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分卷阅读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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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可娃.三世 作者: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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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

    老爷子一下又站了起来,指着艾珏,“快,快去弄那飞机,我,我现在就回武汉!我要接我们家可娃回家!”

    这是把老爷子彻底刺激到鸟!

    医院?可娃现在不是就又要住进武汉的医院!

    情人?!

    老爷子现在是一把带连把全武汉医院的护士都恨上咯!!

    艾珏沉稳地点头,脸色也很不好,也是从来不知道周晓宇原来是那样待可娃,想到曾经见到的那次周晓宇为她洗脚,还以为他珍爱她——掏出手机已经跟卫戍区空军政委房玄铭联系。

    听见可娃受委屈,谁心里不如刀割?

    小棉袄都气死了!不过——和赞恨毒的眼睛看向了他哥——

    难怪老子跟朱可晓他们就是“臭味相投”,因为,老子们真!

    老子同样可以扪心无愧,老子一辈子就她一个!我能拿命去爱她!

    你和许能?

    你他妈那时候还不是有个臭婊子差点害死可娃!!

    这时候小棉袄越发觉得自己要向“朱可晓阵营”靠拢。老子们都是对可娃最“至纯”一派!

    咳,小棉袄是歹毒,一点不念兄弟情,完全不“同情”他哥,其实,——此时,和许真的——非常难受!

    朱可晓一句“他周晓宇,不配!”何尝不骂进了和许的心!

    对于可娃,和许的内心世界里确实是潜藏着一种“自卑”以及“遗憾”,每次见到和赞对可娃的“真”,对可娃的“唯一”,和许何尝不感叹:遇见她,太晚。珍惜她,太晚。

    和家其实都专情。看看和暮庭,对夫人从始而终,宠与爱,几十年相濡以沫。看看小赞,飞蛾扑火般,实实诚诚的一心为她。和许想,我又何尝不是?没有遇见她之前,我对何人如此过?遇见她之后,我的全部都是她了——只是,我也造过孽,因为我,她受过苦——

    “嗯,好,房叔叔,我马上送老人家过来,——房叔,老人家年纪大了,又是深夜,您一定重视那执勤的战士要业务过硬——”咳,这边艾少为送老亲爷都交代到这个份儿上了。电话那头房玄铭一边匆勿穿衣一边连连点头,“我让大队长王崇光亲自送!”自己还不是要赶紧着亲自去布置,甚至亲自去送人上机!

    艾珏挂上电话,“飞机马上就可以在咱们前面那个小操场上降落,您看您是一人先过去,还是把孩子们一块儿带过去——”

    这时候和许整理了下情绪,“如果可晓和细细同意,就让孩子们先到中南海住几天,一来,老人家这一过去,肯定想专心照顾可娃,再,可娃一时恐怕也接受不了孩子们。爸爸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孩子们,我们来照顾吧。”

    “是啊,孩子们暂时就留在北京吧,闹闹也不能掉课啊,”

    诶,小棉袄这时候几“附和”他哥咧!主要是,孩子们住“我们家”呢!再,个精透油的家伙,他心里另有弯弯绕呢。

    咳,看看可娃的这些个男人,都几有“分寸感”!

    孩子,艾珏没份儿,所以他不发表意见,他听他老亲爷的,“您看您是一人先过去,还是把孩子们一块儿带过去”,

    孩子,有和许的份儿,可他依然把朱家人放第一位,“如果可晓和细细同意,”

    小棉袄知道唐细细是最精怪的,所以,补充,“闹闹也不能掉课,”再说,他心里还有小算盘要“求”着唐细细呢,一会儿就会知道小棉袄“收编”滴厉害!那脑袋瓜子转的快!——

    如此顺水人情,朱可晓和唐细细为什么不接受?

    他们眼下最重要的,是朱可芽那一摊子事儿!因为,直接事关可娃的“解催眠”!

    孩子们他们也绝对相信和家会好好照料,现在确实不是分神的时候,和家能解决后顾之忧何乐而不为。于是,点头了。

    马上分头行动啊,帮朱源整理一些必需品的,照顾朱源安慰他的,很迅速,朱老爷子又匆匆离京返汉了。

    在艾珏送朱源走之前,出人意料的,艾珏竟然喊了声儿和许,“你和我一块儿去送送吧。”

    好像很有默契,和许点点头。“你去抱闹闹出来吧,送完老爷子,把孩子们一块儿送回中南海。“

    于是,两个男人,抱上三个孩子,加上一个老人,送走了。

    家里,

    只剩三只鬼了,

    沙发上,一人坐一方,貌似,小棉袄有话要说。

    (报告首长们,今天我收列了红旗的样书,发现了几个问题,分别需要封面美编和内页美编去改正,所以原定10号发货可能要拖延至13日左右发货,请大家谅解,小姐姐真得想把书做好,谢谢谢谢了!)

    117

    和赞修长漂亮的手在壶盏间贵气流转,茶香四溢。一人跟前摆一小盏。

    三个俱是精致生活浸润下的高品位禽兽。闲适松弛的坐姿,慵懒略有心思的情态,——朱可晓、唐细细都没动,看这小的要干嘛。

    本身和许给可娃找的这间四合小院儿就很精妙,干净的屋子,屋子里有扇稍大些的窗子,窗子里有不大聒噪的风景——下半夜了,含阴笼雾的氛围。可以谈茶。

    确切讲由茶想人。

    这观茶的,

    可晓一手放在唇下靠着,微眯着眼,

    细细翘着腿,头懒懒地靠在椅背上,

    俱想到的是,可娃爱喝茶。素面青衣,长长的头发用同样青色的布带低低地系着,宽宽地覆了一肩,眉宇间的浅笑淡怨如阴天如雾气如茶盏里盘旋而上的清烟如吹入窗来的带地气的风如门外欲侵阶入室的苍苔——

    这泡茶的,

    和赞的衬衣袖子卷在手肘,漂亮的唇,漂亮的手,

    想到的,还是她。

    “我听一个老茶工讲,最好的茶叶要在含阴笼雾的天气里,由未解人事的女孩子光了脚上茶山上去采,采的时候不用手,要用口。不能用牙,要用唇去含下茶树上刚吐出的嫩芽——”

    说着的时侯,光溜的他抱着光溜的她,

    她侧着身躺着,他在她身后微攀着她的肩头跟她说着悄悄话儿,她的长发扫在他的胸口,他的腿和她的缠的一塌糊涂——

    说到“不用手,要用口,不能用牙,要用唇”时,他去摸她的唇,逗她,“你已经不能去采茶了,你多‘解人事’了啊,”说着下腹顶了顶她的屁股,低笑。

    她生气地拉下他的手,回头“呸”了他一声儿,又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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