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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填满我的身体 作者:安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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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死。”
“你去死吧,你去死啊,死有什么了不起的,跟我什么关系。真是无聊透顶,你是韩芳吗?韩芳是女人你也是女人吗?她是死是活你知道吗,宋明,我说过的,我讨厌你,连一句话都不想跟你讲,看你一眼我就心生厌恶,我就不喜欢,你不要这么不识趣味好不好。”
说完,我头也不回的就走了,留下宋*泼了冷水一样的不是滋味。他开始自我怀疑起来,所谓初恋的美好,都是骗人的,都是骗子。可他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初恋的激情总会冲昏人的头脑,愈得不到的东西愈加神秘美好诱人,激励着人做勇敢的事。越淋漓尽致的战斗,才配得上青春。总有精诚所至的一天。失败只是证明他做的还不够,还无以表露他的真心和赤诚,姜心瑶吻他,把身子给他,这是再好不过的证明,一定是喜欢他的,只要努力,往前进一步,离成功的距离就不远了,不气馁,不放弃,总有打动芳心的一天。真正的爱情都是要受苦的。宋明这样鼓励自己。所以更加振作。
四月十五号是姜瑶心的生日,我永远记得,这天也是我的生日。我不会忘记二姐的,因为她是我的双生,我的亲骨肉。我对她有罪。
对于别人来说,这天是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是春天,风也轻柔,阳光和煦。衣服由厚重变成轻薄。颜色也轻快了很多,郊外的山花开始星星点点的开了,该绿的植物也都换上春装。天空很蓝,有北回的大雁排成人字,云朵像水洗过一样的白和干净。只要心不被什么堵着,稍微一点的美好细节就容易滋生感动。
宋明这天打扮的很帅,好象是什么跟他有关的好日子。头发洗过后涂上不沾灰尘的发蜡,灰色合体的羊毛开衫,里面是草绿色的衬衫,领口往外翻着,深色的牛仔裤,鞋是咖啡颜色的休闲皮鞋,他是个样貌英俊的家伙,这一点没有任何人质疑,并且不经风尘的脸上写着大孩子一样的阳光、善良和单纯。眉宇之间还有执着。只是成绩不是太理想而已。
最后一节,数学老师还拖课了,拉着她抑扬顿挫的声腔,女人啊,尤其是到了中年,过得如不如意一看神色便可知晓。起码在我看来,数学老师应该是春风得意。
记起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也主要因为是二姐姜瑶心的生日。自己有没有生日,在我自己眼里,早就已经不重要了。但还是会想念阿妈。心会酸。
我照例去吃了午饭,自从进了田家,姜心瑶的经济状况改善了不少,但是依然节省。不得已的钱才会去花。中午吃的米饭配酸菜炒豆芽,或许该买一个鸡蛋庆生一下,再贫穷的孩子,也该会这么做的,可我没有,青菜还没有大量上市,价格也贵,也舍不得吃。回来的时候遇见初中的同学闫斌跟他的两个班上男生说说笑笑,也是刚吃完饭,闫斌家里上边三个姐姐,虽然家境也不富裕,可是集千万宠于一身,老儿子,稚气的多,他念理科,成绩很是优异,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对象,指望着他今年能上清华。不过遇见他,我也受了鼓舞,一模一样初中学校出来的,他有这么大的潜力,自己刻苦读书,也会取得好成绩的。可转念一想,即使自己能读北大,又能扭转命运吗,人家愿意吗?我笑着跟他打招呼,闫斌每次见了我也格外热情,十分亲近。我们还聊了一会儿,他的两个同学在一旁窃窃的笑,男女关系在青春期是格外敏感的。我们在那棵歪脖的榕树下面告别。走时候我还往西边望他们,他们一定在打他的趣,闫斌还追着他们打,看着他们那样,人生既单纯又快乐,可自己呢,连跟同学打闹取乐的能力都不知是在什么时候丢失了。
很多人会自取其辱,并且一厢情愿。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行径,是有劫数的,每个人的成长都伴随大大小小的伤痛或者伤害。长大的过程毕竟伴随感情历练的过程。也不是生来颓废生来懦弱的,人有时不得不屈服于环境。人生,是一个有意思的过程,个人的悲喜,像老鼠的命运一样不值一提。人是这个世上最无趣,最自扰也最微不足道的东西。所以,谁也别夸大了自己的人生以博得关注,想想看,谁会在意一只老鼠的悲喜或是命运呢。人生的价值,有时连几张纸票都不如。
第二十八章:49玫瑰
中国人的高中生活,在高考的巨大压力下,在前途命运的感召下,几乎是没有什么轻松痛快可言的,除非你丝毫不去在意结果。可谁又能呢?不去在意结果的人生还叫人生吗。说什么生命在于过程的谎言浮夸,都是庸人自我麻痹的藉口。
再怎么样,年龄,环境和境遇对于姜心瑶而言,都是不可挣脱的枷锁和壳,是硬而结实的束缚,是腊月北极的坚冰,孕育十天未果的鸟蛋,是地下靠一点可怜的绿树汁液残存和求生的蝉幼以及瑟缩在肮脏茧中悲哀的软体动物,没有骨骼,不能站立,形貌也讨人嫌恶。所以,一个孤独的人,在夜里,即使所有的灯都打开,炫目如同白昼,可是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如果他对着墙壁和大大小小的房间喊自己的名字,连名带姓的一起喊,会让人害怕,让人觉得阴森吓人。
宋明充其量还算是一个孩子,会抽一点烟,呛到时候会咳嗽的流出眼泪,会喝一点酒,自诩为借酒浇愁,他也有烦恼。学会了*,也附庸风雅的渴望旅游,携着姜心瑶的手带她远走高飞。渴望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住着他和心爱的女孩,想起高考时却会战战兢兢,一种沉重的压抑纠缠着他别人看不见的心情。维特式的思维,维特式的烦恼令他看上去也有了一份可笑和可爱。他该是矜持的,不急不缓的过自己的人生,如果那样,什么都会顺理成章。可是,他想的不是这些。
宋明一听完老师宣布下课,就像监狱食堂抢食的饿犯一般冲出了教室,比数学老师曾经女运动健将的长腿还快。一溜烟就没了影子。实际上,他那般斯文帅气的打扮,草绿色熨帖雅致的绿色衬衣,从容的走才最好看,最好眼睛里面配上些不羁的神情,让人觉得高傲,才是吸引女生眼球的醉人风景。可他全然不顾这些,哪怕有千千万万个女生的眼睛瞩目他,现在,他也不会在意,他中了魔,心已经不是他的了,他的心是姜心瑶的,他全然不顾背后姜心瑶背地里过一种怎样一般的生活。也不管姜心瑶冷漠对他是因为什么不可言喻的苦衷。他觉得这样最好。这样才是姜心瑶,他才喜欢,他喜欢她对他近乎残酷的对待。
残酷,青春的画卷上有这么一笔颜色,该算是多么振奋的人生啊。所以,你看,爱情,究竟是个多么不可思议的魔杖,它令人丧失理智,令男人温柔,女人阳刚。
姜心瑶连蛋都不吃一个,就这么糟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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