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页
只是顺手拔两把别人家的自留地里的秧子还好说,趁着别人家里没人的时候跑去将人家的狗勒死吃肉这种缺德事也不是不能忍。
王老二之所以会调到东沟林场就是因为去年巡视渠沟的时候,蹲下来低头系鞋带的功夫就让路过的卜胜武给一脚踢进了渠沟里。
要不是渠沟里的水不多,旁边还有人跳下来把他拉上来,他这个旱鸭子差一点就没命了。
他掉进水里狼狈挣扎那会儿,卜胜武就在渠上蹲着直乐。
他自认从来都没有得罪过卜胜武,托人去问卜胜武为什么要干这事。
卜胜武回答的漫不经心,“看他撅着个腚蹲在那里,老子就脚痒。要怪他自己为什么偏偏蹲在渠边。”
这事出了之后,也没人敢跟卜胜武计较。
他老婆哭了三天,王老二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只能打了报告申请调离连队放弃原本的工作,来底下的林场,就为了离卜胜武远一点。
燕苍梧侧过头看了一眼白玲,今天这事情要不是她出面,恐怕这事情还不知道要糟糕到什么地步。
但白玲管了他这个闲事,肯定会被卜胜武记恨。
虽然白玲说要去团部告状,但燕苍梧对结果持悲观态度,白玲才刚来这里根本不清楚卜胜武是个什么人,他又做过什么事情。
平时他就没少干缺德事,但这么些年,只见过他卜胜武让别人有事,从来也没见卜胜武有什么事。
想到这里,燕苍梧的心沉沉坠了下去。
一个男人的处境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最多也就是辛苦些,只要肯出力,总归有条活路。
但一个女人,还是个漂亮女人,若是落到卜胜武那样的人手中,恐怕只有生不如死,连条活路都没有了。
漂亮,天真,单纯,善良,这都是白玲的优点。
但无论是漂亮,天真,单纯,善良都是需要一定土壤才能培育出的珍贵花朵,若是失去生长的根基,狠心磋磨,恐怕这株花只能化为灰烬。
一旦在不合适的地方生下不合适的孩子,她这辈子都会被牢牢的固定在一个永无出头之日的绝境之中。
即便侥幸活下来,就也仅仅只是活着罢了。
白玲完全不知道燕苍梧脑子里百转千回过一番怎样精彩的对于她未来的预设与担忧。
她抱着小狗轻轻抚摸着它的头顶,小狗则乖顺的伏在她的臂弯里,双眼开心的眯成一条缝,毛茸茸的双耳努力向下折,嘴巴大长着吐舌头,像是在笑一样哈着气,在她怀里撅着肥肥的小屁股,小尾巴快乐的左右甩动。
柔和的阳光从帐篷上端的天窗打在女孩的头顶,为少女镀上了一层朦胧的光晕。
察觉到他的目光,她抬头看过来,双眸漾着笑意。
十五岁的少女,美好得好像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生灵会不喜欢她。
王老二拉着燕苍梧,“苍梧,你说说这可怎么办啊?桑榆才那么大一点,要是出什么事,我真是要悔死了。”
他话音还没落下,一个人就掀开帘子端着空盆子走了进来,一股湿漉漉的水气混杂着肥皂的香气在帐篷里弥漫开来。
王老二看到走进来的小孩一怔,不可置信的喊道:“桑榆?”
不怪他不可置信,他搬过来还没有两年,什么时候见到燕桑榆都像是野人一样,印象中就连燕桑榆把脸洗干净的时候都没有。
他深褐色的短发被水打湿,乱糟糟的堆在头顶,水珠从发梢向下缓缓滑落,细碎的水珠挂在浓密的眼睫上。
一张洗干净的小脸又白又嫩,眉眼精致漂亮得跟洋娃娃一样,尚且带着一股稚气。
大抵年纪太小还未张开,竟有几分雌雄莫辨的感觉。
看得王老二心里嘀咕,这孩子不开口给人说是个女孩多半也是有人信的,长得这么漂亮怎么就不是个女娃呢?
要是个女娃娃,他说什么都得跟燕苍梧定下来,非要燕桑榆做儿媳妇不可。
兄弟两个至少有五分相似,只是燕桑榆看起来要小得多,也精致漂亮的多。
白玲想起刚来时马忠国跟她说的话,‘苍梧他还有个弟弟叫燕桑榆。一个七八岁的男娃娃。这孩子长得真是不错啊,跟挂历上的娃娃一样’这才算是信了。
岂止是挂历上的娃娃,这简直是人形手办。
人形手办穿了一件白背心,一条灰裤子,露出两条瘦瘦的小胳膊,光着脚,一手抱着脏衣服,一手拎着大盆。
姿态相当潦草,他见到王老二也就是点了个头,没有半分怯懦和不自然慌张,“王叔。”
白玲都不由得佩服他的心理素质了,小偷见到失主,居然一点慌张都没有。
这得是多有经验啊?
她像是他这么大的时候,见到老师都害怕。
王老二缓过神来,他看了看燕苍梧,又看了看燕桑榆,张了张嘴,“苍梧,这是怎么回事啊?桑榆不是让卜麻子绑了吗?”
燕苍梧瞥了一眼燕桑榆,“说来话长,让这个小子自己跟你说吧。”
白玲笑着说道:“您来的正好,留下来也跟我们一起吃顿饭吧。”
这人看起来是个好人,他没有像是马建军和卜胜武一样眼睛粘在她身上拔不出来,而且被燕桑榆偷了花生第一反应是来告诉燕苍梧。
看起来燕苍梧和他的关系不错,白玲想让他跟自己一起去团部一趟,拉上第三方证人,燕桑榆偷花生的受害者也更好说清事情的原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