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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晓九不敢耽搁,拉住白以辰就往外面快步走去,就在刚刚要跨出咖啡厅大门的时候,猛地又被陈齐悦叫住,“等等。”
    “怎么了?”叶晓九回头,镇定得跟往常仿佛变了一个人。
    “我能问问你为什么不要我,反倒选择这个什么都不会的幼龙吗?”陈齐悦还是搞不清楚,自己明明就是高富帅,怎么就输给一个毛头小子了。
    叶晓九瞥了一眼还是茫然的白以辰,淡定无比地答了一句,“因为他会卖萌。”然后顺利地跨步出门,门外的阳光格外刺眼,他的心里却是一阵轻松,仿佛长久以来心里缺失的一块拼图最后终于完整了。
    “因为会卖萌吗?”陈齐悦低头沉吟了好一会儿,决定今晚好好找自己宠物医院里的小狗学一下卖萌技术,这年头,没有一技之长你都不好意思说你混妖怪圈的。
    “小九,你到底……”白以辰虽然法力低微,脑子又一般,但是还是明白叶晓九并不如他想象当中的单纯,不过话刚刚问出口,又忍不住住嘴了,他担心叶晓九不想说起这件事。
    “我也想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叶晓九迷茫地看着地面,终于下了决定,“我记起了以前家里的地址,我要回去一趟。”
    他要找出自己的过去,以及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奇怪的东西。
    30、第三十章
    “就是这里吗?”白以辰抓着路非宁的手,怀疑地看着眼前这片破破烂烂的村庄,“小九,你真的没记错吗?你的老家是这个地方?”
    叶晓九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景色,迟疑地点点头,“没错,应该是这个地方。”起码在他能够想的起来的记忆里,这里的确是他的家乡。
    “小九哥哥,那我们往前走吗?”路非宁从他的小飞熊书包里掏出一个小水壶,喝了几口水,仰起头,看着叶晓九。本来这一次白以辰和叶晓九是不打算带他过来的,但是路非宁一知道这个事儿之后就死乞白赖要跟过来,还振振有词道,万一小舅舅不靠谱,他还能施展法术保护小九哥哥。
    “走。”叶晓九一咬牙,带头往前走,如果害怕知道真相的话,他就不会来到这里了。
    这一片村庄就跟二十来年前大多数的村庄一样,破旧不堪,只有零星几幢水泥房外面贴着光鲜亮丽的瓷砖,大部分都是泥瓦房,甚至有几家还是原始的土坯房,连屋顶都只是简单用茅草搭了个顶,现在正值吃饭时间,炊烟袅袅,村民们从田里劳作回来,吆喝着吃饭喝水。
    “小九,你还记得多少?”白以辰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景,呆愣了好一会儿才回头问道,“你还记得原来你的姓吗?”这一次他们是来寻找叶晓九以前的亲人的,除了叶晓九脑中模糊的记忆,其他别无线索。
    叶晓九面色沉了沉,没有说话,快步往前走去,临到村口的时候才猛然停住脚步,让身后的白以辰和路非宁差点停不住脚步撞上他,“小九,你又想起什么了?”
    叶晓九迷茫地抬眼看着村里的景象,他似乎记得他走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这么多年过去了,难道村子里一点变化都没有吗?
    “这里的气很衰弱。”路非宁猛力嗅了嗅空气,扯扯白以辰的衣袖,“小舅舅,你感受一下,这里的气不对。”
    白以辰原本一门心思关心着叶晓九,听到路非宁的提醒后才后知后觉地察觉不对,看了看四周,说道,“这里的气衰弱了似乎很久,所以才富不起来吧。”
    “气?”叶晓九听到奇怪的词语,疑惑地转过头,“什么是气?”
