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落马曝光(求评论求收藏求票票)
徐莉之前就认识原主,所以很早就知道她们家住在这个街道的木板屋里,现在要找冯乐直接就跑过来了。
一听徐莉的话,冯乐立刻就精神过来,连忙问道;“难道是那些人上门了?”
“对,没错,就是这样!”徐莉也十分的高兴激动,甚至还原地蹦了下,“我二叔刚才打电话和我说,已经有两伙人到公司去找周新鹏,已经打起来了,我们赶紧过去看看!”
说到打架,徐莉的眼睛亮晶晶的。
两人连忙就赶到了绿业销售部,里面已经吵起来了。
两方人都拿着证据逼问着周新鹏,一方买房的人拿着登过新闻的旧报纸和从警方得到死亡证明说这是死过人的凶宅。
而另外一方则是拿着合同,以及转账证明来逼问周新鹏吃差价。
甚至双方里有人还很懂,特意叫上了云城本地的一个收视率很高,专门八点档讲家里家常扯毛的媒体平台,几个媒体工作人员已经扛着摄影机在拍了。
看到这里,冯乐伸手拉了拉一旁的徐莉,问道,“你手机里有没有摄像功能?”
“有,你问这个做什么?”徐莉连忙点头。
冯乐指着那边拍摄这的媒体说道,“你把你手机拿出来,也拍上一份,到时候我传上网去。”
其实家里也有两台手机,不过冯乐一直用不上,就没买充电的工具和手机卡,现在看来,没有手机还真是有点不方便呢。
冯乐心想着回去就买个充电的万能充,先把手机充上电用上再说。
“手机的东西还能弄到网上去吗?”徐莉不明白了。
冯乐也不确定,“先把视频拍下来吧,到时候看看该怎么弄。”
徐莉点点头,将用七彩绳子挂在脖子上的宝贝手机翻盖掀开了,点开摄像功能就对着周新鹏拍着。
事情闹得很凶,而绿业公司也因为这是周新鹏在外面干私活搞出来的事情很生气。
周新鹏搞私活不卖公司的房子不说,还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工作和声誉,虽然很不想管想看着他被打,但为了事情不继续闹大还是报了警。
冯乐他们过来时,已经过了一段时间,原本周新鹏企图用花言巧语为自己开脱,结果有一方人里比较暴躁,上来直接就先把他暴打了一顿。
几拳下去,周新鹏那是被打得鼻青眼肿的,周围的人见了,都啧啧啧的感慨着下手真狠,心想周新鹏活该。
居然把凶宅当成吉屋卖给别人当婚房,换谁都膈应。
尤其周新鹏这个人表面上会做人,实际整个公司的人,谁不知道他憋着坏,偷偷压低价格抢客户搞小动作不说,现在居然还嫌赚得不够到外面干私活。
有今天还真是活该!
等警察来到的时候,周新鹏简直快要喜极而泣了,他以为自己的救星到了,有了蒋默这个金大腿在,他就不信不能把这些人通通捉去蹲大牢。
周新鹏扭曲着脸,哽咽着连忙往大兄弟蒋默身上扑去。
“蒋副队,你帮帮我,这群人无缘无故打我……”
结果蒋默一个闪现,侧身一闪躲开了周新鹏,目光也没有看他,而是看着绿业的经理。
“谁拨打的报警电话,发生了什么事情?”
蒋默一脸公正不阿的模样,压根就不理周新鹏,绿业经理已经不爽周新鹏很久了,立刻就把事情都说了出来。
“这是周新鹏于这两方人之间闹出来的事情,我们就在刚才已经辞退周新鹏同志了,他不是我们绿业的员工,今天闹出来的事情也和我们绿业集团毫无关系,他们在这里打闹严重影响到我们的工作了,请警官将他们通通带走,查清事实。”
形事严重,而且有当地知名的媒体在,经理第一时间就将周新鹏和绿业公司之间的关系给撕开,就怕牵连到公司。
周新鹏一脸不可置信的,他不敢相信自己被辞退了,而且怼到面前的镜头,让他感觉到自己之后会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伸手慌张的将镜头给拨开了,他尖叫着:“胡说,他们都在胡说八道造谣我,我根本就没有做过这些事情,蒋副队,你是知道我为人的,我不会在这些事情的,这些事情都是他们污蔑我的。”
周新鹏连忙就拉住蒋默跟他说着,结果蒋默一言不发的拨开了他的手,高声说道:“将他们都带回警局查清楚。”
说着转身离开的手,蒋默低头在周新鹏耳边说道:“我已经去见过原屋主了,周新鹏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以我的名义去欺压百姓!”
如果单单被周新鹏骗了,蒋默还不会这么生气,问题是他昨天查清楚事情后,去找了卖房子给他的原屋主。
才知道自己那以为撞到大便宜买来的二手房,原来周新鹏暗地里居然以他的名义,强行逼压原房东,逼着人家低价卖房子给他的。
这怎么不让蒋默生气。
如果他真想搞贪污受贿,暴力强权,他区区副队职位用得着巴巴的找个便宜二手房吗?
蒋默还以为自己真是好运气,加上周新鹏那三寸不烂之舌才买得这么便宜的房子。
谁知道是周新鹏这个人狐假虎威的借着他的名义去逼着人家,蒋默自认向来正义,工作多年从不欺压民众,私底下居然被周新鹏搞了这么一出。
如果他没有去查,都不知道自己犯下了这么大的过错。
而且周新鹏压着原房主的钱讨好蒋默不说,他还中饱私囊吞了一大笔钱。
知道蒋默不愿贪污,周新鹏没有以压迫来的价格卖给蒋默,而是悄悄抬高了一点,放低蒋默心的同时,把中间的钱也给吞了,所以蒋默才一直没发觉到问题。
现在查清楚后真是要气死他了。
走之前,蒋默一眼就看到躲在人群中的冯乐,看了一眼过去,意味深长的,看得冯乐拉着徐莉立刻就遁了。
这眼神好恐怖!
赶紧逃赶紧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