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驯兽 第四十四章 一只战宠的诞生(上
正如我们所知的那样,弦歌雅意在对岸久寻雁阵不获,和我们同样地,他也想到了长发的精灵少女会孤身人潜入水底以身犯险。
崇高而热切的游侠精神让他义无反顾地一头扎进了水中,遗憾的是,在他勇敢扑进水中的时候,雁阵恰好刚刚跃出水面。我相信弦歌雅意这番英雄救美的义举完全是发自精灵射手的内心,但显然没有经过他“进了水”的大脑。
于是,他的大脑就真的再一次灌满了水,平静的水面上就此又多了一具瘦弱的浮尸。
“如果是这样的话……”弦歌雅意看起来受到了颇为严重的打击。他垂头丧气地说道:“……那我刚才这两次岂不是死的冤枉得要命?”
对于他的问题,我和妃茵只能用同情的眼光望着他。
不过弦歌雅意笨拙而木讷的举动,似乎极大地赢得了雁阵的友谊和善意。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凝视着精灵游侠的脸,感激地说道:
“谢谢你啊,那么紧张地找我,还害得你白白死了一回,真是对不起啦。”
“没什么的没什么的……”弦歌雅意连忙摆手说道,脸上不知是因为兴奋还是幸福,红得就像是被晚霞染透了的云彩。他显得有些尴尬地抓了抓头皮,嘿嘿直笑,有些傻乎乎地直说着:“你看,也没能帮上你什么忙……呵呵……没帮上什么忙……”
一种甜蜜到诡异的气氛笼罩在我们中间,妃茵看了看他们俩,神秘地冲着我笑了笑。我忽然觉得,某些不为我们所知的微妙变化,正在这两个人之间悄无声息地发生着……
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把降伏了的涡流巨鳄阿amp;m;#8226;斯坦带回月溪城边的银星河畔——它在陆地上的行动可比在水中时要笨拙得多,与其指望它依靠那四支粗壮的短腿一步步缓慢地爬回家去,到不如我们找上百十个帮手把它一起抬回去更加可行些。
不过好在红山中的地下暗河正是银星河的一条支流,沿着它涡流巨鳄就可以一直游回到自己的栖息地去,这就省却了我们许多的麻烦。
临走的时候,雁阵顽皮地挠着这头巨大魔兽的鼻孔,指着暗河的出口与它依依不舍地告别。这头水中的巨兽似乎也很享受长发女精灵白皙的小手抚摸在身上的感觉,眯着眼睛“呜呜”地轻叫了两声,摆了摆尾巴,潜入到地下暗流的深处,很快就不见踪影了。
帮助雁阵完成了转职任务,我们也离开了红山洞穴。洞穴外不知从什么时候又拥来一群黑暗精灵,把整条山路都封锁了起来。遇到我们,这群不知从哪儿来的黑暗精灵援兵可是倒足了大霉。我们一路没费多大力气就再一次把他们杀得东倒西歪,给妃茵留下了一大堆尸体以满足她聚敛财物的狂热嗜好。
“该死的穷鬼,身上穿得花里胡哨的,兜里居然敢只揣着这么几个钱就出来丢人现眼,死了活该!”妃茵一边贪婪地把一具具尸体上能扒下来的东西就耙进了自己的行囊中,一边还在极度不满地抱怨着,不时还用脚上的尖头小靴子往尸体脸上猛踢两脚泄愤,对黑暗精灵男性俊秀文雅的脸蛋完全免疫。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我也到了三十四级,距离转职的要求就只剩下一级之遥了。
和来的时候一样,我们又在身后拖着一大群“小熊熊”、“小狼狼”之类的可爱生物穿过了宝石花平原。一路上,弦歌雅意一直被黑腹毒蛇重点照顾,中毒后的小脸蛋绿得发亮,活像是一根油光水滑的芹菜芯。可就算是这样,他也一直忍耐着没有向袭击自己的野兽动手还击。
“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动物的。我坚定不移地相信,动物是人类永远的朋友。”他一边冒着冷汗把紧缠在胳膊上的毒蛇小心翼翼地扯开,一边强颜欢笑地对雁阵说道。
扯淡!当初和我一起围杀狂犬开普兰的时候,我压根也没看出来他打算和那只大野狗交什么“朋友”,正相反,他杀起野狗来倒是最兴奋也是最积极的一个。幸亏黑腹毒蛇的毒性让他的脸一直绿油油地闪烁着,否则你一定能看到他现在的脸皮是红色的。
回到月溪城,我们径直找到城里的驯兽师训练师。这是一个长着一小撮山羊胡子的中年精灵,看起来他对雁阵的到来感到非常高兴:
“啊,欢迎你回来,年轻的神眷者,愿奈彻妮娅的甘露永远滋润你的心灵……”雁阵刚一走到他面前,他就热情地说道,“……你完成了一项艰难的任务,你所做的一切证明了你有一颗自然之心。现在,你已经光荣地成为了野性之子的一员,稍后我会传授你一些基本的技能。”
很快,游侠雁阵——哦不,是驯兽师雁阵——就学会了驯服野兽的技巧。这是一个驯兽师最基本的技巧,她所驯服的野兽将会成为他终生的战友和同伴,与她共同生活、并肩战斗。每个驯兽师一生只能驯服三头野兽作为自己的宠物,而且一旦驯服,就必须忠诚于自己的选择,不能再更换宠物了。
看到好朋友功德圆满地完成了转职,妃茵兴冲冲地扑了过去,迫不及待地问道:“怎么样?想好了没有?你想抓一只什么样的宠物?”
