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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仆 作者:苏小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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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请他们吃饭了…再也没人像他这样训他们话了…再也没了…
邢队走到中间向大家鞠了一躬,眼睛里的泪水打着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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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他怎么就这么嗝儿屁着凉了啊?”人群里有人小声议论。
“嘘!闭嘴!”
“不是,我就纳闷儿,他不前段日子上医院看我的时候还好好的吗?加着班儿怎么一下就脑出血翘了啊?”
“人家到那岁数了,又那么点灯儿熬油的拼命工作。你甭在这儿对死者不敬!”带溥仪小圆眼镜的人在对方脑袋上狠狠弹了一下。
“哎呦!我这儿还没好呢!你甭往我脸上招呼!”对方龇牙咧嘴护着左半拉脸。见邢队走过来,该人满脸笑得贱了吧唧“行啊嫂子,前脚儿带队收拾了那变态杀人魔,后脚儿咱科长就嘎嘣了。您可是一点儿没耽误平步青云踩着未寒的尸骨就往上去啊!”该人说完话以后两只脚都被踩了,行凶的是王姓律师跟嫂子。
“说什么呢你!让人听见像话吗?刚从医院出来就又开始折腾?活得不耐烦了吧你?”嫂子邢队,不,是嫂子科长瞪着弟弟的脸喷火“你来什么劲啊?死里逃生你不光加了二等功还升了正队长让薛子奇气得直瞪眼你还怎么地啊?甭跟这儿当着死人说风凉话!小心你生儿子没屁眼儿!”
夏队长同志嬉皮笑脸看着王律师:咱谁生得出来?
嫂子一乐“你还是甭生了,省得像吕强一样。你可是没看见仓库那隔间儿里贾志远死得多惨!绑在木板儿上活生生儿让锯木头的电锯给锯开了!正正经经的两半儿,连脸都是两半儿,可真是肝脑涂地啊!搁在那也不知道多少天了,爬满了蛆,那个恶心!”
夏非一挥胳膊“你成心恶心我是不是?他跟我身上剌刀子片肉的时候你还没见过呢!甭再跟我提那死亡命徒!老子没亲手废了他肠子都悔青了!对了,小张呢?老科长的追悼怎么没见他来?”
王律师叹了口气交给夏非一张纸条“小张给你的。”后者莫名其妙。
纸条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夏队,我走了,别惦记我,你跟王哥好好过…
什么?什么什么什么?走了?怎么个意思?夏警官急赤白脸揪着王律师脖领子吵吵“他上哪去了,你给我老老实实交代!”
被揪住的人有点喘不过气来一脸的难受“他美国有个移民的姐姐,他就去了。”
什么?美国?传说中的美利坚合众国?怎么一走就这么远啊?明明他住院的时候小张天天跟王律师俩人倒班儿过去伺候,腿脚勤快的连他妈看了都直点头儿。这见天儿腻在自个儿身边的人怎么说走就走了啊?为什么之前也不跟他吱语一声儿啊?啊?凭什么啊?这是凭什么啊?他这算干吗地的啊?难道是老天都看不下去了非得替他在这俩之间挑了一个?他盼星星盼月亮盼出院就得了这么个结果?夏队长把王律师拽到外边儿“你怎么不拦着他啊?”
“我也得拦得住啊!”被拽的人先是扯着脖子嚷嚷见夏非一耷拉脑袋口气就放软了“乖,谁也没办法啊。听话…”
夏警官很难受,很难很难受!但事已至此明摆着自个儿被甩了,人家愣是横竖都不要自个儿了啊?怎么办呢?还能怎么办?凉拌呗…夏非此时的心情倒是跟追悼会的气氛很配…
那天追悼会之后,王律师提溜着一堆脑白金黄金搭档就上了夏队家。干嘛?让夏队的妈把夏队许配给自个儿啊!让夏队名正言顺的上自个儿家住着去啊!王律师是什么人?王律师是律师!所以三寸不烂之舌能灿莲花!又加上本来夏非住院的时候夏非他妈看王律师跟小张前后伺候的无微不至就挺高兴的,一来二去,老太太也就没拦着这事儿,反正儿孙自有儿孙福,过他们的日子去吧。倒是夏大哥知道了以后气得有点哆嗦直跟自个儿爸的照片前头烧香。
奸计得逞的王狐狸律师同志欢天喜地的抱得糙人归。
从那天起夏警官就搬到了王律师的小别墅里继续养他的伤。其实他的伤早就好差不多了,那天他被送到医院已经快没气儿了,要不是小张跟他血型一样豁出命给他抽了600cc血他没准儿已经过去跟阎王爷喝茶了,可能是阎王爷怕他这样的臭流氓去了危害那边的社会所以碰巧没收他。现在身上大大小小的口子好的差不多了,一道道疤有点触目惊心,就跟刚从战场上下来一样。不过王律师都不嫌了他怕什么?身上的倒没什么,大不了以后夏天也捂着长袖,假装看不见就成。就是脸上的疤太寒碜了,粉粉红红的一长条正在腮帮子上,摸上去还有点疼,弄得他每回一照镜子就忍不住咬牙跺脚把吕强从祖宗八代骂一遍。完了完了,都这样了哪个好人家闺女能要啊?
关于这一点王律师同志反而喜颠颠儿的乐不思蜀,没闺女要正好,他巴不得呢!以至于他每回在进行某种激烈的床上运动的时候无其带数遍的亲这道疤。
王律师朝九晚五,早上起床做早饭晚上回家做晚饭,没几天就把夏队养得白白胖胖健健康康。小别墅里总能听见俩人嘻嘻哈哈的打闹声儿,也总能传出夏警官做流氓地痞状教育狐狸律师的声音,碰见个耳朵尖的心怀不轨的还能跟窗根儿底下听见晚上某项体育活动重体力活儿的声音,偶尔能听见夏队小声嚷嚷:混蛋你轻点儿!当我是螺母啊!时不时能听见王律师闷头回答:哦,敢情你做的时候没当我是螺母?
幸福的日子就是这样的吧?长征?也算是征到头儿了…
如果除去夏队长时不时会望着天上的飞机发呆,时不时会瞪着压根儿听不懂的美语台愣神儿以外…他们这应该就叫做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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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在我心里这根本就没结束,根本就不是结局。
但是写的时候我想过了,归根结底一个跟一个才是现实中的正道。人民公仆是一篇比较写实的东西,最后的最后总不能违反了写实的原则…
可是我终究只是个写文的而不是现实分析家,所以我还怀揣着一份梦想,一份所有人都能幸福的梦想。所以仓促也好不可理喻也好,这应该是对这个写实文的一个交待,换句话说是对于常识的服输。因为常识所以决定就让他们一对一的发展下去。
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
小张远走他乡,身体里还留着他的血的人我就不信不惦记他!!从此夏同志的心底必定有着小张的身影,一辈子也忘不了!!
我感动于天天说的话。没错,身体里还留着他的血的人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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