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守夜人萧飞参见天尊者!
伙计干净利落,一刀一个,把王伦一行七人,宰猪一样宰掉了,还割了首级。
这伙计名叫葛大,村子里曾被王伦率兵劫掠过,还一把火给烧了。用村里逃难老人的话来说,这贼畜生就是化成灰,俺也认得!
葛大的父母兄弟俱亡于此祸,他无所归依,平时好吃懒做,身无所长,只好逃到外乡,乞讨度日。有一天因饥饿晕倒在这家客栈门口,老板好心,收留了他。
重活干不动,但他算数算的快,可见人要是有了一技之长,关键时刻真能当饭碗用。
他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这天,葛大是做梦也没想到,杀父仇人竟然就在眼前,而且他一脸衰败相,他身边的那些大牌打手,一个个的也都跟遭了猪瘟的病猪似的。
竟然还有这么好的机会!
不仅仅是能报仇,还能发大财!
官府移出榜文,画影图形,捉拿大盗王伦,赏银一千两。那几个首领,各赏银一百两。
想发财的人多了去了,但平时谁有这本事跑到他们老巢去取他们首级啊。
今天这绝佳机会,这和大风把钱吹到碗里有啥区别啊。
葛大连夜包了首级,跑到官府邀功。
到达县衙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外面好多赶买卖的人已经上街了。
值守卫兵见有壮士居然杀了七个绿林大盗,赶紧去通报县太爷。
官府里也有好多亲眷受过王伦荼毒的人,这一验明身份,还真是这帮天杀的大盗!
那个书童也被知情百姓认了出来,一年前被王伦掳上山,今天倒霉,也做了陪死鬼。
但既然是大盗王伦的手下,那就不算冤杀。
此事早己被好事者传遍街头巷尾,围观百姓把县衙围的人山人海。
古代没啥娱乐节目,今天这事,算是爆炸级的大新闻了。
县太爷当即发放一千五百两银票。
葛大高兴的差点嘎的一下抽过去,手舞足蹈半天,楞了叭叽的说要分给青天大老爷十两银子。
县太爷借着这个好机会,当着满街百姓的面,那官腔打的真是超绝:“为民做主,是本县令的职责!壮士好意,本官心领了,但本官身为圣人门徒,一向是两袖清风,爱民如子,岂能收壮士的钱?壮士且收了赏银,娶房媳妇,好生过日子去吧!”
满街百姓无不夸赞县太爷真是包公再世。
只有县令身后的师爷在心里大骂道:“婊子养的狗杂碎你可真能装,上个月我求你给我儿子谋个差事,你他娘的黑了我三百两银子。”
众百姓欢声雷动,坏蛋一下子死了一窝,天大的好事啊!
县太爷心里更是美疯了,这么大的政绩,全归我了!老子天天醉酒,和小老婆打牌又如何?老子治下出了壮士,击杀贼酋并群贼,那全是因为老子治县有方!
这叫什么?
这叫清静无为!
上古大贤安民理政的最高境界!
这回满县百姓更得把老子当祖宗供着了……
葛大的父兄活着时,他天天因赌钱被父兄打骂。
这厮今天白得这场功劳,名声巨噪(用大噪都觉得力度不够)。
以前馋懒、窝囊、赌钱,有时穷疯了还偷东西……这些都不算个事了。
摇身一变,成了民众心中的英雄,有个富户还把漂亮独苗女儿嫁给了他。
有老丈人照料着他,做皮革生意,那是稳赚不赔啊。能体面地活着,谁还干那偷钱赌钱的事啊。
一个瘪三从此变成正经过日子人了。
是这个乱世,为他提供了这个跨越阶层的跳板。
生日宴,有钱有势的人,其排场要胜过普通人。
乱坟岗,有名的尸体也要压在无名的尸体上。
可能这就是人生的无奈吧。
不过,事实证明,无论多差的环境,仍然总会有几个幸运儿。
但葛大再怎么走运,他得到的好处,和另一个人比起来,也只是小巫见大巫。
那个人叫林冲。
这家伙发配沧州后,又犯事了。
高太尉派杀手千里追杀,全被他宰了。走投无路,只得落草。
而此时八百里水泊已经无主了,他这一投奔,非但没被小肚鸡肠,嫉贤妒能的小人排挤,反而还顺理成章的被一众小喽啰奉为新主人!