    白以辰耐心地跟他解释道,“每一个地方,每一块土地都有气的存在,大概说起来就是你们人间所说的风水。有些地方气很足,就是风水很好,居住在那里的人也比较顺利,也容易富足起来,但是有些地方气很衰弱,风水差,住在里面的人就常常生病,也会比较穷。”
    “你们的意思是说这里的气不好?”叶晓九脑子又蓦然抽痛了一下,好像感觉自己已经隐约感觉到了事情的真相,但是总又隔着一片模糊的雾气。
    “对,好奇怪。”白以辰蹲下身,抓起一点泥土嗅了嗅,又远远望了一下四处的景物,“按照道理,这里的气就算不是十分充沛也应该还可以才对,但是现在却几乎稀薄得几乎让人感觉不出来。”
    “就好像被人人为地抽干了一样。”路非宁严肃地补充道,“这个村子肯定出过什么事情。”
    叶晓九心里猛地咯噔了一下,刚想说什么,他们一行三个人已经引起了村里人的注意,一个年迈的老大爷抽着卷烟踱步过来,咳了好几声才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老爷爷你好。”路非宁被白以辰推了一把,笑眯眯地上前一步,黑色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我是小宁,这是我小舅舅跟我哥哥,我们正好路过这里,想进来讨点水喝。”
    借口找的不错。白以辰在他身后赞许地点点头,不愧是我的外甥,连借口都帮我找好了。
    “要喝水?”老大爷狐疑地看了三人一眼,“这里这么偏僻,你们怎么会路过?再说要找水喝我记得镇上就有小卖部。”
    “我们是搞摄影的。”叶晓九镇定地举了举脖子上临时借来的单反相机,“我们正在随意采风,正好经过这里,也想进入到村子里看看。”
    老大爷想了半天,大概也觉得这个村子太穷了,实在没什么值得外人惦记的,点点头,领着他们往村子里走去,“水倒是有,你们尽管喝,累了的话,只要不嫌弃,屋子随便你们住。”
    “谢谢您了。”白以辰点点头,便不说话了,只是一只手悄悄拉住叶晓九的,这才发现他的手心里全是冷汗。
    “这是我的家,进来吧。”老大爷偏头示意了一下,随即扯起嗓子喊道,“老太婆,多做两个菜,家里来客人了。”
    “不用,不用,我们自己带了面包的。”叶晓九急忙推辞,他刚刚眼见看到老大爷家里的桌子上只放了一盆咸菜和一盘土豆,估摸着他们家也不富裕,就更加不愿意打扰了。
    “没事,村里的规矩还是有的,来了客人就得招待顿好的。”老大爷顿了顿,像是想起了什么,“这么多年了,村子里也没来过一个客人,我们就是想招待也没人啊。”
    “来什么客人了?”正说着,一个满头灰白头发的老婆婆裹着围裙急匆匆从里面出来,“要我把家里那只鸡杀了吗?”
    “两个小伙子和一个小朋友。”老大爷乐呵呵地将卷烟放进自己上衣口袋里,“把鸡杀了吧,反正也难得。”
    “真不用。”叶晓九急了,“我们休息一下就走,用不着帮我们准备什么饭菜的。”
    “对啊,爷爷,我们带了面包的,你要吃吗?”路非宁从自己的小书包里掏出一个压得扁扁的香肠包,想递出去,又不好意思地缩了一下,“压得有点扁,但是可好吃了。”是他继肯德基和麦当劳后最喜欢的食物之一。
    “爷爷不吃,你自己留着吃吧。”老大爷皱纹都笑成了一朵花,伸出手想去摸摸路非宁,又担心自己手上的老茧会弄得孩子不舒服,最后只是轻柔地帮路非宁顺了顺头发,“算了,鸡不杀了,煮几个鸡蛋吧,孩子们都爱吃鸡蛋。”
    老婆婆呆呆看了一会儿小小的路非宁,才反应过来,“哎,好,我去弄白煮蛋。”
    叶晓九还想推辞,老大爷眼睛一瞪,吼道,“不许说不吃,我给孩子吃的,反正我们两个老的也吃不动了,就别浪费了。”
    叶晓九话语说不出口了,正在纠结,白以辰悄悄握了一下他的手,另一只手伸手略微弹了一下,一张粉红色的大钞从老大爷背后悄悄飞过,最后落在柜子的缝里,刚好被杂物掩盖掉。
    “一边吃饭一边打听吧。”白以辰不习惯在外人面前多话,悄悄在叶晓九耳边说道,“这个年纪的老人应该知道不少事。”
