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萝莉和大叔
暂定下年后去如意宗抢劫的主意,何易虽然心中有些怪异感觉,但最终还是认为此举确是最佳选择。
反正如意宗现在只有一个元婴期修士,就算扔给他们一堆星辰之晶也炼化不了,只能放着当摆设。
不过抢如意宗和抢太月宗却不一样,太月宗是有多名化神修士的大门派,他去抢算得是硬抢;而如意宗上上下下整体实力比之解风宗也强不了多少,他这个顶尖的高手去抢,就有种恃强凌弱的感觉了。
不管怎么说,做坏人就做坏人吧,只要小蚂蚁和小萝莉开心就好了。
夜色下,何易又陪小丫头吹了一会儿温暖的夏风,等夜深了才将她送回屋中休息。
静修中一夜无话。翌日一早,萝莉吃过早点之后他便肩扛小蚂蚁,手牵小女娃步行下了山。
山路并不崎岖,都是依山铺就的石阶。只是小丫头从不穿鞋子,赤着一双小脚丫在上头走着让他看得一阵皱眉,担心她磨破脚掌。
解风宗西面那个小镇直线距离只有二十里左右,不过下了山在丘陵小溪间绕路而去,却是有近四十里路途。何易怕萝莉〗,走不了那么远,下了山之后便干脆抱着她走。反正自己有的是力气,就算抱着一座房子飞遍如意星也是毫无压力。
萝莉皮娇肉嫩,身躯冰凉,抱起来如同一尊冰娃娃,很是舒服。
认识了近半年,她对小乙的惧怕也轻了很多,再次被何易抱起,已经敢搂着他的脑袋脖子,只是眼底仍然对近在咫尺的暗金色蚂蚁有些戒备之色。
“唉,怪叔叔抱着个小萝莉进城,不知道会被人怎么说呢。”何易用意味深长的语气叹道。
两人的形象都是那么古怪,一个是身材健壮,却穿着乞丐一样破衣服的大叔,一个则是娇小可爱,粉雕玉琢,却不穿衣服的小女孩。解风宗的众弟子是见惯了,可城里的百姓要是看到,又会如何口舌诟病呢?
“不管。”萝莉的回答简洁明了。
他呵呵一笑,“好,不管他们。我们自己开心就好。”
如意星并无科技开发,修仙者们取材也有所节制,是以星球环境整体来说非常好。
何易抱着萝莉沿着小路七拐八拐,一路看着山水,绕出了解风宗脚下的丘陵。跨过一座独木桥后,二人已经到了福安镇东边的大道上。
这福安镇也算得是一座古镇,建立至今已愈七百年,跟解风宗几乎不相上下。镇城东边的大道沿溪而走,虽不宽阔,却一眼看不到尽头。
今夜便是除夕,大道上行人不少,多是附近村庄进城购置最后一批年货,或者归家之人。当然,也有跟他们一样,准备进城看热闹的。
一路走来,两人怪异的造型组合频频引人侧目。有人询问他们来历,有人询问他们关系,甚至还有人偷偷与同伴低语说他是恋|童癖。何易笑笑作罢,不曾理会,而萝莉更加干脆,根本就没听见。
三十多里路缓缓走来也过了不短的时间,二人一路看着山水风光,抵临城下之时已经接近晌午。
进了小小的城门,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和张灯结彩的喜庆气氛让何易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不过小丫头忽然抱紧的双臂却是让他微微皱眉。
“别怕,他们都没有恶意的,而且有叔叔在,谁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他柔声安慰了一句,带着萝莉走在街上,沿途看热闹之余,也在找吃午饭的地方。
不一会儿,一家沿街摆摊的面馆映入眼帘,他径直便走了过去在空桌落座。
周围人流涌动,偶尔还有炮竹噼啪之响,声音有些嘈杂。他叫了两碗牛肉面,便看起了街头景色。
有时候,看多了瑰丽无垠的星空,住惯了离尘隔世的仙家胜地,偶尔看一看繁华俗世,也是一种不错的人生体验。
红尘虽然繁乱,但此刻他的心中一片宁静,与以前身在俗世之时却是大有不同。
“丫头,喜不喜欢这里的热闹?”他举杯喝了口凉开水,随口问道。
“不喜欢,好吵,好乱。”萝莉蹙着纤细柳眉露出不大高兴的表情。
何易笑了笑,说道:“可是这才是大部分人生活的地方啊,这看似吵闹的尘世,有时候却比修仙者的世界更加清明干净,没有那么多生死福祸,诡诈纷争。”
“你,喜欢吗?还是,讨厌修炼?”小丫头看了看他,眼睛睁得大大的,仍然有些呆滞的大眼睛里映出他的倒影。
被她这么一问,他的心里莫名重了一下,想起许多往事。
沉吟了少顷,他回道:“每日重复枯坐静修,久了自然会有些厌倦。可是我不能停下来,我还得走得更远才行。我现在是挺喜欢吵闹的尘世,但我更希望能够找到我爱的人。只要和她在一起,无论尘世还是仙境都会喜欢,哪怕是孤寂的小小结界里,都能满足。”
“你想她了,云绰,是不是?”