谁让他武功最高呢。
这些都是后话。
王伦的时代,就此落幕。他的人生,也已经终结。
史斌厚待众手下,他从不放过每一天每一刻的享乐机会,每路过一地,必然要先把那里的特色酒菜尝个遍。
爽够了才走。
看见有铁铺,用上等好铁打造兵器,打的火星四溅。那些大师锤炼出来的兵器,握起来特别趁手……每人一件,买买买。
看见有西域马贩子,卖的良驹,脚力雄健,比中土的马强太多……每人一匹,买买买。
旧兵器,旧马随手送人。
看谁穷就送谁。
有个掏大粪的、还有个搬砖的、以及一个沏水泥的,收了兵器和马,简直都要高兴哭了。
二手市场转手卖掉后,至少两年的生计不愁了!
有个大婶见免费送,主动过来要。
“俺家穷,骑不起马,能不能给俺一匹。”
史斌赶紧把自己那匹旧马给她了。
大婶笑的皱纹都出来了:“俺不要你那破刀,对俺来说那玩艺没啥子用处,你把那破刀的钱作价送我吧。”
史斌心道,如果我只是普通人,我就不给你,还会批评你不懂事。
帝都话,叫活不明白。
魔都话,叫拎不清。
但我是天尊者,我得爱护劳苦大众。
于是给了大婶一两银子。
大婶非常高兴,史斌决定让她更高兴一点,小声对他说:“我是天尊者,被我亲自帮助,你高兴吗?”
说完取出腰牌给她看。
本以为大婶会激动的兴奋异常呢。
哪知大婶却高兴地蹦了起来:“太好啦太好啦,既然是天尊者,就应该多给我点钱,再加一两。”
你他妈了个巴子的。
史斌无奈,只好又掏出一两。
“民妇拜谢天尊者!”大婶千恩万谢的去了,一路上咯咯咯笑个不停。
有钱最大的好处,就是大量节省挑选好东西的时间!
二十两银子一匹马,和一百两银子一匹马,钱数区别大吗?那个差价能算个钱吗?
专挑品质最好的买,肯定不会差。
如果买便宜的,用不了多久就坏了,还得再花钱。
这条定律,任何物品皆适用。
这晚,他们找不到客栈,看见一座荒废的寺庙,决定进去歇息一晚。
长途跋涉,史斌有点疲倦,吃了点牛肉干,就先到里屋小憩一会。
凡人的精力毕竟比不了大项、大获、大韦、大布这个级别的疯子。
这帮人,走了那么久的路,也不休息,喝完酒,就在那撒酒疯。
有了更好用的新兵器、新马,不拿来用用多可惜啊。这种心态就像有人买了把漂亮的伞就盼着赶紧下雨一样。
于是乎,这六位活爷骑着战马,三对三,打了个不亦乐乎。
这时,远处一道火焰冲天而起,撕开了黑暗的夜空。
那火焰同时兼有蓝、紫、青三种颜色!
作为天团卫士,主人早就告诉他们守夜人传讯的方法了。
尤其是最早被召唤出来的这几个,看到这道火焰,心里一咯噔,要出大事!
张飞说:“叫醒主人?”
孟获胸有成竹地说:“先发传讯烟火,告诉那个发令的守夜人,我们在这。等他来了再叫醒主人也不迟,这样可以让他多睡会。”
“难怪主人说咱们这帮人中,属你智商最高。以今日之事观之,果然如此,佩服!”典韦抱拳道。
孟获很是受用,高高兴兴的去点淡绿色的传讯烟火。
粉焰代表其它三尊者,桔焰代表普通守夜人。
淡绿色的火焰,代表天尊者。
意思是,天尊者收到了你的信号,赶快来淡绿烟火处找我们。
绿焰升空后,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庙门外一骑马飞奔而来。
马背上一个手执长矛的大汉,威风凛凛的往里冲,他的气势太猛了,六人还道是外敌,联合夹攻。
这人以一敌六!
史斌被这震天的战斗声给惊醒了,他起身透过窗户观看,见到这人与六位变态猛将酣战五回合,毫发无伤!
六个如此厉害的高手,夹攻一个,还被他轻松逃窜了!
这人迅即起身,从马背上奋力一弹,兔起鹘落,闪电一般冲到里屋,纵到史斌面前。
“守夜人萧飞参见天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