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林公子客气了。”郑剑秋还了一礼,便稳稳的坐了下来,由于昨天许勇挨了一顿板子,被打的皮开肉绽,他今天只好换了一个身材高大的护卫。
这个护卫面相刚硬,足有两米多高,单是胳膊,就比平常人的大腿还粗,不过看上去猛则猛攻矣,怕是少了一份机敏与灵活。
“郑公子,你前几天遇刺,可曾查到凶手了。”林敬之端起酒壶亲自给郑剑秋满了一杯,关心的询问。
说完,对着一个护卫点了点头,那护卫见状赶紧出了包间,找酒楼的伙计上菜,不过吩咐过后,他并没有回到包间,而是匆匆下了酒楼。
郑剑秋摇了摇头,眸子里闪过一丝愤然,“还没有,这群狗官,每年普查政绩时,一个比一个能吹,现在真遇到事情了,却连半点线索也查不出来,真是一群废物!”
身为郑府的嫡长子,郑剑秋几乎每个月都会遇到行刺,天天活在死亡的恐惧下,这滋味可真不好受,虽然郑剑秋也知道暗中想他死的人太多了,但若真能揪出来一个,让他出出气,也是好的。
郑府后院一大家子的关系,要远比林府混乱复杂的多。
“郑公子且消消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想来用不了多久,就能查到真凶的。”林敬之赶紧又劝了一句。
郑剑秋知道这件事也不能全怪当地官员无能,他的对手,一向行事谨慎,小心翼翼,不然早就被他自己抓出来了,“但愿吧,林公子,上次林二奶奶不顾形势万分危险,仗义相助,这才使在下保住了一条性命,在下感激不尽,请受在下一礼。”
说罢,郑剑秋站起身,对着林敬之深深一礼。
林敬之赶紧上前两步,将郑剑秋扶了起来,说实话,他还真不喜欢听郑剑秋提到唐郁香,
“郑公子不必如此客气,快快请起。”
此时的郑剑秋神情认真,态度诚恳,倒让林敬之对他的态度改观了三分,看来这个郑剑秋也并非就是草包无能之辈。
“林公子十四中举人,到了今年,已经是十七岁了吧?”郑剑秋重新坐了下来,笑着询问。
“不错,在下今年正好十七。”
“哈哈,你我年龄相仿,当以兄弟相称才是,在下今年十九岁,痴长你两岁。”郑剑秋爽朗的笑道。
郑剑秋笑起来还是颇有几分豪气的,况且林敬之巴不得与他拉交情呢,赶紧拱手道:“那以后在下就称郑公子一声郑大哥了。”
“好,那以后我就叫你一声林贤弟。”郑剑秋说罢,举起了酒杯,又道:“来,干杯!”
“干杯!”林敬之虽不喜欢喝白酒,但还是强撑着一口饮尽,这个时代的白酒度数不是很高,而且还带着一股子酸酸的味道,实在是不咋地。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贤弟,虽然为兄是个武夫,不喜欢舞文弄墨,但你写的这首诗,读起来却是爽快的之极。”郑剑秋一张嘴,竟将林敬之前几天剽窃古人的诗词给读了出来,并大加夸赞。
林敬之先是一愣,随即一阵苦笑,凭他自己那点本事,哪能作的了如此好诗。
“不过贤弟貌似还没有给这首诗取个名字。”郑剑秋又饮了一杯水酒,疑惑的问道。
这首诗原是诗仙李白在庐山所作,取名《望庐山瀑布》,林敬之哪里能想到更好的名字,闻言心中一紧,故作一脸难受的回道:“郑大哥,小弟十四岁那年曾发过毒誓,今生不再吟诗作对,上次有感而发,作了这么四句诗已是破了誓言,哪里还能再想什么诗名。”
林敬之十四岁那年考中举人,因父母俱亡未能见到最后一面而发毒誓的事情,早就广为流传,郑剑秋也是有过耳闻的,虽然他觉得如此妙诗没有个诗名是一大憾事,但还是放弃了让林敬之取名的想法,开口劝道:“贤弟,你的孝心众人皆之,但逝者已矣,还需看开些才成。”
林敬之点了点头,收起了难受,回道:“郑大哥说的是,来,你我二人再干一杯!”
