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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拉大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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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靓坤这件案子其实非常简单。
    人证物证可谓齐全无比,庭审第二阶段,杨佐铭出示足足有六件关键证物,传唤了十几个目击证人。
    每一个证人,每一项证物,都共同指出,靓坤犯了杀人罪!
    此时,杨佐铭的第二回合已经到了最后时刻。
    靓坤一身西服,今天特意打扮了一锅盖头,一副老实模样,被押解着来到证人席。
    “李乾坤先生,请问你在今年3月2号,为什么要去尖东海滨街?”
    杨佐铭正气凛然,踱步于铁栏外,看似漫不经心问道。
    “逛街咯,晚上睡不着出来逛逛,有什么问题?”
    靓坤的心理素质不可谓不强,当着众人的面,瞎话张嘴就来。
    杨佐铭不慌不忙,脸上甚至挂起了浅笑道:“逛街当然没问题,可据我所知,李先生住在旺角东,新兴花园区。”
    “众所周知,旺角东离尖东有十五公里左右,李先生夜晚睡不着,步行十五公里?”
    “呃…………”
    靓坤其实自己也很清楚,说什么晚上出来散步是站不住脚的。
    可纳闷的是,他也不知道找什么理由啊!
    按理说,他该怎么回答检控官的问题,甚至是提供给警方什么样的证词,都应该是律师的事。
    就算是普通律师,都会或明或暗,教导客户作供,甚至是开庭前,模拟培训怎么样回答检控官可能的问题。
    轮到靓坤这里可倒好,雷万霆在开庭之前都没去警局看过他,更别说教导了。
    频频看向坐得安稳的雷万霆,靓坤怒火中烧,表面却未流露,嘴硬道:“我失眠的时候,就喜欢长途逛街,不行啊?”
    “长途逛街当然没问题,可是我有十几个证人,都能够证明,亲眼看到李先生从一辆面包车上下来。”
    “对于这一点,李先生又怎么解释?”杨佐铭继续发问。
    我…………
    靓坤后背冒汗,脑子转动飞快,死辩道:“逛久了,正好遇到朋友,所以上车坐会儿。”
    “好!”
    杨佐铭对于这个答案,并没有去拆穿。
    可是陪审团与法官那边,无不频频摇头,都看出这位满嘴谎言。
    “李先生,你认不认识本案死者陈奇?”
    杨佐铭攻势继续,又问道。
    “不认识!”
    靓坤根本不懂如何回答对自己有利,只是凭借趋吉避凶的本能,想都没想,马上答出看似对自己有利的答案。
    没曾想这一答案答出,一直表现很稳重的杨佐铭突然拔高情绪,激动道:“你撒谎!”
    随后,根本不给靓坤解释的机会,杨佐铭环顾法庭,大声道:“根据警方提供的口供,在3月2号晚,抓到的所有人,几乎都称认识靓坤,也就是被告李乾坤。”
    “也有目击者,亲眼见到被告在海滨街头,大声叫喊死者陈奇的名字。”
    “这些证据,全在第三十号证词里。”
    “另外,第二十八号证词里面,详细记载,被告李乾坤,不仅认识受害者陈奇,当晚尖东海滨街凶杀案中,被抓的疑犯,也全都认识他。”
    杨佐铭每一句话都提到证物证词,法官与陪审团成员依言翻阅。
    众多看客们也不会认为杨佐铭瞎说,虽然看不到证据,亦在心中赞同。
    “两个简单的问题,被告就已经当众撒谎两次,由此可以推定,被告李乾坤就是一个毫无诚信的人,他的每句话都不可信。”
    “而根据目前所有证物证词,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被告李乾坤,本就是三合会成员,不仅如此,还是一名有地位的三合会成员。”
    “凶案发生当晚,他带人开车前往尖东海滨街,特意找到了死者,进而发生“街头火并”的恶性事件。”
    “在这一场事件里,双方死伤十五人,被告更是亲手杀死了死者。”
    “计划预谋,实施犯罪,罪后当场被捕,这么一件铁证如山的案件,我相信在场诸位只要有简单的是非观,就算是不懂法律,也应该清楚被告的罪名是否成立!”
    “法官大人,我问完了。”
    提问之后,进而推定,最终还不忘煽动在场所有人,杨佐铭做完这一切,果断回到位置落座,凌厉的攻势,堪称完美。
    而经过杨佐铭这么一番述说,在场所有人,包括雷万霆那两位临时助手,都已经在心中产生认同。
    他们全都相信靓坤是“罪有应得”,今天的凶杀案,是一点没冤枉他。
    要不是法庭的规矩,法官甚至都有点想要结案,不用浪费时间继续往下审了。
    唯独雷万霆,微微仰躺坐在位置上,脸上微笑不减。
    “辩方律师,你有什么要问的吗?”法官照足了规矩,认真道。
    “法官大人,我想再次传召控方三号证人!”雷万霆点头起身,话语道。
    “嗯?”
    “传控方证人?”
    “我靠,这是搞什么?”
    “三号证人,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是个警察吧?”
    “你没记错,就是亲手抓人的那个警察。”
    一时间,法庭内又开始有了小小的嗡嗡声。
    要知道,这可是八十年代,香江打官司的模式其实很死板。
    就好像问证环节,一般是由控方提供证人,证明被告有罪。
    之后再由辩方提供证人,证明被告无罪。
    辩方要找控方的证人,这种情形不是没有,可那是非常少见的。
    很快,控方三号证人来了,这是一位中年人,四十岁左右,矮矮胖胖,皮肤黝黑。
    雷万霆此时走出位置,微笑话道:“洪伟光警长是吧?”
    “是!”中年人点头,肯定道。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面控方曾经介绍过,洪警长18岁就加入警队,如今已经有二十几年了?”
    雷万霆就好像唠家常一样,继续道。
    “是二十三年!”
    中年人一脸认真,就好像面对领导训话,答复道。
    “哦,原来是二十三年。”
    雷万霆点头,微笑不减,意味深长道:“服务警队整整二十三年时间,虽然我不知道洪警长平时的表现,但想来没功也有劳。”
    “那二十三年的时间,仅仅从警员升到警长,洪警长会不会觉得警队不公呢?”
    “反对!”
    杨佐铭听到这里,霍然起身,话语道:“法官大人,辩方的问题完全与本案无关。”
    无疑,以杨佐铭的经验,只需要听一点,多少已经明白了对手的意思。
    这种问题根本是圈套,要回答没觉得,那根本不符合人之常情,要回答觉得,那结果更坏。
    再往下延伸,甚至可以怀疑证人的诚信。
    当然,这就要马上反对,不能让对方继续往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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