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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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凰涅天下 作者:君朝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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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挤、不得喧哗!”

    “乱挤乱闹的,一律轰出去!”

    众人愣了下。那衙役见无人反应,环目一瞪,右臂挥舞着直吆喝:“别矗着!列队、列队!列成两队!”

    人群便动起来,但拥在前面的人谁都不想排后,挤挤搡搡涌前,一时间闹闹喳喳如关扑开市。那衙役是个鲁汉,吼道:“吵什么吵?吵着了国师一个都别想进!”

    众人心想你那大嗓门才扰着了国师!但这鲁汉一声吼倒也管用,未几挤涌的人群便列成了两条长龙,在武安军士兵监督下,徐徐有序入衙。

    ***

    “升堂!”

    “威武!”衙役签杖击地三响。

    堂下密密匝匝的百姓陡然都抻直脖子向前张望——国师要出来了——堂下的人群均不由睁大双眼,欲一睹国师风采,却无人敢大声出气,一时肃静无比。

    卫希颜一袭绛紫官袍,步态从容如清风洒脱,玉带系腰盈盈一束,又有着女子的柔美翩然,无翅的明纱冠下隐见光洁额头,如雪容颜清绝出尘又美仑美奂,但一双淡然眸子却让人望之生寒,不敢多看。

    堂听的百姓中多数尚是首次见得国师真容,一时心头狂跳,又有些窒息不敢直视。

    卫希颜扫视堂下一周,方落座公案后的乌木椅,容色淡淡让人看不出喜怒。大理寺卿和刑部侍郎分别落座公案左右的几案,神容端严,不苟言笑。

    卫希颜向左侧的大理寺卿微微点头。谢如意一拍惊堂木,“公诉人上堂!”

    公诉人?人群窃窃私议。只听说过原告、被告,这公诉人又是什么新鲜玩意?众人都伸长脖子。

    从容上堂的是一位绿袍官员,看官服颜色官品不高,但风质儒雅,年纪四十左右,面庞却白润皱纹极少,唯有鼻翼两侧的法令纹长而深刻,斜伸至唇角,显出几分严峻气度。

    堂下“噫”声四起。谢如意一拍惊堂木,公堂立时安静。

    “御史台公诉人洪皓,见过审官大人!”

    绿袍官员语声严肃,不卑不亢拱手只行半礼。

    堂上三审官均微微颔首,谢如意道:“看座!”

    两名衙役迅速抬了一把椅子上堂,置在公案下侧左方。洪皓微微躬身后入座。

    这位充当“公诉人”的绿袍官员是隶属御史台察院的监法御史。御史台三大院——殿院、察院、台院——其中察院官员为监察御史,主司地方监察,监法御史则是设在察院的新官职,专司法律监督。

    赵鼎在入主御史台后,就按名可秀之意设立了监法御史,监督刑部和大理寺的执法公正;卫希颜入朝后,在她的幕后策动下,对刑部和大理寺断案的司法程序又进行循序渐进的变革,监法御史被赋予的职能也渐次扩大,有几分类似于后世的检察官。

    卫希颜对监法御史的重视是基于司法分权和制衡考虑。

    当然,她不是法务专家,对法律的有限了解来源于妹妹希文——电脑黑客只是她的隐蔽身份,律师才是她的专业。当年,卫希颜混黑帮时,卫希文就偷偷报了律师函授,但她性子跳脱,卫希颜原以为她定然学不下去,孰料三年后她不但学成毕业,而且一年后又拿到了律师资格。卫希颜惊喜之下又暗地感动,她知道,希文学法律完全是为了她!

    再后来,到得卫希颜混佣兵时,卫希文大律师在行业内已打出名气,并拿到多国律师执照,卫希颜活动到哪个国家,她的律师事务所就开到哪个国家,能注册的就注册,不能注册的就高价收购当地事务所,卫希文不计成本和代价,只为了以防万一。武力不是她的强项,卫希文只得用法律的方式去维护自己最重要的亲人!

    有这么一个大律师在身边,卫希颜即使对法律毫无兴趣,也多多少少受到些熏陶,但她无法肯定,后世那些规则在宋朝就能行得通。她只能针对朝廷现有司法体系的一些弊端,提出置疑,再根据后世做法给出天马行空的设想,由名可秀去判断合宜否。

    卫希颜曾认为知县、知州的责权太重,行政、收税、刑狱三权揽于一手,不利于司法公正,虽说地方上还有朝廷派去的转运使主管税赋、有提点刑狱司督掌刑狱,但一路仅设一官,鞭长莫及,如何制衡州县长官的权力?

    “监察御史!”名可秀道,“他们就是朝廷监督地方的耳目!”

    卫希颜蹙眉,“监察御史常驻京师御史台,逢大事方出巡地方,小事多有不察;况且按府路设置,统共不过十来人,如何督得了天下一百九十州县?”

    名可秀微叹口气,笑笑摇头,“你说得虽然在理,但御史多了,也未必能杜绝不法。何况,每州每县若都置得一员监察,将来又会成为朝廷冗官,徒耗资财。”

    她沉吟了下,又道:“唐朝时除了设监察御史外,又设有巡按使出巡地方,将天下分为十道,每道设一巡使,不驻一地,长期流动巡察,以十道巡按使即可监察全国。此种做法或可借鉴……除了设监法御史督察刑部和大理寺外,可在地方设立巡法使,隶属御史台,不事常驻,长年巡回地方州县,遇大案奏裁、小案立断……”

    卫希颜听她说完,双手一拍笑道:“这就相当于马上的巡回法官!”她想起希文提过的巡回法院,初始就是从马上法官而来。

    名可秀微笑:“设立巡法使,一是有利于对地方执法随时监察;二来我朝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百姓如非居于州县所在地,要去衙门告案往往劳神费财,多无力前行,民间结束纠纷多是按宗族规矩或当地习俗……”

    她说到这容色微转凝沉,“巡法使必须要往偏僻的地方去,一则方便百姓办案,二要记录当地解决纠纷的习惯,汇总到京城交流,好的习惯收入律法,坏的习惯要着力革除。宗法之弊虽然无法一时解决,但望有所改观。”

    卫希颜不由暗赞名可秀的思路开阔,竟由地方司法督察推远到触动民间宗法之弊。

    宋朝是一个宗法社会(直到民国都是),在同种血缘同一姓氏联结而成的宗族中,习惯和规矩的力量极其强悍,族长的威严甚至远远超过法律,对犯规的族人以宗法处置连州县长官也不能置喙。名可秀曾叹言,宗族杀人甚于官府秋决!

    这是一个皇权社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人治高于法治;这也是一个宗族社会,宗族规矩如一柄利刃,悬在法律之上。在这里,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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