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金发少女
“琛浩!”
听到夜溟珞的惊呼声,夜琛浩匆忙赶到夜溟珞的身边,当看到夜溟珞脚边的尸首时,也不禁一惊,他俯下身子查看了一下死者的伤口,沉吟道:“一击致命,这伤口细窄,而且在伤口附近有微不可见的薄冰,看着表情安详,大概是在没有留意的情况下便被杀了吧!”
“可是,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呢,如果是没有发现敌人,那他为什么要带小寅到这里?”
夜琛浩摇着头站起了身,道:“我也说不出,若不是被人抛尸于此,那便是,这小厮有问题!”
“那小寅究竟发生了什么,现在在哪里啊?”
夜溟珞仅仅将拳头攒了起来,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当时说什么也不会把夜寅自己留在那里!
“我们先回去吧,夜寅好歹也是夜家的人,想必夜家不会置之不理.”
“是吗,哼哼!”
夜溟珞冷笑一声,道:“你是没有见过他们是如何对待这所谓的亲人的,溟珞,我麻烦你一件事.”
“你跟我提什么麻烦不麻烦,你的事自然就是我的事,你说便是.”
“自报身份,要求夜家的人,出动找寻夜寅,但是,一定不能惊动夜寅的母亲.”
夜琛浩看着夜溟珞,转而一笑,道:“溟珞,你是真的把他放心上了吧,但是有时候,重情重义不见得是件好事,最多的时候,伤害最深的是自己.”
“我知道,二哥.”
“哈哈哈,好久没有听到你喊我二哥了啊,行,我先去了!”
夜溟珞点点头,夜琛浩大笑着离去,当夜琛浩离开后,夜溟珞这才失态,狂扫着周围的植物,双目发红.
“该死的,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对小寅出手!”
口中不停的咒骂着,夜溟珞很少这样失态,心中的不安越来越浓烈,对自己的无能为力也越来越无奈.
“夜溟珞,你这算什么,你就是个废物,什么都做不了!”
不知过了多久,夜溟珞终于累了,瘫坐在地上,久久没有出声,只是眼神中的那种恨意让人感到心寒.
“扑通!”
“哎呀!”
一道娇小的身影自天而降,夜溟珞循声看去,在不远处的地上坐着一个金发少女,正皱眉揉着自己的屁股.
“你是什么人,怎么会藏在这里,作何居心!”
夜溟珞站起身来,寒着一张脸漫步走向跌坐在地上的金发小女孩.
看到夜溟珞脸上若有若无的杀意,金发小女孩被吓得瑟瑟发抖,眼看着夜溟珞越来越近,忍不住张嘴哇哇大哭起来.
“额----”
看到小女孩被自己吓哭了,夜溟珞猛地一呆,停下了脚步.
“你哭什么?”
“你吼我,要欺负我,哇哇----”
夜溟珞满头黑线,不知为何,夜溟珞觉得这小女孩身上有种熟悉的感觉,却又说不上是什么感觉,这种感觉,让他很难受.
“那你告诉哥哥,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在这里?”
夜溟珞压制住心中的怒意与焦虑,强笑道.
小女孩咬着自己的手指,闪着满含泪水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夜溟珞,看到这番情景,夜溟珞都觉得自己仿佛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般.
“哥哥,你得告诉司琴你叫什么名字,否则,我绝不会告诉你我叫司琴的!”
夜溟珞被这话逗乐了,笑道:“原来你叫司琴啊!”
“糟糕!说漏嘴了!”
司琴慌忙捂住自己的嘴巴,可是为时已晚.
“哥哥叫做夜溟珞,你现在可以告诉哥哥为什么会呆在这里吗?”
司琴略带委屈的看着他,指了指刚刚让她摔落的那棵树,夜溟珞顺着她的手看去,那树上赫然结着丰硕的果实,司琴微微咽了一下口水,道:“司琴想吃那个!”
“这样啊!”
夜溟珞微微一笑,走到树边,一掌击向树身,在树身的摇晃下,一个金黄的果子自树上掉了下来,被夜溟珞接住.
“给!”
夜溟珞将果子递给司琴,司琴疑惑地看着他,又看了看那个诱人的果子,最终没有抵制住果子的诱惑,兴奋地结果果子,大大的咬了一口,顿时香甜的果肉让她忍不住喜笑颜开,浑不觉满手汁水,嘿嘿傻笑不停。
“真是个吃货!”
看到司琴这没有心肝的样子,夜溟珞也不禁莞尔。
“哥哥,你哥哥怎么那么恐怖,发生了什么啊?”
司琴允吸着手指问道,夜溟珞刚想拒绝回答,忽然想到这小女孩自他来到这里之后应该是一直在这里,那么说不定她知道些什么,于是说道:“哥哥的一个朋友失踪了,我很担心他的安危。”
“你朋友失踪了?”
司琴好奇的问道,扫了一眼不远处的尸首,若无其事的问道:“是和这个人一起的男人吗?”
“你看到了?”
夜溟珞强迫自己忽略这胆小的小女孩竟然不怕尸首的事实急切的问道。
司琴点点头,道:“我是看到了,但是当时着急找吃的就没有注意,再说和我无关的世俗之事,我实在不屑理会。”
夜溟珞疑惑的看着这小女孩,与她无关的世俗之事,这女孩到底是什么人。
司琴恋恋不舍的将最后一口果子吞掉,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站起身来,道:“我看到那个人拖着另外一个长的还可以的男子,紧跟着出现了一个蓝发女子,把那人杀了,接着把那男人带走了。”
“真的吗?”
“这自然当真,不过,这蓝发女子身上发出的气味很怪异,我不喜欢。”
不管怎样,至少知道夜寅是被一个蓝发的女子带走了,可是这世间蓝发的人并不多见,这一点可以作为依据来找寻,想到这里,夜溟珞对着司琴笑道:“司琴,谢谢你!”
“客气啥,你不是还给我果子吗?”
“那现在是不是?”夜溟珞的笑容收敛了,变得严肃起来,“你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