见身体偏瘦,皮肤白晰的林敬之并非那些满口之乎者也的酸儒,郑剑秋对他好感大增,端起酒杯应了一声,就喝了个干干净净。
郑剑秋在这里喝的痛快,却不知林家为了借势,早放出了风声,使得不少有地位的名人知道了他与林家的家主,正在千里香喝酒,而其中有一个人听到这个消息后,坐在大厅,紧紧皱起了眉头,听到属下说林家竟然与郑家有交情,王蒙便是一阵头疼,在流洲,官位品阶最大的是他的恩师知洲田机,而排名第二的便是宣威将军郑胜了。
大厅中央还跪着一个下人,见主子不说话,只是深深的皱起了眉头,便赶紧低下头,大气都不敢喘上一下。
“你可是亲眼看到林敬之与郑府的长公子进入了千里香酒楼?”思考了良久,王蒙才轻声询问。
那个下人赶紧俯低身子,恭敬的回道:“小人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一起进入酒楼的,但听到这个消息后,就赶紧去千里香查探了一番,上了三楼,小人亲眼见到二人坐在一处包间内饮酒用饭。”
“那林家与郑府之间是真的有交情喽?”王蒙脸色有些难看。
那下人想了一想,才回道:“大人,您还记得几天前郑公子在城外遇袭的事情吧?”
“废话!”王蒙是洛城城守,怎么会不知道这件事情,为了抓到行凶的刺客,好给郑家一个交代,他这几天累的连觉都睡不好。
“小人……小人觉得林家与郑家之所以会有了交情,很可能与此事有关……”
原本还揉着额头的王蒙闻言顿时一惊,猛然站了起来,难道那天救郑剑秋的人,竟然出自林府么!
第八十二章 林家旧事
王蒙本就是个没多大本事的人,他之所以能爬上今天这个位置,完全是因为有田机罩着,不然以他的才能,最多也就能做个七品县令,当然,他至今未能查到是林家的人救了郑剑秋一命,除了无能外,还有就是他不敢逼问郑剑秋,是谁救了他。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官大一级是能压死人的!更何况郑剑秋的父亲,比他高了好几级。
而林家也是有名有户的大家豪门,自家女眷在光天化日之下给一个男子疗伤,尽管被救的人身份不低,也不是件什么光彩的事情,所以林老太君虽然打定主意要结交郑家,却也没有将此事大肆宣扬,反而要奴仆护卫们闭紧嘴巴,不要乱嚼舌头根。
林老太君到底经历的多,有经验,知道流言有多可怕,不然这事若是传出去,到了第二天,怕是就会演变出无数的版本,到那时,不但唐郁香的名节不保,甚至连整个林家都有可能会成为洛城百姓茶前饭后的笑料。
如此一来,王蒙就更不可能查到是谁救了郑剑秋了。
站起身,王蒙急速的来回踱着步子,思考下一步,到底该如何来做,恩师田机是绝对不能得罪的,否则日后不但再无高升的可能,就是头顶上的乌纱帽,也定然不保,可若是林家真跟郑府套上了交情,那这林家,可就不比往昔了。
宣威将军郑胜,他同样得罪不起。
跪在大厅的那个下人双膝都麻木了,也不敢发出半点声响,终于,王蒙身形一顿,停了下来,吩咐道:“明晚的行动暂且停下来,要不要动手,等我与上面的人商量好了,再做决定!”
“是!”那个下人应了一声,就赶紧退了下去。
酒楼内,林敬之与郑剑秋谈的颇为开心,虽然林敬之有几分故意讨好之意,但不可否认,面前这个青年,的确有些魅力。
昨天认为郑剑秋是个草包的想法,现在已经被林敬之扔到了九霄云外。
六岁习武,九岁熟读兵书,这个郑剑秋,绝对算的上是个青年俊才了,若非其父一直觉得他年龄尚少,本领也未大成,早就跑门路,给他弄个官坐了。
也许是因为多喝了几杯,二人的话渐渐多了起来,而且顾忌也少了许多,郑剑秋吃了块鱼肉,开口道:“贤弟,你才华惊艳,十四岁就考中了举人,不知有多少人羡慕嫉妒的差点掉下了眼珠子,这辈子,你当真能甘心只做个商贾?”
在大乾王朝,虽然不轻视商人,但与文人的地位相比,到底还是差了一些,更别说林敬之考中了举人,还能当官了。
“郑大哥,小弟也不瞒你,当年就是因为小弟太过执着,一心想要光耀门楣,考个状元郎,才害的双亲为小弟提心吊胆,心神难安,最后郁郁而终,等小弟回到家门后,甚至连双亲的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试想,如小弟这般不孝不仁之人,哪有资格去做什么朝廷命官!”
