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囚徒(9)
第一百章囚徒(9)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地球很大,但它就像一个巨大的牢笼,我是生活在牢笼中的人。
我叫陈会芬。是个从大山中走出来的女孩儿。
妈妈叫我大妮,爸爸叫我老大,我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两个妹妹,我们一家人生活在山村中的一所还算宽敞的木房子里,家徒四壁,过着清贫的生活。
从我记事以来,我就很少见过爸爸,妈妈说爸爸每年都要去很远的地方打工,只有年关将近才会回来。我依稀记得每年过年爸爸回来,见到我后,就会笑呵呵地用一双粗糙的大手把我抱在怀里,每次他的络腮胡蹭到了我的脸,我都会觉得好痛。
但我不敢说,我知道爸爸为了赚钱不容易,妈妈说爸爸从事的工作很危险,是在工地上盖和大山一样高的楼房,只是为了能让我们有很好的生活。
在我们居住的木房子后面,就是我家的田地。依然是从我记事的时候开始,妈妈就起早贪黑地在地里忙活,每年到了冬天,她的皮肤就会变白,可是一到夏天,她的皮肤又会变黑。农民的样子大抵都是如此,田地里的骄阳就像是一把双刃剑,眷恋庄稼生长的同时,也会灼伤他们的皮肤。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知道爸妈生活不易,所以我从小到大,其实很懂事的,洗衣做饭,烧火劈柴,一方面要照看弟弟妹妹,一方面也会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后来我上学之后,其实每次期末考试,我都能拿奖状回家,成绩最不济的时候,我也会保持年级前五名,不过当时年级里就只有二十多个同学,所以考这个成绩,其实也没什么值得骄傲的。
只是后来等到弟弟妹妹们上学后,平时吃的穿的用的,开始捉襟见肘······
以前都是两个妹妹穿我的旧衣服,两个弟弟也是老四捡老三的旧衣服穿,然而上了学之后,面对同学之间的相互攀比,弟弟妹妹们就开始不喜欢穿旧衣服了,甚至因为自己穿着打补丁的衣服,而不想去上学。
爸爸妈妈虽然没念过什么书,却知道读书可以改变命运,他们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们在人前抬不起头来,所以······用农村人的话来说,就是咬紧牙关往死里干,也要让自己的孩子们体面面地出门。
所以,我和弟弟妹妹们一直都很争气。
不过越争气读书,爸爸妈妈的压力就会越大。我始终相信,总有一天,我们几个兄弟姐妹会回报父母,让爸爸妈妈的下半辈子过得风风光光,体体面面。
那年,我考上了一所本科大学,到了需要缴纳学费的时候,爸爸妈妈却拿不出来了,他们开始找亲朋好友借钱。
这时候好多亲戚非但没有借钱给爸爸妈妈,还说一个女孩子,认识几个字就行了,现在辛辛苦苦供她读书,长大以后还不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女儿家家的,以后嫁了人,总归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的。还不如早点去打工赚钱。
爸爸妈妈没有按他们说的去做,回到家后,还把这些话原原本本地说给我听,爸爸斩钉截铁地告诉我,学费的钱不用担心,但是一定要争气,大学毕业后找一份赚好多好多钱的好工作,让以前轻看你的人都高看你一眼就行了。
我当时感动得哭了。我发誓,以后完成学业后,一定要好好工作,赚很多很多钱,去报答我父母的养育之恩。
那年,我如愿以偿地坐上火车,去了我倾慕已久的大学。学校坐落在一所大城市里。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乡,离开县城,来到以前从未见过的大城市,一下了火车,我便被眼前这个光怪陆离的城市深深吸引住了。
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转了转,看到了拔地而起,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车水马龙的高架桥,人潮汹涌的地铁口,还有我从来没有坐过的高铁,气势恢宏的大飞机。
从那时起,我就暗自发誓,迟早有一天,我会在这所大城市里安个家,然后把我的爸爸妈妈,弟弟妹妹们全部接来,而不是以后找个好男人嫁了只顾自己安乐。
所以我发奋读书,力争上游。
大学毕业后,我本来还想考研,但是······就我的家庭条件,其实已经不允许了,所以我去了一家公司上班。
只不过一天领着微薄的薪水的日子,让我曾经的野心犹如一潭死水,裹足不前。
每个月付了房租,剩下的除了自给自足,再留给家里的钱就真的没有几个了。我心想,难道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我不能就这样下去。
我凭借着自己姣好的外形条件,开始兼职一些车展模特和汉服模特,可能我的个子不是很高,也没有受过正规的训练,所以始终是同行中赚钱最少的那一位。而且有时候需要去外地演出,除去路费等一些乌七八糟的费用,其实也剩不了几个钱。
也可能是我太着急赚钱的缘故,吃着碗里又看着锅里,不能专心做一种职业,所以到现在一事无成。
其实我有一个一起做模特的好朋友,现在她已经被星探发掘,做了一部古装戏的女主角,她拍摄的那部剧杀青之后,还特意带我去了一家大饭店胡吃海喝了一顿。
她拿出很多剧组照片给我看,那些照片真的把我惊艳到了,景美,人也美。姐妹告诉我,里面的布景高度还原了大唐朝代,方方面面都很考究,以后一旦播出,必定会火遍大江南北。说真的,我好羡慕她······
但我却没有她那种毅力,可以在一个行业里坚持好多年,实则是我的条件,我的野心,不允许我去像她那样蹉跎和坚持。
后来,为了赚钱,我开始做业务,没有原则地做业务。
我出卖了我的青春。
也出卖了我的灵魂······
以前的乡巴佬变成了社交名媛,以前不施粉黛的村姑,变成了烈焰红唇的风尘女。无数个夜里,我在陌生男人的怀里醉得一塌糊涂,回到自己租住的小窝里,趴在冰冷的床上哭泣到天明。
从那以后,我赚了钱,赚了很多钱,我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回到家乡,我的爸爸妈妈高兴得合不拢嘴,一些亲戚邻居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我表面上看去,似乎是完成了当年我曾立下的志愿,爸爸妈妈也以我为荣。
但是他们不知道吧?自从我泥足深陷的那天开始,就好像和魔鬼签订了契约,以后只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