”她说着。
“这段时间你到底上哪儿去了?一声不响的走了,知不知道我心里也很担心,还请人到处去找你。”金佩铃口是心非的说着。
叶舞翩知道婆婆这番话是说给卓为翰听的,她不在意,也不想戳破她的谎言。
“谢谢妈的关心,当年是我任性不懂事,就怕无法当一个好母亲和好妻子,才会离开他们父子,听了妈的建议,我努力调养身体,服药一段时间后,很幸运的,现在我身体已经好了大半,已经可以好好照顾他们了,请不用担心。”
“妈建议舞翩什么?”卓为翰不禁起了疑窦。
因为母亲只向他解释得知舞翩得了红斑性狼疮后,她就莫名离开了,这中间似乎遗漏了一大段没告诉他。
金佩铃正想开口解释,叶舞翩却快她一步“没什么,妈只是不希望你为我担心,她担心我会造成家人沉重的负担,本来要提供我更好的医疗照顾,要我好好养病,不过我没有接受,总之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我只希望能够把握现在,跟家人在一起就好了。”
金佩铃盯着眉头紧锁的儿子,神色紧张地补了一句“是啊,我其实也是一番好意,没想到她是不是听错什么,隔天居然就离家出走了。”
没想到这句话反倒令卓为翰猜测出她离开的原因了。
一定是母亲对舞翩施压,否则她不会无故出走!
他牵起她的手聪明的趁势说着“过去的事我不会再追究了,不过,妈,我们之前的约定,你应该还记得吧!法律上,她仍然是我老婆,我已经把她找回来了,所以我不会诉请离婚,接受其他的婚姻安排。而今天回来是要告诉妈,为了让大家生活的更自在,我会跟舞翩和恩恩一起搬到外面去住。”
听到他们要搬出去住,金佩铃眼眸瞪大,心里气恼不甘,但很快便抑下心中的不快说道:“为翰,舞翩好不容易回来了,怎么能搬出去住?她的身体状况不好,而我年纪也大了,大家住在一块,彼此有个照应不是很好吗?”
“搬出去对大家都好。”卓为翰绷着脸说着。
“一点都不好!”金佩铃控制不住的吼了出来,感觉儿子就要被媳妇抢走了。“既然是一家人,就要住在一起。”
“妈,你一直无法接受舞翩,所以我不认为你们适合住在一起。”他挑明了说。
卓为翰脸色铁青,金佩铃眼底冒火,母子气氛剑拔弩张,烟硝味浓重,叶舞翩见状,赶紧拉着他的衣袖,暗示他少说两句。
“舞翩!”金佩铃劝不动儿子,只好上前拉住叶舞翩的手。“我知道你想多多陪伴孩子,弥补对他的照顾不足,我何尝不想呢?你身为母亲,应该能了解我的心情。”
看着鲜少向人低头的婆婆竟然对她求情,她突然心软了,因为她也不希望自己的出现分化了他们母子,这样婆婆岂不是更讨厌她了吗?于是她决定妥协。“为翰,我们听妈的,大家住在一起也有个照应。”
卓为翰微愣的看向她,而她坚定的眼神仿佛在告诉他,不要担心,她已经不是过去的沁薇了。
他敛蟣uo骋猓辉偌岢郑鹬厮木龆ā!昂茫拖仁允园伞!?br />
早晨,金佩铃起床后,步到楼下客厅,眼眸眯成一条线思索着。
计划不如变化,明明沁薇已经病怏怏的离家出走,没想到还能换了个名字再回来,这下为翰不但无法和思嘉结婚,家里等于又多了一个沾了晦气的媳妇,真气人!
不过,之前她就像风中残烛,现在的她虽称不上精神奕奕,但眼神已不像从前那样胆怯,说话也不再懦弱了。
她是变了,不过说不定只是虚有其表罢了。
她已经对思嘉说了,现在让叶舞翩住下只是缓兵之计,但绝不会让她逞心如意,一定会想办法把她赶走。
“早安,妈。”
“早吗?现在都七点了,你怎么比以前懒散?!”