    叶晓九默然点头,他记忆里没有这个老人的印象,但是就想白以辰说的,活到这把年纪的老人,或多或少总能知道一些村子里的隐秘事情。或许他的事情,也能打听出一二。
    也许是那么多年了,家里的餐桌上第一次这么热闹,老大爷和老婆婆的心情都分外高兴,连搀着玉米面的大米都吃了好几碗,但是碗里盛着的三个鸡蛋却不肯动一口,非要给他们一人一个。
    “大爷,你们这里一直都是这样吗?”叶晓九放下饭碗,想了想,还是委婉地切入话题,“我看别的村子好像挺富裕的啊。”
    提起这个话题,老大爷又不说话了,抽着卷烟吭哧吭哧的,半天才张口道,“我们这里风水不好,财神爷土地爷都不要我们了,所以年轻的都出去了,只剩下我们几个老的就在这里等死了。”
    叶晓九跟白以辰互相对望了一样,喃喃开口道,“这种都是迷信吧,做不得真的。”
    “你们不了解情况,不知道我们这里……”老婆婆叹了口气,也许是憋了太久,终于将事情娓娓道来,“我们这里二十多年前还是跟别的村子差不多的,没有很富也没有太穷,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说到这里,她像是被惊吓到了一样,猛然住口,快速站起身往后走去,“不说了不说了,我去洗碗。”
    叶晓九正听到一半,看到老婆婆急匆匆往回走的身影,张了张嘴,但终究还是没有挽留。白以辰见此状况,对着路非宁使了个眼色。小宁眨了下眼睛,张口就是软软的童音,“老爷爷,后来发生什么事情了?”小孩子的天真与好奇一展无遗。
    老大爷拿起手边的大瓷杯喝了几口,念叨道,“都是几十年前的旧事了,要不是老太婆提起,我都快忘记了。”这对于整个村子的人来说都是一场噩梦,谁都不愿意回忆起这件事,即使已经二十多年过去,知道这件事的人越来越少,但是每个人心里都还是恐惧着,害怕这件事被重新提起。
    “到底什么事情呢?老爷爷,快讲快讲。”路非宁滑下白以辰的膝盖,从旁边捞了一个小板凳,兴致勃勃地坐在老大爷的身旁,摆明了一副等着他讲故事的模样。
    “也罢,讲就讲吧,反正都是些老古董了,孩子爱听我就当编故事了,你们随便听听就好。”老大爷放下大瓷杯,面上浮现悠远怀念的神色,“那大概是是二十四年前吧,说起来那个孩子也该二十三岁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
    叶晓九猛地身体一震,面上浮现不自然的神色,幸好老大爷眼睛眯起,仿佛在回忆事情,没有发现他的不对,倒是白以辰担心地看了他一眼,但是又没什么办法,只好用力地握住他的手,仿佛想通过这个方式给予他力量。
    就在老大爷慢吞吞的讲述中,二十四年前的故事终于拉开了序幕。
    31、第三十一章
    二十四年前的广富村虽然说不上多少富裕,但是就如同周边的大部分村子一样,祥和而安静地发展着。每家每户都辛勤耕耘着土地,希望来年有一个好收成。叶家就是广富村最普通的一户居民,但是叶家有一个地方和别人不一样,就是户主叶老头一口气让老伴儿生了八个儿子,这在即使是鼓励生育的农村也是非常罕见的。叶老头对这八个儿子稀罕得不得了,到处炫耀自己老叶家风水好,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叶老头的年纪越发老去,这个曾经让他沾沾自喜的好处也渐渐变成了负担。虽然大儿子、二儿子已经开始担当家里的劳动力,但是其他几个小的还在嗷嗷待哺,家里几乎穷得揭不开锅,而大儿子的亲事也已经迫在眉睫。
    大儿子的亲事这两年已经成为了叶老头和他老伴的一桩心事,村里知根知底的,谁都知道老叶家人口多,嫁过去不仅要抚养两个老的,还得喂饱下面七张嘴,一时间也没有合适的女孩肯嫁过来。这一耽搁就是三年,叶老头不知道费了多少口舌,还是找不到媳妇,连媒人见了他们家都要躲起来。
    叶大是个老实人,不忍心见到他爹愁眉苦脸的样子,直爽地拍着胸脯说打光棍也没事,他会照顾弟弟。但是叶老头一直摇头,老大打光棍,那后面七个小的还要不要结婚了。几乎是几天之间,叶老头愁白了头发,最后跪在祖坟前一天一夜,不吃也不喝,等到第二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站起身,鞠了一躬,走回家,如同往常一般劳作休息。
