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接弟弟(为大眼睛来了加更5)
怔楞中的孟得魁立马回神,迈着两条大长腿飞快的进了餐厅。
“幽幽啊,姐夫实在没想到,重生一世,还能再看到你!”
幽幽正抱着一只羊蹄子在啃,被孟得魁问到,直接飞了他一个大白眼:“放心,你重生多少世,只要主人在都能看到我!”
“得~这意思是我还甩不掉你了是吧?”
幽幽不想和他打嘴仗,干脆递过一根羊肋骨:“姐夫,赶紧尝尝,再不吃我可就都吃了。”
孟得魁:……不就是不想听他说话吗?算了,反正他饿得狠,不说就不说!
接过吃食,又给媳妇儿夹了一筷子鱼肉片,“媳妇儿,你也吃,做了这么一大桌子菜,可是辛苦你了。”
“这是河里养的鱼,你也尝尝,看看味道怎么样。”
孟得魁自己也夹了一筷子酸菜鱼,鱼虽然不是灵泉水养出来的,但做菜用的水却是灵泉水,真是尝一口就停不下嘴来,他频频点头,“好吃。感觉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了。”
冷媚儿见他吃的急,赶紧盛了碗鱼汤放在他手边:“你慢点,不用抢,我做了很多吃的,一头羊全被我弄熟了,锅里还有不少呢。
好在我的厨房大,整整十口灶。”
孟得魁一口将那碗脊鱼汤喝下大半,感觉胃里暖洋洋的,很舒服,夹了个鱼丸放进嘴里,还是以前熟悉的味道,香辣鲜香,好吃死了!
哎,不得不再次感叹一句,他就是命好,娶了个哪儿哪儿都好的媳妇儿!
“媳妇儿,这个鱼头炖的也好吃,还有你做的鲜丸会,感觉有一个世纪那么久没吃过了,特别的好吃。”
冷媚儿赶紧把那盘鲜丸会挪到他的手边,“这就是专门给你做的,多吃些。”
接下来的时间,冷媚儿就不说话了,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犹如蝗虫过境一般把盯上的饭菜吃了个七七八八,她很庆幸自己足够明智后来又炖了一只羊,要不然,光是那几道菜肯定是不够他们抢的。
等两人被冷媚儿带出空间时,外面已经四点半了。
“你自己在家歇着吧,我得去接小佐下课,对了我后天要去京城给乔老爷子送药,你要不要回去一趟?”
孟得魁当然想,但,有些事不是光想就能做的。
“你要去几天?”
“大概两三天吧,给布莱曼做的王冠已经好了,我也要顺便去看一眼,嗯,乔承勋的药,可能也要观察一下。”
“我就不去了,公司的事儿也不能总是让何助理一个人处理,而且,媳妇儿你想要很多很多的钱,我就想再弄个公司出来,不过你可一定要早点回来啊!”
“你想弄什么公司?”
孟得魁坦白道:“我就是看到大壮二壮这两个机器人实在是太强大了,如果,如果我能研究出一款和他们两个人一样的机器人,当然不需要和他们一样强大,能做家务,能陪聊,出去也不会被人看出是机器人,你说有没有人会买?”
冷媚儿:……买是肯定会买!但,我怀疑你研发不出来啊!
“要不,咱们还是研究点儿别的吧。”
孟得魁知道她想的是什么,遂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虽然这个想法是我临时有的,但是……”
“他早在去年就有搞一个高科技公司的想法,但害怕研究不出什么结果,就没弄得大张旗鼓,而是开了一个小小的研发室。
我想研究机器人的话,很多东西都能直接拿来用,最关键的是这个研发室里全是能人。”
冷媚儿没再多说什么,他愿意弄就弄吧,实在不行就把大壮或是二壮拆一个,然后一比一比复制就好,反正,也不怕被人告抄袭!
“你的车子借我,等下我让大壮开回来。”
孟得魁从门口的柜子里随便拿了把车钥匙:“走吧,我送你下去。”
幽幽乖乖跟在两人身后一起坐上电梯下了楼,地下停车场里,靳栩泽当初给自己留了一排的私人车位,这些车位上现在都停了车,车钥匙按下,蓝色的慕尚大灯闪了闪,将钥匙递到媳妇儿手里:“不用还,你看到了,这一排都是我的车。”
冷媚儿伸手接过不还就不还,再不快点,她要赶不上接小佐了。
拉着幽幽的手上了车,蓝色慕尚很快驶出了地下停车场。
孟得魁:……无情!说走就走,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他!
十月一后小佐的上课时间变了,当然放学时间也提前了,等她们到学校的时候,距离下课还有一点点时间。
“幽幽,明天我去京城,你就帮我盯着小佐下上学,其它时间就帮我注意一下店里,早上我去上班的时候发现自己被跟踪了。”
有了幽幽她也能放心了,这丫头醒的可真是及时。
“知道了姐姐,你放心,我肯定不会让人伤到姐姐的家人。”
欣慰的点了点头,想到什么,她从空间中拿出一只戒指,“说两句话,我帮你绑定储物戒指,幽幽没想到自己也能绑定储物戒,她开心的对着戒指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
好半响后,冷媚儿伸手捂住了她的嘴:“乖,不要说了,够了,真的,话痨是病,得治!”
幽幽伸手扒下姐姐的手:“人家闭关了这么久,突然出来想说话嘛!好了好了我不说了,姐姐快帮我契约。”
冷媚儿接过那枚戒指,又用精神力在戒指上刻画起来,刻完之后,直接将戒指递了过去,“以后你的东西就不用我帮你保管了,可以全放这里。”
“谢谢姐姐。”
这时,学校的大门终于开了,冷媚儿打开车门站在了车头,好在这会儿出来的学生都急着去吃晚饭,沈佐出来时,没什么人堵在那里。
“我来接你,这是幽幽,你叫她姐就行了。车子送回学校吧,明天早上让幽幽送你上学。”
沈佐打量了两眼幽幽,姐姐的朋友都长得挺漂亮的,不过家里和学校之间总共也没多远,他就是步行有个十来分钟都能到了,姐怎么还要人专门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