“对不起,妈,因为恩恩年纪还小”叶舞翩解释。
“我不想听这些理由,以后你要记得每天帮我准备早餐,我六点就要吃到热腾腾的早餐。”
“好的,妈想吃什么,我可以帮你准备。”
“我去做过健康检查,因为胆固醇过高,营养师有拟了一份菜单给我,你就照着菜单做吧。”
她接过菜单。“好,没问题。”
“我想你还年轻,身体也渐渐好了,多劳动一下也没什么不好吧?”
“只要身体允许,没什么工作不能做的。”
“听说你在农庄里工作,那庭院里的花草就交给你照顾好吗?”金佩铃望着窗外,再加派工作给她。
“可以。”她点头。
“那好,先帮我准备早餐。”金佩铃抓紧时间使唤她,不准她一刻得闲。
“好。”
金佩铃嘴角噙着诡笑。幸好,她还是和从前一样顺从,这样就好办了。
只要她做错事,就是她滚出卓家的时候了,等着看吧!
翌日清晨,金佩铃一早下楼就看见了餐桌上摆着早餐,有全麦土司、生菜沙拉,旁边已经调好油醋酱以及一壶现榨的柳橙汁每一样她想吃的早餐都已经准备好了,而厨房里还飘着蛋香味,夹杂着欢笑声——
“你吃吃看培根味道如何?”
她听出是叶舞翩的声音。
“嗯,好吃,你看我煎的荷包蛋,漂亮吗?”
是为翰的声音!
“不够圆哦。”
“你看不出来我是故意煎成心型吗?象征我的心是爱你的。”
她发出娇笑。“这三年你一定常吃蜂蜜,嘴变甜了。”
“是啊,老婆,要试试味道吗?”
金佩铃探头一看,眼睛倏地瞪大,厨房里除了叶舞翩,还有儿子陪她一同煎蛋,迳自沉浸在两人世界中,既恩爱又甜蜜。
这、这像话吗?
一大早就旁若无人的搞亲密,她忍不住发出声音打断他们“咳!”
“妈,早。”
叶舞翩和卓为翰一起回头,对她打招呼,两人嘴边还噙着甜蜜的笑意。
“嗯,为翰,你这是在做什么?一个大男人怎么窝在厨房里做早餐。”她忍不住问,只差没说“成何体统”
“老婆要做早餐,我想配她一起做。”他一点也不介意的笑着。
她板着脸。“这种事情交给舞翩做就好了,反正她也闲着,你是掌管大事业的男人,怎么可以”
“妈,谁说管事业的男人不能陪老婆下厨,我倒觉得夫妻这样可以培养生活情趣。”
金佩铃直盯着叶舞翩“是你要为翰跟你一起做的吗?”