    谁都不知道那一晚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九个半月后,老叶家最小的一个儿子出生了。村子里的人都说叶老头疯了,老大都已经找不到媳妇了,他还在继续生儿子。但是谁都不知道叶家的悲剧才刚刚开始。也许是这个孩子的命不好,也许是一连生了九个孩子伤了元气,叶家小九出生三天后,甚至连名字都还没来得及取,叶大娘产后伤了风,硬生生在家里咽了气。叶老头也没有心思给小九取名字了,直接取了个大名叫叶晓九,放在家里用米汤喂着。
    说来也怪,小九这个孩子跟平常的孩子不一样,不爱哭也不爱闹,平常最喜欢用那一双漆黑得像是浓墨一样的眼睛看着逗他玩的人,时间一长,就不免让人有些寒碜,叶晓九古里古怪的传言也就在村子里传开了。
    本来叶家就穷,加上叶晓九的古怪传言,叶大的婚事就更没着落了。好在他也不急,总是乐呵呵地抱着弟弟四处溜达,平常农闲的时候也喜欢做点小木工递给弟弟玩。倒是叶老头的脸色很差,对着自己最小的儿子不是打就是骂,连抱都不肯抱一下。
    第一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很突然,甚至村里的人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不寒而栗。那是在叶晓九一周岁生日那一天,乡下人没有给孩子过生日的习惯,至多就是煮一碗面,里面卧一个鸡蛋。老叶家穷,加上叶老头不待见这个小儿子也就没有特别过这个日子。叶大倒是记得,但是家里实在没什么吃食,就恳求父亲抱一抱小九,毕竟从小九出生起,叶老头就没抱过他。
    叶老头在门槛上坐了半晌,磕磕烟枪,看着不言不语的小儿子最后还是心软了,站起身,刚要抱起小九,突然一个晕眩,脑门磕在门槛上,等到村里的赤脚医生赶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叶老头的身体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健壮,他一出这事儿,村民们立刻联想到叶大娘的死,一时间叶晓九克父克母的传言纷纷扬扬,就连邻村的都来打听是不是出了个不祥之人。村里的人迷信,打这以后谁都不敢去叶家串门走亲戚了,都怕被叶晓九给克死,只有叶大依旧坚持宠着弟弟,即使下田也不忘在背篓里放上弟弟,生怕他在家里有个好歹。
    随着叶晓九的长大,叶家的人再也没有出过事,但是村子里却更加奇怪了,以往活蹦乱跳的孩子都病恹恹的,提不起精神,好几个精壮青年莫名其妙死掉,加上怀不上孩子的媳妇越来越多,大家都明里暗里直指是叶晓九夺取了村里的气运,就连小九的其他几个哥哥也不喜欢他。
    过年的时候,邻村一个年轻的寡妇托人来了叶家提亲,想要嫁给叶大。叶大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但是唯一的条件就是要带着小九,小寡妇同意了,在第二年开春的时候揣着个包袱就乐颠颠地嫁过来了。那时的叶晓九已经四岁了,瘦瘦小小的身子发育不良,眼神没有一点小孩子该有的热乎气,冷冰冰的瞪着小寡妇,把她吓得差点没瘫软在地上。
    后来在村子里串门的时候,小寡妇见人就念叨小叔子不正常,还怂恿亲戚一起去劝叶大把小九给丢了,说是只要把小九丢得远远的,村子里就会慢慢好起来,就跟从前一样。
    叶大本来不在意这种话,但是劝的人多了,加上村子里确实人逐渐少了起来,也动了心思。小寡妇的肚皮争气,第二年就怀上了孩子,而且村里的赤脚医生一眼就断定是男娃。小寡妇的气焰立刻嚣张起来了,躲回娘家,托亲戚甩给叶大一句话,要么把小九丢了,要么自己就不回叶家了。
