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第69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爱人身死,还是被自己连累,他差点瞬间堕魔。但春因当初救他时,为了他道心坚固不为纷繁所扰,曾取了魔族的宝物为他设下无念障,一旦他要走火入魔,便会霎时忘记一切,直到心境空明时才会想起来。
    他在堕魔的边缘,被已死的爱人拉了回来,他像失忆般不知道自己为何出现在那,为何那般潦倒落魄,还以为是在那和魔族打了一架。他回了师门,倒头就睡了。
    再醒来就发现被关了起来,师父说他战斗时道心不稳,差点走火入魔。让他闭关,着人照应。
    这所谓的照应,其实是看守。因为无人知晓无念灵君到底为什么又回来了,甚至以为他忍辱负重回师门来卧底了。
    师叔恢复了平静后,就想起来发生了什么,又几度险些走火入魔。散仙说得也是频频叹气,我就劝师叔,他堕魔什么都解决不了,就算血洗师门,杀的无非也就是我们这些普通弟子,他也打不过真正的师叔说起码要去把直接动手的那几个杀了告慰春因姑娘,幸好还没等他能逃出去,那几个便死在魔君手上了。
    说到这他忽然一愣,惊讶地看着墨凌,本以为是恰巧撞上,莫非是您特地为春因姑娘报仇?
    墨凌:是。
    散仙立刻起身,向她行大礼,那您便也是于我师叔有救命之恩了。
    墨凌让他坐下,不要如此见外,春因是魔族,魔君出手理所当然。
    心里却既复杂又有几分难过,原来当初这些人都知情,而她从未想过去了解。
    对魔族残害神兽族的恶,还需要调查吗?她曾经如此简单地以为。
    若是复仇,那更不允许。
    神去降妖除魔乃是天经地义,还敢复仇,他是要反了。
    敖缨敏锐地察觉到她心情不佳,赶紧道,说起来,姑姑提过无念灵君上午要来,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先回去,回头接了灵君一同过来。
    散仙闻言也挺高兴,许久未见过师叔了,在下长风,还请二位代为向师叔问好,请他前来一叙。
    敖缨点头,让他放心。
    墨凌示意敖缨稍等,问道,方才那个散仙,说说看,具体是怎么回事。
    长风蹙了蹙眉,神色略有几分复杂,语气却很坦诚,其实我不认识他。说那些话,一是推测,二是想让那几位妖修道友莫要妄执。
    墨凌确认,你不认识?
    长风点头,我们是分别收到通知,到一个地点集合,再去魔域。集合之前,我们都已经穿了斗篷,罩得严严实实,谁也不知道对方是谁。如果不是被抓来,估计彼此都不知道其他人是谁。我也是到这儿才第一次看见他,那五个妖修我都认识,他,我没见过。当然我们师门太大了,没见过也不算特别。
    又顿了下,补上一句,但我觉得他很有些奇怪,似不和师门一条心,但又并不是我们这边的人。
    墨凌懂了,我去会会。
    长风送他们,敖缨让他暂且留在别院,不要出来。长风点头,表示明白。
    敖缨跟上墨凌的步子,给她带路,悄声道,方才那人点名要见姑姑。
    墨凌垂眸看了她一眼,有点好笑,他见到了,但没理我。
    敖缨也想起先前的场景,噗嗤乐了。
    说话间关押那人的地方到了,比起长风的别院,这里就小得可怜了,就一个单间。
    但敖缨到底也是个善良的龙女,没给他关到什么柴房一类的地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散仙坐在床边调息疗伤,听见他们进来连眼睛都没睁,我要见云华。
    墨凌:?
    作者有话说:
    万字更新来了!感谢大家的支持!
    墨凌和寻谕的进度条终于动啦!
    宝宝们,预收拜托,如果有感兴趣的请带回家吧么么哒!
    第36章 想什么
    敖缨代为表达不满, 虽然姑姑不喜欢摆架子,但长幼有序,你也太失礼了。
    散仙:失不失礼, 喊她来一看便知。
    看了很久了也没知啊?
    墨凌走近两步,又仔细盯着他看。这一看发现他确实眉清目秀,颇为俊美,但其他也没什么新发现。
    忽又想到自己现在用不了神力, 多半是看不真切。便走了回来, 向敖缨递了个眼色。
    敖缨会意, 那你等着吧,姑姑在忙, 有空我会帮你禀报的。
    说完让墨凌先出去, 她跟在后面把门锁了。敖缨把第二批那个人还有内线都单独关着, 墨凌表示第二次那人不急,现在先不见,如果没有异状就先关上几天再说。内线需要寻谕配合, 能开启魔域入口的必定不是普通魔族。而且对面是帮极端派做事的魔族,审问也未必能问出什么,先关着, 最主要是让他不能继续在魔域行动。
    敖缨表示明白, 内线自抓来就封印着。
    两人回到云华宫, 墨凌心里盘算着, 敖缨建议道, 要不让灵君去看看?
    墨凌想了想,点头, 也只能如此, 既然你都看不出, 阿止多半也不行。阿愿还没到,寻谕指望不上,只能靠无念灵君了。
    --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