“小弟是白白读了十年圣贤书啊,只认得书中的字,却不明白书中的理!”
说到这里,林敬之已是眼眶发红,溢出了几滴眼泪,尽管说不是他自己,但已逝林敬之的情感,还是影响到了他。
郑剑秋却是大手一摆,喝道:“贤弟此言差矣,自古忠孝难两全,自是忠大于孝,而且贤弟既然已经有了明悟,就该出仕朝堂,为官一方,教化百姓,使之智慧大开,才是正理。”
“郑大哥虽然说的有些道理,但小弟为官的心念已死!”林敬之摇了摇头,不为所动。
“你,同是一家人,为什么你就不能向你爷爷学习呢。”郑剑秋见林敬之死不松口,一句话不经大脑,就脱口而出。
林敬之脸色蓦然一变,随即又重归于平静。
以前林老太君也曾拿已故的林老太爷的事迹,劝过已逝的林敬之,想让他重返仕途,光耀门楣,但已逝林敬之的性子倔,认准了的事情,八头牛也拉不回来。
说起林老太爷,其当年一时的境况与林敬之所遇的事情,倒有几分相似,不过二人所做的决定,却是截然相反,那时林老太爷在京都任职,为从六品的监察御史,负责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是言官。
自古言官虽然没什么权力,但却有一点好处,可以在朝堂之上,直言某某大臣所做的错事,并且只要言官不犯太大的原则错误,皇帝是不会怪罪的。
那年林敬之的爷爷三十有二,在京都接到了父亲重病不起的消息,于是便向上官请了假,想要回家探望老父,当时北方正闹旱灾,结果皇帝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他要回家省亲,就派了个任务给他,要他在路上巡察各地振灾的情况,主要让他监察朝廷振灾的粮食可有发放到受灾百姓的家中。
受了皇命,林老太爷便算是半个钦差,在回家的路上,他虽然着急父亲的病情,想要尽快赶回家中尽孝,但也不能不承担起监察的职责,结果这不察还好,一察可把他给吓了一大跳,振灾的粮食,竟然有百分之七十落入了贪官的口袋,而且有些贪官贪了粮食后,竟然还哄抬粮价,至使多地百姓因没有了活路,发动暴乱,不过因为参与的民众不够多的原因,都被官兵强行镇压了下去。
林老太爷生性梗直,铁面无私,也正因如此,才能当上御史言官,当时他就要查办贪官,为民请愿,但白天刚把贪官抓起来,晚上就被人行刺,若非皇帝派下来的几名护卫身手高强,连夜将他背了出去,林老太爷就会命葬当场。
逃离了危险之地,林老太爷不再打钦差的旗号,换了平民装,只是看了眼家乡的方向,便一路马不停蹄的直奔京都。
平安抵达京都后,林老太爷便径直上了弹劾各地贪官的奏折,皇帝知晓后,龙颜大怒,一道圣旨,将那些贪官全部撤职拿下,要知道官逼民反,这些贪官的行为,已经动摇了国家的根基,而且其还胆大到敢行刺身负皇命的钦差,等同于无视皇帝的威严,不将之处死,灭了九族,大乾皇室的威严何在!
尔后,皇帝又问他,可曾回到家中,看望了病重的父亲?
林老太爷接到家书时,就已经知道老父怕是时日无多,但在国家大事面前,他坚定的放弃了归家的想法,其实那时的他只要再往南走上一日半的时间,就能到家了。
闻听林老太爷没能及时回家,皇帝大是感叹,后来也证实,林老太爷第二次返家后,果然没有见到老父最后一面,这件事当时在京城闹的沸沸扬扬,个个都拿林老太爷作为榜样,后来不知怎么回事,这件事就传到了皇后的耳朵里,皇后闻听林老太爷的夫人,也就是林老太君自几年前就回到老家伺候公婆,没有半点疏懒,一时兴起,就给林老太君封了个七命诰命。
这就是林老太君头上诰命封号的由来了。
同是林家的人,林老太爷舍了老父孝道,选择了忠君爱国,而林敬之则因为父母的逝去,发誓不再踏足仕途,相比之下,还真是有些滑稽。
“我爷爷是我爷爷,我是我,这辈子,我不会踏入仕途半步。”沉默了良久后,林敬之抬起头,说的异常坚定。
逝去的林敬之因为父母的原因,深受打击,放弃了官场仕途,而如今的林敬之,却是对那纷乱纠杂,尔虞我诈的官途,多少有些畏惧,试想他一个从来没玩过什么心计的现代人,哪里能玩的了官场游戏,弄不好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被人吃的连骨头渣都不剩。
电视中,电影中,还有小说中,哪一朝哪一代的官场不是明争暗斗,杀人不见血的?所以林敬之觉得还是当个大地主,大富豪来的爽快一些。
郑剑秋见说服不了林敬之,多少有些失望,毕竟在他看来,林敬之才华横溢,若是能入朝为官,定然前途不可限量,到时他们二人一文一武,也好在朝堂中互相扶持帮忙。
“既然贤弟心意已决,那我就不再多劝了,来,再干一杯!”