    叶大盼了这么多年才盼到自己的媳妇和儿子,心里纠结了一晚上,第二天看着弟弟黑漆漆的眼眸一狠心,抱起小九坐了五六个小时的车到了省会,说是给小九买糖葫芦,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那叶大现在呢?”叶晓九默默听了半晌,麻木得像是在听别人的故事,只有在老大爷停嘴之后才开口道。
    “也许真的是被诅咒了,我们村子再也没有兴旺起来,一年比一年人少,年轻人也不爱呆在这里了,都跑出去了打工的打工,念书的念书,只有我们几个老人还守在这里。”老大爷长长呼出一口气,继续说道,“叶大没有走,还是住在叶家的破房子里,他老婆给他生了个女儿,产后大出血,孩子很虚弱,一直生着病,老婆也再也生不了了,说起来也算是报应。”
    叶晓九安安静静地呆坐在凳子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还是白以辰拍了一下他后才醒过来,“那……他后来有没有说什么?”话语苦涩无比。
    老大爷苦笑,“还能说什么呢?后悔不要小九了?或许如果小九继续住在村子里的话,这个村子衰败得更快。”老实说,村子里凡是经历了那场事件的人都深信不疑,叶晓九肯定是不祥之人,不然怎么会一连串发生这么多事情。
    “小九?”白以辰轻轻唤了一声,他很担心叶晓九现在的脸色,似乎就快要倒下一样。
    “我没事。”叶晓九摇摇头,平静了一下心绪,站起身说道,“老大爷,我们想去叶大家看看。”
    在白以辰唤出小九两个字后,老大爷的脸色就变了变,瞳孔狠狠缩了一下,手不自觉地微微颤动,像是看到了鬼一样,好半天才结结巴巴说道,“他、他的屋子、就、就在村子最后面,很破的那一间就是。”
    “嗯。”叶晓九也顾不得说什么了,径直站起身,恍惚朝门外走去,脑子里似乎模模糊糊有一个高大男人的背影以及他憨厚的声音,但是正脸却怎么也看不清楚。
    白以辰拉着懵懂的路非宁,跟老大爷点头示意后就紧紧跟在叶晓九身后,眼里是满满的担心。
    “小舅舅?”路非宁靠在白以辰的胸口上,轻轻地叫了一声,“我又闻到小九哥哥身上的味道了,好香。”
    “味道?”白以辰使劲闻了闻,还是什么都闻不出来,“没有啊,你闻到他身上什么味道?”
    “好吃的味道。”路非宁偏头想了想,认真地说道,“就跟我上次来你那里看见扇贝哥哥一个感觉,很想吃。”
    白以辰眉头拧起,路非宁的话让他涌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小宁,你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样一种味道。”
    “香香的,甜甜的,让人很想吃。”路非宁挥着小手努力描述,“小舅舅,你知道的,我跟你们不太一样,你们都不能吸收乱七八糟的东西,但是我能,我觉得小九哥哥就是不一样的东西。”
    尽管路非宁的描述不清不楚,但是白以辰还是听出了一丝端倪,一出生就是不祥之人,村子里逐渐败落,散发出香甜的味道,综合这几个信息一看,一个生僻的词语几乎要被白以辰脱口而出。
    “小舅舅?”路非宁好奇地看着脸色一下沉下来的白以辰,在他的印象中小舅舅一直是开朗的,能够惹恼他的事情并不多,这一次到底怎么了?
    “该死的,到底谁吐露出这个配方的。”白以辰狠狠骂了一句,抱紧路非宁,三两步赶上叶晓九,“小九,你慢一点。”
    叶晓九却仿佛压根没听到他的话,一路快步走到村子后面,毫不费力地从几幢破破烂烂的房子里一眼就找出了他要找的那一幢。
    “大哥,我回来了。”叶晓九不顾周围村子里人的驻足和窃窃私语,停在最后一幢屋子前,小手指上的红印快速褪去,脑海里仿佛要炸开一样,所有的记忆铺面而来。
    在离开了将近二十年之后,他终于又回到了自己出生的地方。
    32、第三十二章
    “小九?”白以辰虽然怀里抱着路非宁,但是丝毫不减损他的英气,扬眉问了一句,“你要进去吗?”反正他是对这个所谓的大哥没什么好感,不管怎么样,他都抛弃了小九。再说小九这么可爱,他凭什么嫌弃小九啊!