她正要回应,卓为翰却比她更快开口“妈要舞翩早起做早餐,我不能在床上抱老婆,只好下楼陪着她。是我自愿的,跟舞翩无关。”
卓为翰力挺老婆的话,金佩铃听不下去了,睨了她一眼就转身走到饭厅去。
他们夫妻刚重逢,就像新婚夫妻一样,为翰黏舞翩黏得紧,也是理所当然的,她不能生气。
不过因为儿子陪在一旁,心甘情愿参与家事,使她没办法找碴,令她呕气又不爽。
此时,叶舞翩端着培根和蛋走出厨房,金佩铃趁势使唤她。
“给我一份早餐,培根蛋三明治,蛋”
“蛋不要蛋黄;沙拉要油醋酱;柳橙汁八分满,不要加冰。”叶舞翩一口气念了出来。
她有些愣住了。“你的记忆力倒好。”
“嗯,是妈的喜好没变。”叶舞翩牵唇一笑,帮她把土司烤好,夹了培根蛋进去,再倒了八分满的柳橙汁给她。
沙拉的配色和摆盘她做得尽善尽美,无可挑剔。
金佩铃没辙,因为有儿子帮忙,就算她想在早餐里挑毛病,只怕会引起儿子反感,看来她必须想其他法子才行。
“这座园子靠墙的角落有一处荒废很久了,面积不大,都是干土,最近一个佣人辞职后也没人照顾,我想你是个有巧思的人,应该可以帮我解决问题吧?”金佩铃又对叶舞翩下指令,就是不准她太闲。
“妈,如果你能放心交给我,我当然没问题。”她说道。
“那好,不能大兴土木,也不要花大钱,最好有创意一点,下回要是家里有客人来,我们也有面子,这应该难不倒你。”金佩铃试探的问。
据她所知,红斑性狼疮的病人最怕晒太阳,因为他们对光敏感,晒太阳后皮肤会产生浮肿、痒痛现象或者发烧、关节肌肉酸痛等并发现象。
她猜或许是为翰一直没有注意到这种病发病后又多难照顾,但只要他一旦看到她发病的样子,就会感到恶心,想要自动离她远一点了。
“是,妈。”
“给你三天的时间,你可以完成吗?”她又故意开出很短的期限。
“给我一天就够了。”
口气倒是挺大的!金佩铃瞪大眼,冷睨着她。“好。”
最好一天就可以弄好,要是没弄好,她就可以逮到机会教训她。
语毕,金佩铃离开,留叶舞翩一人在庭院里。她观察到这一方荒废已久的空地,太阳会西晒,于是她利用早晨还晒不到太阳时先来这里构思,一个小时候再带着恩恩出门。
金佩铃不知道她在打什么主意,于是先打电话找姚思嘉过来陪她,一方面是希望继续和她培养感情,另一方面则是她要找机会教训媳妇好让姚思嘉安心。
又过一个小时,叶舞翩回来了,她带着两个工人回到那处荒废已久的空地,对他们交代几句话后,就和恩恩进客厅了。
“妈,我回来了。”她看见姚思嘉正和婆婆在客厅聊天,先是一怔,继而表情平静的打招呼。“姚小姐。”
“你好。”姚思嘉点头,也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外头天气热,你怎么还带着恩恩到处走?”金佩铃不悦的指责。
“因为我不想让恩恩一直待在家里,怕会吵到妈。”叶舞翩很快回答。
反应倒是挺快的!金佩铃在心里嘀咕。
“恩恩,来,阿姨抱抱。”姚思嘉上前,对着恩恩张开双臂笑着。
“不,我要陪马麻一起整理花园。”他只想和妈妈在一起,紧紧拉住母亲的手。
一时之间,姚思嘉脸色难看,困窘得不知如何是好,而叶舞翩赶紧把恩恩带开。“对不起,因为恩恩答应要帮我的忙,所以才会这样说,你们聊吧。”
“嗯,去吧。”金佩铃对她挥了挥手,完全把她当佣人看待。
“小孩能帮什么忙?”姚思嘉嘟起嘴,透过落地窗看见恩恩黏在叶舞翩身边铲土,脸上流露可爱微笑的模样,她看了就来气。
以前恩恩跟她感情还不错,现在却把她当陌生人看,躲她躲得远远的,教她难受不已。
“别担心,机会还有,平常只有我和她在家里,我就看她一天的时间能变出什么花样。”金佩铃早已等着要教训她了。
“金阿姨,为翰哥对叶舞翩是认真的吗?”眼见孩子黏着叶舞翩,姚思嘉心里不由得恐慌起来,那女人又搬进卓家,她感觉自己离为翰哥越来越远了。
“为翰没有亲眼见过她发病的样子,要是看过、照料过,他就会知道他需要的是一个健康的女人。”她真的不希望儿子身边有一个病妻,那只会拖累他,带来不好的运气而已,所以她必须让为翰认清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