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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枕鹤记 作者:春山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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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到后人的视线里,生生不灭。

    秋妃就是这么一个人。

    她太特别了。

    太动人了。

    陈宸会一个人留在新奥尔良,让格格跟奶奶在一起,这样陶斯然至少可以与他的妈妈在一起,三代同堂。往后,她陈宸可以两边穿梭。

    在空余的日子,她的《秋妃传》就要隆重开写了。

    秋妃,期待你闪光登场。

    ☆、引子

    金色的余晖洒落在宫殿的琉璃瓦上,温暖的光芒穿过窗棂描绘着脚下的砖格。

    脚踏夕阳,裙裾染尘。

    秋妃在宫中只是个闲差,因为笔墨俊逸,唱词华美,情感纤秾有度,与一群学士们成为一伍。

    举凡在诗词、棋弈、经术、僧道、合炼、卜卦……五花八门方方面面有所造诣者,经推荐选拔均可进入学士院,由皇家养起来,由皇上随时召见,称为待诏。

    一般而言,不过是一个卑职闲人,掌握一点雕虫小技,谁知道入了皇上的法眼。

    那一年,芦零王39岁,还有一点任性。

    此君表面温和,修养难得,实则城府深遂,不可轻窥。

    乱世,朝中环境也不是清纯。

    大臣们你争我斗,各怀心思,末世哲学玄学流行。

    芦零王养学士,类仿公子养士。

    学士们有机会与皇上零距离接触,对众多饱读经书,满腹经纶的学士而言,这个差使颇有吸引力。

    芦零王一再提高学士们的地位:凡涉及诰命、废置、任免、内外密奏等等,皇上无不召学士来完成,朝臣们甚至将他们视为“内相”,真正的宰相反而打入冷宫。

    秋妃与学士们成为一个团队,一晃数年,渐生厌倦,又一人来去,孤苦无依。

    常常几个月甚至经年,芦零王视她如空气。

    前几日,因大雪初霁,气温升高,秋妃偶得灵感,作词作曲,自弹自唱,引得芦零王击节赞叹,直夸犹如天籁。

    遂被召见。

    落日溶金,抬头望天,西边一片橘黄,天高地迥,仿若隔世那么漫长,令人彷徨万分。

    秋妃有一阵的恍惚,抬头凝望,不知身在何处,今夕何年,直到夕阳已经掉落到高大的宫墙后面,一只黑背白足的猫沿着墙顶疾走。

    雾气渐渐地弥漫,秋妃才移步向自己的住处。

    手提宫灯的小黄门,“吱呀”一声为秋妃推开了门。

    秋妃一个人独宿。

    “珏儿,珏儿……”秋妃弯腰望向笼中,原来,天时不早,平日里乐则纵之飞入云霄,盘旋久之不落的鹤精珏儿,已敛羽入笼。

    “珏儿,今晚怎么不迎姑姑回来?”

    鹤,顽皮的很,偶尔有人隔门呼喊秋妃,鹤精珏儿追着咬噬,现在这只高大好斗的鹤多半时候被关在笼中。

    鹤通人性,也伤悲的吧,尤其是跟着秋妃,每日郁闷。

    夜永昼短。

    秋妃的人生,只有在夜晚来临后,才有着可以叹息的质感。

    春寒依旧,这一晚,秋妃的眼前复现家乡江洲满湖满河的芙蓉花,她冥思苦想,提笔酝酿,至三更天,一首诗呈现在纸上:

    《咏芙蓉》

    秋江渺渺芙蓉芳,秋江女儿将断肠。

    绛袍春浅护云暖,翠袖日暮迎风凉。

    鲤鱼吹浪江波白,霜落洞庭飞木叶。

    荡舟何处采莲人,爱惜芙蓉好颜色。

    思念是一种病,终身不癒。

    (注,此为秋妃咏物诗。秋妃,名刘爱莲,江洲人,昔毗零王妃。毗零王殁,刘爱莲被赐予芦零王,为宫中学士,每令作诗谱曲。后,因长期不得进御,且又难以离开深宫,悲戚异常,倦怠恍惚,每言有鹤精相伴。老而被逐回原籍。)

    陈宸的《枕鹤记》自春假后正式开始。

    为了这个目标,陈宸除了在大学授课,奔走在图书馆与教室之间,目不斜视,心无旁骛。

    她要写一部穿越剧,不,不是,这位哈佛才女,她想写一本以宫中女官秋妃为原型的悲悯小说,从中窥探人生。

    花无百日红。

    人无永少年。

    待到老年来临,作为地球上最具感情的动物,人,莫不思归,情,莫不彷徨。

    风自今夜起暖了。

    ☆、衍文 之一

    江洲地处南蛮之地。水中植物蔓生,舟楫横在水里,方言饶舌,地气潮湿,百草丰茂。

    女人巧秀,男子柔弱。

    民风复杂。

    穹窿山绵延百里,主峰穹窿山峰高近千米,终年郁郁葱葱,山巅冬季有积雪,是为南方一景,引方圆百里人争睹。

    穹窿山脉为南北之天然屏障。

    山脚十里之遥,放眼远眺,丽日晴空下,有一田舍,时时炊烟飘起。

    竹篱笆围起的一方田园赋,像抱在山臂,静寂安谧。

    如果不是战乱,江洲土著活命并非难事。

    离现世两千年,江洲人烟稀少,老弱占比65%以上,壮丁上了战场,死伤无归。命妇带着稚子,渺茫地活着。

    一寸柔肠万叠萦,

    那堪更值此春情。

    黄鹂知我无情绪,

    飞过花梢噤不声。

    穹窿山有亭翼然,名曰:听鹂阁。

    是年,秋妃已老,其言也哀,诗作无绪。

    一个体格健硕高大的虬髯和尚寻友到了这里,络腮胡加上光光的头颅,颇为引人侧目。

    他就是当年赫赫有名的住持:裴相。

    一个老翁背着手,望着西天通红的夕阳,嘀咕道:这是要刮大风啊。风吹芦苇,瑟瑟有声。天旱久不雨,天道不顺时啊。

    来客人了。

    呵呵呵。

    两个老男人,视力都不错,早已在十几里之外都看到了彼此。

    老翁姓王名石山,也不过是六十岁的年纪,从前是名州知府。

    别人家的男人骨瘦如柴,这个男人却是肠肥脑满,日子滋润。

    王石山未曾而立之年就是一名知府,在任三十年一直没有得到擢升。可,那又怎么滴!

    王石山有时作为,有时不作为。身在官场,却赛出家之人。

    体格高大壮硕的和尚,拄着一根枣红色手杖,穿着一件肉红色麻质夹层袈裟。

    时尚潇洒,气度非凡。

    两眼炯炯,脚步铿锵。

    老知府的田舍,低调到尘埃里。它有别于田舍,但却外不张扬,内里铺张,跟王石山的做人风格一样。

    多少同时代的人都殁了,有的上了绞架,有的上了断头台,有的战死在战场,都是二三十岁就结束了人生。

    王石山的一生是智慧的一生,狡猾的一生,一直安然无恙到退休,吃的是皇粮,妻妾成群,子孙绕膝。

    王石山的田舍,外面看背靠大山,前面一面天然湖泽的余波,前有水,后有靠山,难怪两千年以后,这里仍旧是名人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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