    “不,不进去了吧。”叶晓九吸了一口气,明明已经做好了决定,但是在临到关头的时候还是怯弱了,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传说中的大哥。
    “那就走吧。”白以辰也松了一口气,他就担心小九会受不了家里人,毕竟那也算是小九的血缘关系者。
    “嗯。”叶晓九留恋不舍地看了一眼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屋子,转身刚要走,被身后一个迟疑的声音叫住了,“小九?是小九吗?”
    叶晓九听到这个声音,身躯震了震,但是还是没敢转过身,只是快速地否认,“不是,你认错人了。”
    “小九。”背后的人又叫了一声,像是要解释,但是口吃不清,只能结结巴巴道,“小九,是你回来了吧?”
    叶晓九慢慢转过身,映入他的眼帘是一个跟他差不多高的男人,但是却比他记忆中苍老太多了,甚至连头发都已经掺杂了灰白,浑浊的眼珠在看到叶晓九的脸蛋的时候起了一丝光亮,连声音都激动起来,“小九,你真的是小九,我认得这张脸。”
    叶晓九手足无措地看着对面的男人,他似乎比记忆里矮了点,生活的重担早早压垮了他的脊背,让不到五十的男人看起来跟六十多的老人差不多。叶晓九张了张嘴,但是一句“大哥“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玲子,小九回来了,快准备点心。小九,你饭吃了吗?不然先吃饭吧,对先,吃饭。”叶大好像欢喜傻了,一时间手忙脚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摸着头顶傻乐,“玲子,快出来。”
    “怎么了?”一个肥硕的中年妇女撇着嘴走出门来,在看到叶晓九的时候愣了愣,“你们是谁?”
    “是小九,小九回来了。”叶大开心地搓搓手,想要来拉小九的手,被小九下意识地避开了。他一呆,随即黯然放下手,但还是撑起笑脸说道,“进来啊,你都长大了,家里都不认识了吧?”
    “小九?”白以辰偏头,眼里满是担忧。
    “进去吧。”叶晓九垂下眼皮,谁都看不清他在想什么,“这是我朋友,陪我一起来的。”
    “一起进来,一起进来。”叶大对着妻子挥挥手,催促道,“快去煮鸡蛋,糖心蛋,以前小九最喜欢吃这个了。”
    “还糖心蛋呢,家里一个鸡蛋都没了,大妮前几天又发烧了,说想吃个鸡蛋你还不是说没钱嘛。”中年妇女没好气地说道。
    叶大被她一噎,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半天才捅捅她胳臂,低吼道,“说这些干什么,去隔壁借几个鸡蛋。”
    “不用了,我们吃过了。”白以辰见叶晓九还是不想说话,只能开口道,“不用忙了,我们只是来看一下,等下就走。”
    “还要走?”叶大重复了一句,随即苦笑,“也对,这里这么苦,什么都没有,回来也没用。”
    中年妇女这才有空打量客人,见两人和一个孩子都穿得衣服笔挺,一看就是条件极好的,眼睛终于发亮了,“走什么呀,先进家门再说。”她还记得以前那个阴沉的死孩子,每次被他盯着自己就像是被一条毒蛇盯上了一样,全身不舒服,这也是她后来怂恿丈夫把叶晓九丢掉的原因。没想到这个孩子福气不错,居然还发财了。
    叶晓九一言不发地走进屋子。叶家的老屋就跟他走之前一模一样,空荡荡的,灰白的墙壁暗沉发黄,还有小孩子随意乱涂的痕迹,客厅空荡荡的,只有一张八仙桌和几把椅子胡乱放着,看起来脏乱不堪。
    “坐吧。”叶大抽出几把椅子放好,对着叶晓九和白以辰点头示意。
    白以辰迟疑地看看脏兮兮油腻腻的椅子和自己的裤子,老实说,他还是宁可站着,但是这样会不会太伤害小九了?