“是啊,想她,天天都想。”
“那你,玄铁剑,不带走?”萝莉继续问他。
关于山海界和沧溟星的经历,他都简简单单跟她说过,有些事情她有兴趣,也会详说一遍。
“没有必要带走了。”他回答道。
当年把玄铁剑留在沧溟星,其实也是有诸多原因。那把剑,是云绰亲手炼制的唯一一把法器,对他来说本来是有意义非凡。但在沧溟星,玄铁剑却在他无意的借用下成为姜岑的佩剑。对于姜岑,临走之前他多少还是有些无法释怀,所以最终留下了她用过的玄铁剑。这既是留下她存在过痕迹,也是他下意识的一种逃避,没有带着,就免得他想起姜岑。
后来在星空中,他有想了许多事情,渐渐开始释怀往事。现在即便没有玄铁剑,他也可以淡然回忆姜岑,不会再生愧疚逃避之意。
而云绰,自始至终都在他的心里,就算没有玄铁剑和血菩提,他也决不会忘记。
器物,终究只是器物而已。那把剑,或许再过几百年就被随意蚀坏了,而那些事情,只会慢慢会在心中沉淀,发酵,越来越浓,越来越醇。
在面摊老板爽朗的吆喝声中,两碗热腾腾的牛肉面摆在了二人面前。
“别说这些了,一会儿吃饱了叔叔带你去玩好玩的。”他笑着拿起筷子,品尝许久未曾尝过的人间五谷味道。
萝莉点点头,小口小口吃了起来。
很快,二人便用过了午饭。何易留下今晨刚刚从滕大海手里拿来的碎银子,牵着萝莉便上了街。
刚刚吃过热食的小丫头樱唇红润了许多,看起来更加可爱。她的穿着本就十分乍眼,此时又被何易这个怪叔叔牵着,路上行人看见之后都不由侧目,议论纷纷。
饶是以何易飞剑刺不破的厚脸皮,在听到无数次正义的评判之后也有些挂不住。暗暗决心回去之后一定要给萝莉穿几件衣服,才稍稍掩饰下了内心的尴尬之意。
在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大多数百姓都让自己闲了下来,或是忙碌筹备夜晚的灯会之事,或是休憩让子女来干活,自己和老邻居谈谈天,叙叙这一年来的得与失。
街上除了纷纷行人之外,还有不少追逐嬉戏的孩童。那些小家伙们大部分比萝莉年纪还小,一个个玩炮竹躲迷藏,在街上笑得不亦乐乎。有些个胆大的小男孩见了玉人般的萝莉之后,甚至还跑过来打算搭讪揩油,然后被何易一脸无语地一个个撵走。
撵走几波小孩之后,他的名声一下子更臭了,整条大街甚至整个城镇都在一阵童言无忌的小谣里知道了有一个武林流浪汉下流无耻,把自己的侄女怎么怎么样的事。
被越来越多的人围观指点,何易不得已只好带着小丫头一头钻进小巷里,不由分说取出苏止念给一件鹅黄裙子给她套上。
而后,便是一阵阵老牛吃嫩草的谣言再度传开。
“丫头,要不你叫我爹吧。”何易黑着脸低声说道。
萝莉一直都是叫他名字,而他又以叔叔自居,这才导致人们这般议论。要是换个称谓,或许就好多了。
可惜,萝莉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她想也不想就答道:“你,不是,我不要。”
“……”
何易仰天长叹。
本来是带她来看热闹的,结果自己反而成了最热闹的话题!
算了,让人说就让人说吧,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半天时间,二人逛了大半个城镇,看了许多有趣的东西,如已经筹备完毕,只等夜色到来的登楼;如美丽精致的小河花船,还有家家户户各式各样的花灯,都是一道靓丽景色。除此之外,一阵阵挡不住的扑鼻香气也充斥着整个城镇,光是闻着味道猜测,他就想到了上百种食物。
临近黄昏,何易带这萝莉在穿城而过的小河边上闲坐休息。
河边人流较少,柳树下阵阵清风吹散了城里的繁华,让耳朵一下子清静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一个语调高昂,如同肆意呼喊的怪声传入二人耳朵里。
“怪客一把刀,群贤尽折腰。旧时阅山海,来日比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