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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一章 盖世奇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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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陆冲对话的人正是曹驰。
    “这年头讨个婆娘不容易”是他的心里话,他说话的时候也是一本正经的模样,说完还面带憾色地叹了口气。
    然而,北胡的汗帐卫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梗。他们还以为这人是在消遣自家大汗,纷纷对曹驰怒目相向,恨不得下一刻就冲过去将他生吞活剥。
    山谷里依旧充斥着惨叫声和喊杀声,只有这一小块地方享受着相对的宁静。
    “虽然不知道足下在说什么,但能看出来,你为了擒杀本汗是下了很大工夫的。”陆冲很不以为然地摇头道:“只是,草原的勇士绝不会束手就擒!即便到了这般地步,本汗也还有一战之力,胜负尤是未定之数,你讨婆娘的事怕是要落空了。”
    曹驰闻言又露出了标志性的笑容:“不试试怎么知道,老子带着兄弟把你围在这里难道是要请你吃饭的?萧大哥说过一句话,俺很是喜欢:‘别废话,干就是了’!
    还大汗呢,别胡吹什么威武大气,上次在草原你还不是像只耗子似的溜了?嘿,这次你就是想抱头鼠窜,也得先问问俺手里的长枪答不答应!”
    听到他言语间辱及大汗,陆冲身边的汗帐卫怒吼冲了过去。
    双方都不是来叙旧的。事已至此,唯有厮杀!
    几个呼吸间,两百余人杀到了一处。
    大瑞军队的单兵战力和斗志通常无法与胡人相比,因此汗帐卫的骄兵悍将根本没把对面的大瑞人放在眼里。
    他们受够了被箭矢攒射的滋味,现在,他们要给可恶的大瑞人一点颜色看看!
    不过很快,汗帐卫便发现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敌人虽然衣衫褴褛、灰头土脸,却个个是身经百战的老兵!
    他们可以被杀死,但绝不会轻易认输,更不会后退一步!
    现场的火势让战场局限在了溪边一块不大的空地上。因为缺乏闪转腾挪的空间,短兵相接的战斗格外激烈,金铁交鸣的声音几乎汇成了一道铿锵的旋律。
    狭路相逢,勇者胜!
    在战场的某个角落,胡人的长枪刺穿了一个大瑞士兵的身体。
    他叫葛七,原本是边军的一员。
    近些年葛七驻守的地方相对安宁,少有胡人侵扰,是以身为老兵的他早就修炼成了一个兵油子,连操练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胡人南侵后,他所在的部队奉命南下,之后在一场大战中被打散。后来,他碰巧遇上了在收拢残兵的曹驰,这才来到了飞仙谷的战场上。
    一击得手后,对面的胡人拔出了长枪,鲜血从他的身体里喷涌而出。
    葛七茫然地看了眼身上的血洞,踉跄了一下又以刀拄地艰难地立住了身子。
    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正在逐渐流失。很快,麻木的感觉传遍了全身,那能够随意抡起石锁的健壮臂膀也几乎失去了力气。
    或许下一刻,他的身躯就会倒在地上,继而走向生命的终结。
    葛七本可以拒绝加入这位年轻百户的队伍。但是,当曹驰说起自己要去寻北胡大汗的晦气,他马上义无反顾地点头应允了。
    尽管这样的劝诱像是吹破了天的牛皮,尽管曹百户年轻得让人心生疑虑,他还是愿意试一试。
    没有别的,就是要为无数英勇捐躯的袍泽报仇雪恨!
    一起从边关出来的生死兄弟,不知有多少人惨死在胡人的刀下……他们的音容笑貌仍在脑海中回荡,自己又怎能贪生怕死,窝起来当苟且偷生的逃兵?
    一切的一切,都始自发动战争者的贪婪和狂妄。如果能干掉那杀千刀的大汗,不仅报了兄弟们的大仇,群龙无首的入侵者也必将溃不成军,反击胡人、还我河山的时机便会到来,战争也会走向终结!
    擒贼先擒王,要干就干一票大的!
    汗帐在兴阳县的事并不是什么秘密。为了到附近设伏,他们在胡人大军中间来回穿插,好几次险死还生,直到五天前才堪堪赶到了飞仙谷。
    为了掩藏行踪,曹驰等人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住进了谷中的大溶洞。渴了喝生水,饿了就吃干粮、啃野果,在漆黑的洞中靠着一点火光过着不见天日的生活。
    终于,大家等来了陆冲!
    人群里不是没有人小声议论“瞎猫撞上了死耗子”什么的。但是,葛七知道:虽然陆冲送上门来有些偶然,但年轻的曹百户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敏锐嗅觉,他一定是参详了周边的军情才做出了准确的决断,早早就率兵卡住了要害。
    如果成功袭杀陆冲,那定是一桩盖世奇功!
    不过,抱定必死之心的葛七早已不在意功劳了。他只想拉上更多的胡人为兄弟们陪葬,如果运气好砍翻他十个八个,那就算大赚特赚了。
    现在,他的机会来了!
    意识渐渐模糊的葛七突然大吼一声,用尽剩余的所有力气扑向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胡人。
    钢刀刺穿了他的胸膛,他却像全然没有痛觉一样,张开嘴死死地咬住了对方的喉咙。
    葛七和胡人就这样在地上翻滚着,一圈、两圈、三圈……
    片刻后,两人静静地停在了地上,再没有了声息。
    战场上,这样的场景几乎随处可见。只要有一个大瑞战士倒下,他的身边必然会躺着一两具北胡人的遗体。换言之,心高气傲的胡人没从大瑞人手里讨到半点便宜。
    能一片纷乱中闲庭信步的只有一个人:曹驰。
    无论他出现在哪里,战斗的局面都会截然不同。在他的支撑下,大瑞人从一开始的守势逐渐转向了攻势,而战场上能够投入战斗的北胡人已越来越少了。
    如果说个人的勇武在上万人的大战中没太大作用,那么这种小规模的战斗则是最适合他的舞台!
    北胡的精锐固然勇猛,但他们和武艺出众、宛如杀神的曹驰比起来就如同豺狼之于虎豹,终究不是敌手。
    陆冲身边的亲卫见状急道:“大汗,莫在此地恋战了,属下等拼死护着您杀出去!”
    “杀出去?”陆冲看了眼四周的火焰和浓烟,平静地道:“你等都不熟悉谷中地形。事到如今除非能飞天遁地,否则又能跑到哪儿去?”
    说着,他猛地拔出佩剑,高声道:“勇士们,随本汗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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