    叶晓九满不在意地坐下,白以辰郁闷地叹口气,也只能无奈坐下,算了,回去就把这条裤子送到干洗店去吧,应该还能洗掉。
    “小九,你这次来……”叶大的话才刚刚起了个头就被叶晓九打断了,“我不记得过去的事情了,这一次来主要只有一件事,我要去看看家里的祖坟。”
    “那当然,那当然。”叶大听到叶晓九说不记得过去的事情的时候有些失望,毕竟叶晓九话语里的意思就是不认自己这个哥哥了,但是听到他要去祖坟还是高兴地点头,“先坐一会儿,我等下就带你去。”
    “另外一件事。”叶晓九其实对于这件事也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还是提出来问道,“爸爸死的时候是不是留下了一本旧书?”
    “好像有这么一回事。”叶大回忆了半天都想不清楚,催促自己的妻子,“你去屋子里找找有没有本旧书。”
    中年妇人贪婪地看着路非宁手腕上的小金龙手串,要是这个能给自家大妮带就好了,说不定大妮的病也就好了。
    “你在想啥呢,快去房间里找找啊。”见到老婆没动静,叶大忍不住放粗了声音,“几个柜子全部打开好好找一找,家里没人识字,估计都压箱底了。”
    “催催催,你就知道使唤我做事,一个大男人连女儿看病的钱都赚不到还好意思讨老婆,我当年真是嫁错人了!”中年妇女有意识地提高了嗓门,还斜眼向白以辰看去,试图从叶晓九那里挖出点钱来,心里暗暗打定了主意,等下如果叶晓九要看笔记本的话一定得先让他们掏一笔钱出来。
    对于她的样子,叶晓九像是什么都没看到,依旧端坐在椅子上,甚至还有闲心对路非宁招了招手,示意他坐到自己怀里来,“小宁,过来,到小九哥哥这里来。”
    路非宁敏锐地感觉到了什么,眨眨眼,从白以辰怀里跳下地,爬上叶晓九的膝盖,“小九哥哥的怀里比小舅舅舒服多了。”
    “小九,这个孩子是?”叶大睁大眼睛,渴望地盯着粉妆玉琢的路非宁,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这一辈的叶家兄弟八个,要不就是生女儿,要不就是生不出孩子,原本人丁兴旺的叶家居然就这么断了根。现在叶晓九跟这个孩子这么亲近,一时间让叶大有了念想,也许老叶家的血脉还能繁衍下去。
    “朋友家的孩子,跟着来玩的。”叶晓九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打碎了叶大的希望,“我可生不出这么可爱的孩子。”
    叶大局促地笑笑,“也对。”他们老叶家一辈子都在土地上寻食,而这个孩子一看就是身娇肉贵的,怎么也不可能是叶家的孩子。
    “我找到了,是不是这本?”没等多久,中年妇女就急吼吼抱着一本泛黄的旧书跑到客厅,“幸好我带过来的樟木箱子好,压在箱底这么多年都保存得好好的。”
    “快给小九看看。”叶大虽然不明白叶晓九为什么千里迢迢要来看这一本旧书,但是出于对弟弟本能的信任,他还是什么都没问。
    “看是可以看。”中年女人却没有听丈夫的,而是扬了扬手中的笔记本,堆起笑脸,脸上的褶子笑成了一朵花,“小九,我也算是你嫂嫂,照道理说也是你的长辈了,虽然这么多年没见,但是亲不亲到底是血亲。”
    “你想说什么?”白以辰厌恶地打断了他的话,他不想再让这个女人的话污了叶晓九的耳朵。
    “你有个侄女儿,叫大妮……”中年妇女话还没说完,已经被叶大一巴掌劈下,大声吼道,“你再敢说一句试试看!”
    中年妇女一时间被打懵了,手里的旧书被叶大抢了去,递给叶晓九,“小九,你看看是不是这本?”
    叶晓九接过书,上面几个苍劲的毛笔大字笔锋遒劲――《叶氏杂说》。因为时间久远的关系,里面的纸张已经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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