弦歌雅意也立刻挤了过来,用颇为兴奋的语气强烈推荐道:“听说乌齐格山顶的黑豹不错,可以匿踪、偷袭,而且攻击力比较高;翁伯利安山谷的紫彩翼蛇也不错,附带毒性攻击;你也可以要个肉盾,在战斗中保护自己,那山岭灰熊就很不错,防高血厚,就算是被人围殴也有机会逃脱。还有……”看他那副热切得有些过分的模样,就好像是在给自己挑选宠物似的。
历数我曾经遇到过的野兽,真正强大出众的还真没有多少,选择什么样的动物作为自己的战斗伙伴还真不是件一时半会就能草率决定的事情呢。
“你可以考虑一下吸血蝙蝠,它的速度很快,还有吸血和尖啸两个技能;另外,草原食人蛛也挺好,不但有毒,还可以用它设置陷阱。”我比较了一下,也推荐了两个我认为不错的选择。
“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不够看,要我说,小雁雁,你把所有的宠物名额都留下来,等冲到高级别的时候,我陪你去抓只龙来当宠物,那才够威风呢。”我发现妃茵的想象力和她对财物的执念一样深不可测,不过这个主意的可行性比让我赤手空拳去打败末世君王达伦第尔和他的亿万大军还低,只比让妃茵把她一半的财产拿出来送人的几率大一些。
“龙是魔兽吧,驯兽师是不能驯服魔兽做宠物的……”弦歌雅意小声提醒着说错了话的妃茵,却好心没好报地被拽长了耳朵…………啊,我忘记了精灵的耳朵本来就是长的。
“那个……”一下子听到了这么多的建议,长发的精灵驯兽师也很难下决定,她紧皱着眉头,嘟着小嘴,踌躇的脸蛋显得更为可爱了,“……我也还没想好该要什么宠物,我觉得应该先看看有什么合适的选择吧。”
“我陪你去……”弦歌雅意忙不迭地要求同行。话刚说出口,他大概是想起了自己认识这个同族的少女还不到一天的时间,这样亲密的要求未免过于殷勤,脸上微微一红:“……‘我们’陪你去,反正明天是周末,今天晚上没什么事情。”
好在妃茵并没有发现他的举止有什么不妥。女魔法师兴冲冲地搂着精灵少女的肩膀,颇为慷慨地挥了挥自己的手臂:“好,那我们就和你一起去找,一定要给你抓一只最威风最厉害的宠物……”
……
(昨天晚上老婆大人提醒我:现在的章节看得很不连贯,分得太碎了。许多读者对我的小说有意见,这大概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吧。我觉得很有道理,可是没有好办法解决。强行把完整的章节割裂开来确实不是好主意,可谁让我的存稿不多呢?
不过,老婆大人的意见很英明,这是毋庸置疑的。
另外一件让我意外的事情是:书评区里出现了比较激烈的争吵——啊,争论——或者争议——听说只有比较优秀的作品才会引发不同人的不同观点,那么看起来,小弦子的《独游》……嘻嘻,大家总得允许我稍稍膨胀一下吧。
不管怎么说,感谢各位读者的投入阅读。两位读者的留言我觉得各有各的道理,从感情上和性格上来说,我当然更倾向于那位数字兄(好长的数字啊,记不住),他对游戏的认识和小弦子是颇为相似的——啊,别忘了为我攒一张推荐票的说。但是赵勇刚的话也是有道理的,尤其是他对小弦子表述不足的批评,我是完全接受的——不过因为游戏玩得任性就大脚踹老婆我是不赞同的,这就请酌情吧。
我在想,要不要做一个新的投票项,统计一下各位读者对于这两种游戏态度的偏好,顺便也给大家加加分。大家认为呢?
没听见反对的声音(当然没听见),那就这样决定了。晚上我就换投票项。
最后,提醒我的读者们,这部小说和游戏的性质也是一样的,大家都不要太认真了,要是相互争吵起来就更没有必要了。看着开心就好,是吧……
啊,留了好多言啊,我拜T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