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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二十岁进夜店七十岁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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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为修仙者的必要条件只有一个。
    不是能说会道,不是琴棋书画,更不是长得帅。
    而是拥有‘灵根’。
    修仙界的普通人认为,有没有灵根是生下来就注定的。
    能够成为修仙者的都是天选之人。
    但这其实是一种广泛存在的谬误。
    修士们常说的灵根,指的是‘灵气之适性’。
    那并不是一种像树根那样真实存在的东西。
    它是吸收和保存灵气的体质。
    只要一个人可以吸收和保存金木水火土任意一种属性的灵气。
    那他就可以修仙,成为修仙者。
    灵根可能在任何时候觉醒。
    只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修仙者,都是在孩童到少年时期。
    也就是7岁到15岁的时候展现出修仙天赋的。
    而有些人可能成年很久了才会觉醒灵根。
    那些‘后天觉醒’灵根的人,普遍都是在突然接触了大量灵气之后。
    比如吃了灵植、丹药。
    亦或者是在灵气极为浓郁的地方长时间停留。
    等等。
    在江弦看来,斯宾德就是典型的后天觉醒的类型。
    契机多半就是刚才喂给他的那枚丹药吧。
    这至少说明斯宾德有当修仙者的潜质。
    斯宾德听完江弦的话,一开始是很崩溃的。
    他不知道所谓灵根是什么东西,只知道江弦把他变成了一个异人。
    真不知道江弦这是在救他,还是想杀他。
    或许对于一些孩子来说,成为异人是件很酷的事情。
    但人到中年,斯宾德清楚的知道这个世界的残酷性。
    如果被人知道他是异人。
    好处不一定有,麻烦肯定会接肘而至!
    别的不说。
    单凭异人的研究价值。
    他就会被抓去摆在那些无良企业的实验室里,接受各种各样的折磨。
    这不是有可能会发生。
    而是一定会发生!
    生活在赛博城的人,谁不知道那些资本家有多么的贪婪和黑暗。
    草菅人命都不足以形容他们。
    斯宾德慢慢冷静下来。
    就算他想怨恨江弦,也狠不起来。
    毕竟他的命还是江弦救下来的。
    虽然引来麻烦的源头也是江弦,但这一码归一码。
    斯宾德尝试性的举起食指。
    一根金属叉子从地上打着旋飞起来,紧紧贴在光带上。
    好像很努力的想要飞到斯宾德的手上去。
    “这是.....控制磁力的超能力吗?”
    斯宾德喃喃的说。
    江弦好奇了。
    还真有超能力啊。
    莫非赛博世界的修仙者,跟修仙界法术乱飞的环境不一样。
    实力是以超能力的形式展现出来的吗?
    emmm......
    x战警?
    虽然只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猜测。
    但江弦认为,觉醒灵根的人身上出现超能力,可能跟这个世界没有天道有很大关系。
    在上古时期。
    第一批修仙法门,就是人类受天道启发的产物。
    一直以来,修仙者都受到天道的影响颇深。
    而这个世界显然不一样。
    赛博世界没有天道,也没有系统性的修炼方法。
    听上去,所谓的异人也是近些年才出现的说法。
    莫非,赛博世界是个灵气刚刚复苏的世界?
    江弦忽然有些好奇。
    在赛博世界,能不能从零培养出修仙者?
    要是可以,那可比什么异人强多了。
    斯宾德在包厢里找到自己原本的衣服穿上。
    并严肃的跟江弦约定好,不要把他变成异人的事情透露出去。
    “为什么?”
    “我不想被切片。”
    “......”
    这是多么淳朴的愿望啊。
    江弦想了想,说:“这样,你先不要抵抗哈,我给你灌个顶。”
    “啊?”
    不多做解释,江弦对着斯宾德的额头一点。
    斯宾德顿时觉得脑袋发晕。
    记忆里好像凭空多出来好几段信息。
    那是用一种有别于地球上的语言记录下来的知识。
    但不知道为什么,斯宾德居然看得懂。
    “这是...什么??”
    “一套基础功法,和几门小法术。”
    江弦说,“虽然在我看来不值钱,但在这个世界可以说是无价之宝了吧。”
    “功法?法术?”
    斯宾德半信半疑。
    “这些东西就当做是对你的补偿。毕竟你被抓说到底还是因为我,而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
    “噢.....那我就收下吧。”
    江弦和斯宾德走出包厢。
    飞剑清洗了夜店里所有的帮派成员。
    尸体堆积如山,遍地狼藉。
    斯宾德叹了口气说:
    “你把这个据点毁了也好,他们也烧了我一个酒吧,算是有来有回。只是这样一来,一场帮派战争是难以避免了.....”
    当他们走下楼来到大厅的时候。
    砰!
    夜店的大门突然被一辆重机车狠狠撞开。
    紧跟着闯进来一群同样骑着摩托,穿着各异的狠人。
    他们手上拿着各种武器,荷枪实弹。
    像一群危险的暴走族。
    领头的是一名凶悍的女人。
    穿着大红色飞行夹克和修身牛仔裤,一只手握着把短管猎枪,大约三十几岁。
    刚刚就是她开着重机车撞开大门。
    斯宾德一看见她,就惊喜的喊道:
    “大姐头!”
    “斯宾德!你没事啊。”
    女人跳下摩托,高兴的迎上来。
    斯宾德为女人和江弦介绍:
    “这位是江弦,他已经救了我两次了。江弦,这位是佣兵帮的老大,罗琳。”
    “就是你救了我们的酒吧当家?”
    罗琳惊讶的看着江弦,跟邻居家的自来熟大妈一样用力拍拍他的手臂。
    “挺瘦弱的嘛,真想不出来你是怎么把野犬的夜店搞成这样的。”
    “大姐头,你还是不要太小看他比较好。”
    斯宾德语重心长的说道:“江弦先生是一个人杀进来的,等我醒过来的时候,这里已经没有活人了。”
    “嘶——”
    话毕,罗琳还没说什么,
    站在她背后偷听的一帮小弟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一个人端掉了一个帮派据点?
    这种事,他们只会在一些传说人物的事迹上听说过啊!
    “斯宾德应该没说谎。”
    这时,一名黑皮肤,嘴唇有一道刀疤的男人走过来,向罗琳汇报:
    “我观察了参宿三帮派人员的尸体,他们都是被同一种利器割断喉咙而死。
    杀人者技术十分高超,一剑封喉,他们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死的时候连弹匣里的子弹都还是满的。”
    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那个男人用一种很诡异的眼神盯着江弦。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人杀人的速度能比扣动扳机的速度更快......你是怎么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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