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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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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老鬼说,这样看着才沉稳。

    “你怎么了?”向宽看着奇怪。“要笑就笑啊,故意板着脸干什么?”

    “要……要保持严肃。”严欢痛苦地忍着笑说:“不然会被人瞧不起的。”

    “…… 你个,你个臭小子!”一阵沉默后,向宽爆发出狂烈的笑声。他将严欢死命地揉弄着,几乎快把他弄断气。

    “你怎么能这么有趣呢!现在我都迫不及待地期望付声被你攻下的那天了,加油啊,严欢。”

    向宽不提,严欢都差点忘记自己这次表演,可是有着要将付声这座大神拐来的最终目的的。他四处张望了一下,有些失望道:“付声呢?他没来?”

    “来没来我们怎么知道呢?”向宽神秘一笑。“那得看他自己了。”

    一分钟前,某个角落,静静听完严欢一曲的某个听众,站起身离开酒吧。

    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不喜欢严欢的歌声吗?

    不,他只是急着赶回去,想要回去弹吉他而已。

    狠狠地弹一晚上。

    ——在听了严欢的歌声以后。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悄悄触动你的心弦。

    让你心里记起了谁。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一章犯了一个大错误,我竟然将老周说成独立歌手。

    虽然我也搞不清楚老周究竟是哪个经纪公司和经纪人的,但是他一定不是一个独立歌手。

    顶多说是一个——独立于乐队的歌手,这样的歌手有很多,像是mj,艾薇儿等等。他们的曲风囊括流行和摇滚,但是并不能说他们就不是摇滚歌手。

    啊,再说下去好像又要引起争执了。那就送上今天的最后一样东西——

    喜欢的人,点开听一听吧。o(∩_∩)o

    ps:差点又忘记,感谢念念ox的地雷支持,人老了,记性不好了?╭(╯3╰)╮

    ☆、曾经的人

    离开酒吧后,严欢与向宽嬉闹了一阵,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父母似乎已经睡了,客厅里并没有谁为他留一盏灯,黑暗,冰冷。严欢在门口顿了一下,随即笑笑,不在意地回自己的屋里去了。

    一回到屋,他就精疲力尽般地躺在床上,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般。

    “john,你说,难道每一次表演都会这么累吗?”

    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我觉得好像全身的力气都被用光了一样,现在看什么都是晕乎乎的。”

    john懒洋洋道:“习惯就好。”

    “习惯?”

    严欢喃喃念叨着。

    习惯这种紧迫感,习惯这种紧张,习惯这种期待与亢奋?真要是什么时候习惯了,他怕是又会觉得不舍了吧。

    突然想到什么,严欢又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

    “那个,john……那啥……”他支支吾吾着,似乎在犹豫该不该说。

    “有话直说。”

    老鬼不耐烦道:“你又不是娘们?纯爷们的懂?”

    老鬼跟在严欢身边久了,这中文可是越来越地道了。

    严欢豁出去了,“我只是想问一问你,你觉得我今天晚上表现得怎么样?不是说吉他啊!”他连忙补充,“我是说歌声,歌声!合格了吗?”

    老鬼一阵沉默,没有立即回答严欢。

    这让严欢刚刚才平复下来的小心脏,又噗通噗通地快速跳了起来。

    “你、你倒是说句话啊!是死是活给个说法吧!”

    许久,老鬼才出声。

    “其实……”

    严欢竖起耳朵,其实老鬼的声音是从他脑内发出来的,他竖没竖耳朵都一样。

    “其实你今天的表现,已经超乎了我的想象。”

    超乎想象?严欢心里做了最坏的打算。难道老鬼的意思是,超乎他想象的坏?

    “你比我想象中更适合成为一名乐手,欢。”

    john的声音沉稳低哑,带着一股蛊惑人心的意味。

    “在舞台上的那一刻,你想到了什么?”

    “什么都没想。不!其实也想了很多。”严欢道:“虽然心里想了很多,但是我一直只在想唱好这首歌。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结束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唱完它的。”

    老鬼的声音里带着笑意。

    “所以我才说,你有这个天赋。把自己的情感投入进去,并感染其他人,严欢,这才是一名称职的乐手该做到的。而你,做到了。恭喜你,从今天开始,你已经正式踏入摇滚的世界。”

    “……正式?”严欢有些回不过神,“那我之前的那些都算是什么,和于成功他们的组队,参加比赛呢?”

    “都只是小打小闹。”john淡淡道:“真正的摇滚,要从地下世界蕴育出来。”

    听见老鬼这么说,严欢对于那个所谓的地下世界开始好奇起来,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又会有哪样的一些人呢?而最开始涉足摇滚的人,又是如何在这不见天日的世界中,弹奏自己的乐曲?

    他实在忍不住好奇,向john问了出来。

    老鬼语气中带着一些怀念,道:“其实,我也没有见过最初的摇滚。”

    他道:“也许只是谁的突发奇想,也许是几个灵感的相撞,也许……”老鬼顿了顿,“是一声无奈不甘的呵斥。总之,摇滚就这么来了,传进所有听见它的人耳中。”

    严欢撑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

    “那么在很久以前,是不是有很多人为了摇滚前赴后继,是不是摇滚最黄金的一个年代?”他眼睛突然亮了起来,“我每次听到向宽说上世纪那些著名乐队的事迹时,都恨不得自己就是生在那个年代!”

    “是啊,很多人为它疯狂。”john想起什么,笑了起来。“都是一些傻瓜和疯子。”

    “那你也是吗,john?”

    “谁知道呢?”老鬼不甚在意道:“反正那个年代,都已经过去了。”

    这一句简单的话,突然带出些许落寞来。

    在曾经的,过去的,辉煌的那个年代。

    有无数的人为摇滚疯狂,他们可以是乐手,可以是乐迷,可以只是一个最普普通通的工人,然而这一份狂热的激情却传递了每个人。

    严欢想象不出来,诞生出那么多摇滚天才和鬼才,又是有那么多天才早逝、巨星陨落的悲情年代,该是多么的精彩炫目,让人望之怅然扼腕。现在的人们已经看不见那份光辉了吧,只能隔着一片模糊的时光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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