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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闲(上·200藏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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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人节那天,许绩夏给他打了电话,当时温华正重写到第九封情书,桌面上还扔了叁个纸团子。
    “哥,救救我!”一接通,许绩夏痛苦的呻吟就迫不及待地从电话里传来。
    温华挑眉,转动钢笔:“你这声音不像需要我救,倒像是想拉着我玩3p。”
    “……那,您肯吗?”以前温华都不乐意玩这种多人运动。
    “我现在是有妇之夫,恕不奉陪。”
    ‘你以前也没奉陪过啊!’许绩夏都要崩溃了:“别闹了哥,真的,我翻车了,快来环城风光带救我,我发定位给你!”
    温华看着微信里的定位,又看了看纸上的文字——狗屁不通。
    说起来温华从来没有写过情书,连做一些情侣之间的浪漫事都很少——对不起,是根本没有,因为当那些女人提出来时,他都会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拒绝,更多时候只是一个眼神扫过去,她们就缩缩肩膀不再提了,还道歉说他那么忙,不应该浪费他的时间。
    当一个人在一段感情里处于爱的更深的那方,有的时候他就不得不时常被逼到被动的境地了。
    温华想起来自己还交过一位彝族女友,个子不超过一米六,在他面前非常娇小,但面容甜美可人,说话声音有些尖细,皮肤偏一些古铜色,一双眼睛乌黑乌黑的。
    温华跟她交往的理由也非常简单,这个女孩的名字叫阿时巫过默,又长又怪异,学校里的男生们都在打赌谁能拿下她。
    阿时巫过默几乎没有任何疑问地被温华俘获,她十七岁时举行了名为沙拉格的成年礼,还想带着温华一起参加彝族的火把节,她娇羞地希望温华能够弹着月琴,她唱着民歌来表达彼此的真心相爱。
    温华拒绝了,说实话还要他拉着阿时巫过默家里的牛去比赛,谁赢了谁家的小伙子就是畜牧业能手,这一点温华真的觉得挺傻的。
    阿时巫过默知道温华骑马技术很好,又希望他能够去赛马。
    温华还是拒绝了,他正研发一个APP,对阿时巫过默的节日压根不感兴趣。
    阿时巫过默忍而不发,对他的冷漠总是表现出宽容大度,她说她爱他,虽然也经常因为他的风流史而生气,希望他对某某女生如何过就得对自己更好。
    她热情、奔放、主动,而与之相对的就是在这段感情里完全相悖的温华。
    分手的时候,她哭着扑到他怀里,俗套却又从不厌烦地问他到底有没有爱过她。
    ‘当然没有,这个女人真傻。’
    温华这么想,他甚至都没有碰过她,追她仅仅是那与生俱来的好胜心。
    温华从双子楼商业街开车下去,找到许绩夏的时候他跟一个女孩子正坐在草地里,旁边是摔得车铃都掉下来的双人兜风自行车。
    还真是字面意思上的翻车了。
    见他来了,许绩夏一瘸一拐地站起来,两个人手臂上脚上全是擦伤和淤青,许绩夏的膝盖甚至破了个大口子,血流了一腿。
    许绩夏脸色发白,额头冒汗,都这样了还绅士装逼地搀扶着另外一个女人。
    女人朝温华点点头,乖巧如兔:“温董。”
    温华看了一眼许绩夏,冷笑:“你不打120你打我电话?我能给你现场急救包扎吗?”
    “太丢人了,那120的呼啸声要响彻这里,得围过来多少人,明天我就得上娱乐头条。”
    “所以你就把自行车扶正了,装着跟自己的女人在斜坡的草地上看江水?你要哪天真挂了也是你活该。”
    许绩夏摸了摸鼻子,头发上还沾着草叶:“哥,别这么说嘛,我这不知道你今天不忙嘛。打电话给杨礼则他在抚南市,打电话给肖元意她在睡觉,电话还是她弟弟接的,我跟她弟又不熟!打电话给梁生他妈的直接给我挂了,我又打电话给郭千帆,可是他在日本搂了个大和抚子压根不理我,这不只能求你了。”
    “这个季节去什么日本,樱花都不开。”
    “那我哪知道。”
    “你爸妈呢?”温华又问。
    “他俩出去旅游了。”
    温华叉腰,上上下下地扫了一眼他:“你今天还真是背到家了。”
    温华把车钥匙扔给他,许绩夏腿还没断,他让他自己开车去医院,温华则骑着破破烂烂的自行车回老板那里赔钱。
    “哥,谢谢你,你的大恩大德我永世难忘!”
