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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作者:唐七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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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活的时间太长就容易忘事。我揉着太阳穴仔细回忆了一番,却依然觉得,七万年来我与他不能相见,绝不是我有心躲避,乃是缘分所致。
七万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东荒那方大泽沧海桑田二十个来回,也就到头了。
七万年前某一日,前鬼君擎苍出外游猎,看上了九师兄令羽,将他绑去大紫明宫,要立为男后。因我那时和令羽一处,也就被顺道绑了去。
我五万岁时拜墨渊学艺。墨渊座下从不收女弟子,阿娘便使了术法将我变作个男儿身,并胡乱命了司音这假名字。
那时,人人皆知墨渊座下第十七个徒弟司音,乃是以绸扇为法器的一位神君。是墨渊上神极宠爱的小弟子。绝无人曾怀疑这司音原来却是个女神的。
我与令羽虽同被绑架,却因我只是个顺道,管得自然也就松懈些。是以三顿饭之外,尚许四处走走,不出这大紫明宫,便并不妨事。
后来我时常想,在大紫明宫的第三日午膳,许是不该吃那碗红烧肉的。如若我不吃那碗多出来的红烧肉,四海八荒到今天,未必就还是这同一番天地。
那时,我午膳本已用毕,厨子却呈上来这碗命运的红烧肉,说是擎苍上午猎的一头山猪,割下来大腿专门蒸了两碗,一碗送去了令羽那里,一碗就顺道赏了我。我看它油光水滑,卖相甚好,也就客客气气,将一碗吃尽了。
需知此前我已用过午膳,这一碗红烧肉算是加餐。是以饭后例行的散步,便少不得比平常多走两步路。便是多走的这两步路,让我初初遇到还是皇子的离镜,生生改了自己的运道。
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之说;也有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之说。是以一碗红烧肉将我的人生路铺得坎坷无比,倒算不得荒唐。而今再回首,本上神却难免感叹一声,怅然得很。
第五章(2)
我尚且记得那日天方晴好,太阳远远照着,透过大紫明宫灰白的雾障,似个鸭蛋挂在天边。
作陪的宫娥与我进言,御花园里有株寒月芙渠很稀罕,现下正开花了,神君若还觉着涨食,倒可以过去看看。又给我指了道儿。
我摇着绸扇一路探过去,燕喃莺语,花柳复苏。因认路的本事不佳,半日都未寻到那稀罕的芙蕖。好在这御花园里虽是浅水假山,细细赏玩,也还得趣。
我自娱自乐得正怡然,斜刺里却突然窜出来个少年。襟袍半敞,头发松松散着,眼神迷离,肩上还沾了几片花瓣。虽一副将将睡醒的形容,也分毫掩不了名花倾国的风姿。
我估摸着许是那断袖鬼君的某位夫人,便略略向他点了点头。他呆了一呆,也不回礼,精神气似乎仍未收拾妥帖。我自是不与尚未睡醒的人计较,尽了礼数,便继续游园。待与他擦肩而过时,他却一把拽了我的袖子,神色郑重且惑然:“你这身衣裳颜色倒怪,不过也挺好看,哪里做的?”
我一时反应不过来,眼巴巴瞅着他,说不上话。
这身衣裳通体银紫,因连着几天白日穿入夜洗,颜色着实比新上身时暗淡了些,却也还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委实算不上怪异。擎苍绑架我和令羽之前并未打过招呼,算是个突发事件,我也来不及准备换洗衣物。入得大紫明宫来,左右就这一身衣裳。他们备的衣物我又穿不惯,只好洗得勤些。
面前少年拉着我转一圈又上下打量,恳切道:“我还没见过这样色彩的东西,正愁父王做寿找不到合称的祝礼,这倒是个稀罕物。小兄弟便算做个人情,将这身衣裳换给我罢。”话毕便拿住我,雪白肤色微微发红,羞赧且麻利地剥我衣服。
虽化了个男儿身,可我终究是个黄花女神仙。遇到这等事,依照传统,再不济力也要反抗一番。
彼时,我两个正立在一方莲池边,和风拂来,莲香怡人。
我那挣扎虽未用上术法,只是空手赤膊的一挣一推,却不想中间一个转故,竟牵连得两人双双落进莲池。鬼族的耳朵素来尖,一声砸水响引来许多人看热闹。此事委实丢脸。他向我打个手势,我揣摩着是别上去的意思,便点了点头,与他背靠背在水底一道蹲了。
我们忧愁地蹲啊蹲,一直蹲到天黑。估摸着水上再没人了,才哆哆嗦嗦地爬上岸去。
因有了这半日蹲缘,我两个竟冰释前嫌称起兄弟来,互换了名帖。
这丽色少年委实与那断袖鬼君有干系,却不是他夫人,而是他亲生的第二个儿子。便是离镜。
只记得当时,我讶然且唏嘘,原来身为一个断袖,他也是可以有儿子的。
那之后,离镜便日日来邀我吃茶斗鸡饮酒。
我却委实没精神。因新得了消息,说擎苍威逼,婚期就定在第二月的初三,令羽抵死不从,撞了三次柱子被救回来,见今又开始绝食。
那时我人微力薄,莫说救了令羽一同逃出大紫明宫,只我一个人要逃出去,也困难得紧。因信任墨渊闭关出来后必会救我们出水火,我在这过得倒也并不十分难受。原想擎苍既对令羽思慕得很,那令羽的境况倒也无甚可操心,却哪知他会将自己弄得如此令人心忧。
我日也忧夜也忧。
离镜瞧着不耐,脾气一上来,将擎着的酒杯一砸,道:“这么件小事,你却宁肯日日做出一副愁苦的形容也不来找我帮忙,分明就不拿我当兄弟。却还要我巴巴地来问你。你不认我这个哥哥,我却偏是要认你这个弟弟。我管保二月初三前帮你将他运出宫就是。你对他有什么话,也好好写清,我今晚帮你带过去叫他放宽心。说是昨日他又投了一回湖。我倒从来不晓得,见今的神仙如此娇弱,投个湖也能溺得死。也只得我父王,竟还能将这看做天大的事。”
……我甚无语。不将此事叨扰于他,原是想他和擎苍终归父子,与他惹了麻烦,却不好。他既执意要帮忙,我便也只得生受了。
因势必欠他一个人情,后来陪离镜饮酒,我便少不得更卖力些。
原本饮酒我最怕与人行雅令。那时年少,玩心太重,正日里跟着几个糊涂师兄游手好闲斗鸡走狗,招摇过市徒做风流,诗文音律一概不通,每每行雅令我便是桌上被罚得最多的一个。行通令却是我最上手的,不管是掷骰子还是抽签、便是划个拳猜个数,我也能轻轻松松就拿个师门第一。
这番我却是要讨好离镜,是以行雅令行得很愉快,只管张口乱说低头喝酒就是,行通令却行得抓耳挠腮。离镜很是乐呵。
遂周详计划一番,决定初二夜里,将令羽偷出宫去。
如此,我两个的关系简直一日千里,短短十日,便飙到了一万里。达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
倒并不是我同他谈婚论嫁。却说是他的妹妹胭脂,不知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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