“好,再干一杯!”
林敬之猜不到郑剑秋还有更深一层的想法,只是端起酒杯,又满饮了一杯,想着下人们已经将消息散播了出去,酒也喝的差不多了,就结了账起身告辞。
郑剑秋很爽快的一起走下了酒楼,并诚恳的邀请他有空到郑府去做客,林敬之搞不懂郑剑秋为何会对自己如此热络,与昨天判若两人,但想着与郑府的关系拉的越近越好,就干脆利落的应了下来。
望着林敬之远去的背影,郑剑秋的神色渐渐平静了下来,他自幼出身于官家,最先学会的便是心计,不然,他早就死去十回八回了,而他现在之所以对林敬之感兴趣,还是打算说服他入朝为官,若果真能说服成功的话,林敬之将来,定会是他在朝堂中不小的助力。
“我虽然无法劝你改变主意,但到了我家后,我的父亲却一定会有办法!”郑胜说罢轻轻一笑,领着众多护卫,转身离开。
第八十三章 把嫂子嫁出去
离开酒楼后不久,就有几个林府的下人赶了上来,回禀情况,林敬之得知消息顺利的散播了出去,而且还引来了王蒙的手下,心中大乐,如今自己与郑家攀上了交情,看你王蒙能奈我何。
田机与王蒙虽然是官,但说到底,也不能违了律法,只能在暗中打林家产业的主意,若是林家真能找到一个从四品的大员做靠山,到时只要站出来随便问上一问,王蒙等人就无法在暗中动手脚了,毕竟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要想冤枉他人,总是会露出很多的破绽。
回到林府,林敬之便径直来到了林老太君的小院,并把和郑剑秋的谈话,详细的说了一遍。
林老太君先前还多少有些担心,郑剑秋因为昨天奴才挨打的事情,心有芥蒂,这下总算将心放回了肚子里,郑府这个靠山,她不想低姿态的去求,但如果真能靠的上,又何乐而不为呢,
“好,既然他主动要与你称兄道弟,你便与他多接触接触,看看此人到底如何,能不能做朋友。”
“那去郑府做客的事情呢?”林敬之想听听林老太君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林老太君一拍桌面,爽快的笑道:“当然是越快越好了,郑剑秋身上的伤什么时候养好,估计什么时候就会离开,时间不等人啊。”
林敬之点了点头,若是这样算起来,郑剑秋离开洛城,也就这一两天了,而且北方的蝗灾马上就要全面爆发,到时林家要开棚济粥,挖河平田,事务一下便会烦忙起来,他就是想要去郑府拜访怕是也挤不出时间,再则,流民一多,路上也会不安全,
“奶奶说的甚是,要不孙儿现在就派人去给郑公子回个话,说明天就随他去郑府做客?”
林老太君也知道蝗灾的事情,闻言点了点头,道:“嗯,催催他也好,不然过几天流民增多,匪患四起,我也不放心让你出远门。”
林敬之闻言唤过来一个小厮,让他速去郑剑秋临时落脚的地方传话。
等那个小厮出去了,林老太君微微一笑,只是上下打量林敬之,一句话也不说,直把林敬之笑的心中发毛,有些莫名其妙。
“奶奶,您老盯着我看干嘛?”实在是顶不住这两道目光了,林敬之硬着头皮发问。
林老太君见到嫡孙的窘样,心中一乐,笑道:“怎么,长大了,翅膀硬了,连奶奶都不能看看了?”
“当然不是,孙儿不让谁看,也不能不让您看啊。”林敬之先是摇了头,才又眨着眼睛问道:“奶奶,您是不是有事要对我说?”
“不错,是有件事情提前通知你一声。”林老太君仍是盯着林敬之,笑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