    温华懒得理他。
    女人上了车,许绩夏又狗狗搜搜过来,轻声问:“最近跟嫂子怎么样?”
    温华拍了拍自行车,还能动。
    “就那样吧。她让我情人节给她写一封情书,今天中午还打电话给我问我写好了没。”
    许绩夏一愣:“情书?”
    “嗯。”
    “嫂子还挺……浪漫的哈。”
    温华看了一眼他的腿,提到方晚他的脸色略约柔和:“赶紧去医院吧,再不去小心失血过多。”
    下午四点依然是热气腾腾的,温华真的很久没有骑过自行车了,散步的街道上风声过杨柳,树叶阵阵晃动,沙沙沙的声音像是一场盛夏的交响曲。
    温华没跟老板娘多做交流,直接从钱包里拿出了一迭钱递给她,老板娘是个实在人,抽了几张后又追上来把剩下的钱还给了他。
    这个时间点还早,广场舞什么的都还没开始,但仍有不少商贩小摊聚集在这里。
    温华在一个摆摊的老爷爷那里买了一枝粉玫瑰,路过一个绿化带时,细微的声音传来,温华停住脚步,偏头走过去一看,是一条小狗崽。
    皮毛雪白的,看相应该是一只田园犬,见到温华的那一刻,它细弱的叫声变得大了起来,连绵不绝的,小尾巴晃着朝他走来,在他的裤脚处嗅来嗅去,最后贴到他的皮鞋上。
    周围没有母犬的影子,这条小狗小小的一只,温华把它托起来,小狗颤颤巍巍地坐在他的掌心内,也没比他的手大多少。
    ……
    门铃声叮咚叮咚。
    方晚在炒菜,今天日子特殊,铜雀台除了她没有任何人。
    温华美其名曰给他们都放假,但其实是想跟方晚单独过情人节。
    听到铃声,方晚关了火去开门,一开门,小狗直接怼她脸上,汪的一声把方晚惊的身体后仰,闭眼发颤。
    清朗的笑声传来,方晚一睁开眼,一条肉乎乎的小白狗正对她吐小舌头,四肢乱动,温华的大掌托住它的身体,一封信和一枝玫瑰搁在小狗的胸前。
    “情人节快乐,晚晚。”温华凑上来亲了一口她的唇,方晚的目光缓缓从他脸上移到狗脸上,又缓缓从狗脸上移到他脸上。
    他笑的就跟眼前这条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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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ps:
    温华虽然私生活混乱,但并不进行多人运动,因为多人运动会让他回想起14岁时的心理创伤,会应激。他只是要么换人换的快,要么就清心寡欲,整个一神经病。
    关于If线设定,大概是跟年九逸的平行线一样的,以“重生”开局,且男主携带记忆,女主不携带。
    但时间上我需要往前调,调到温华还是根正苗红的时候,带着记忆避开十四岁的阴影区,正常地长大,然后顺便守着年纪还小的方晚长大(啊,这么一想他果然还是很变态啊),不让她跟方展有进一步的突破。
    至于为什么女主不携带记忆,虽然很不公平,但如果她携带记忆,肯定更好地布局避开温华和年九逸,然后跟方展远走高飞了,那就更没温华什么事了。
    所以温华需要在方晚青春期还没来之前就经常在她面前晃,方晚大概率还是受前世影响,对温华有点喜欢,但不多,主要是对自己亲哥哥没有爱恋之心且跟年九逸在感情上毫无交接。
    反正结局1v1的话,叁个男人必有两be。
    新文好纠结啊,不知道到时候先开哪篇好,脑洞太多也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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