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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大郎,该喝药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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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时初和卫起可不知道自己被人误会了,他们正忙着招待客人,他们这次请了不少客,幸好有几个手脚利索的女客并没有客气,十分自觉主动地帮霍时初准备饭菜。
    “小霍啊,你们这次准备的饭菜也太好了,猪肉、排骨、鸡肉都有,一般人哪里吃得上这么丰盛的?花了不少钱吗?”周婶一边斩着鸡,一边问霍时初。
    “也没花多少,鸡鸭是家里养的,青菜也是自家种的,只有猪肉和排骨是大郎买回来的。”霍时初一边利索地翻炒锅中的菜,一边回答道。
    “啧啧,这还不多?你们也太大方了,这么多好肉都舍得拿出来给大家吃……”另一个帮忙的大娘说道,“之前村头周家的添丁喜宴,我也去吃了,你猜他们家的菜有什么?”
    “有什么啊?”霍时初十分捧场地问她。
    大娘撇撇嘴道:“只有一道菜是荤的!说是鸡肉炖土豆,可一盘子里光是土豆,根本没几块鸡肉,下手慢了连根鸡毛都吃不着……”
    霍时初忍不住发笑,鸡毛当然吃不着了,难道吃鸡不用拔毛吗?
    “你别笑,这是真的,我看他家坐了快十桌客人,但可能做的那道荤菜还用不完两只鸡。”那位大娘又说道。
    周婶笑骂道:“人家给你吃了还赌不上你这张嘴!又是人人都像大郎和小霍这么能干的,段段时间就把家撑起来了。”
    “这倒也是……”大娘感慨地对霍时初道,“小霍啊,我是真没想到你和大郎还有这样的运道,日子眼看就要红火起来了,比村里绝大多数人都强,算是争了一口气,大郎他爹那一家子肯定得眼红死了。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老天爷不会看错人的……”
    霍时初脸色平静地说道:“婶子,我和大郎都是从苦日子过来的,知道只有靠自己的双手挣回来的才能永远属于自己,那些靠压榨别人得来的,总归是要还回去的。”
    “就是这个理!你说得对!”那位大娘立马附和道。
    霍时初把做好的菜端出去了,见她的身影看不见了,那位大娘就跟周婶说道:“谁能想到小霍还有今日这福分啊,她刚来时咱们都以为她这辈子完了,要守着一个废人过一生了,没有什么指望的,谁知道人家说翻身就翻身了,还越过越好……这人的命运还真的神奇……”
    “有什么神奇不神奇的?人家两口子能吃苦又肯干,小霍还贤惠大方,大郎又是个要强好胜的,这日子才过起来了,人家都说大难之后必有后福,人家受了这么多罪,轮也轮到他有福了。”周婶生怕这些人眼红,连忙帮霍时初和卫起说话。
    “这倒也是,先苦后甜嘛!大郎还能摆脱掉那吸血虫的一家,也是因祸得福了,毕竟受了那样的大罪,一不小心没撑过来,那就惨了。”另一位大娘也感慨。
    卫起在外面招待男客,谈天说地,但村里的汉子自然更关心田里的庄稼以及他打猎的事,庄稼看不出卫起的特殊,但打猎的事却是人人都看在眼里的。
    于是周大虎又眼巴巴地问他:“大郎啊,你教教咱们,到底怎么才能打到猎物啊,我们天天看你提着野物回来,眼馋得很。”
    卫起笑了笑,说:“首先要有一个好身手,毕竟打猎要力气、身手也要敏捷,否则你没力气没身手的,连只野鸡都跑不过,要是遇到野狼,也只有被咬死的下场了。然后要了解猎物的行为轨迹,要知道如何追踪猎物,分辨出各种动物的粪便、脚印以及踪迹……”
    卫起并没有遮遮掩掩,而是十分认真地说起了自己的经验。
    大家听到他真的毫无保留地教导他们,第一反应是惊讶,第二反应则是头疼了,听着似乎要学很多东西啊。
    周大虎首先就哀嚎道:“兄弟啊,打猎要学这么多东西啊?这也太难了吧?我这个年纪还能练身手吗?骨头都又硬又脆了!”
    卫起点头道:“确实,人过了二十再练身手,就练不到厉害的程度了,我也是年纪小的时候就去了当兵,在军营里学到的武术,那时候还不太晚,学得还行。”
    事实上才不是呢,原主卫大郎并没有学武的资质,他还是来了这个世界之后有了异能滋养,才把体术练回来的。
    “那你也是吃了好大的苦头才练成现在这样厉害的吧?”周大虎一脸敬佩地问道。
    “是啊,练武练得常常胳膊腿不是青的就是肿的,没有什么本领是轻易就能学会的。”卫起坦诚地说道。
    周围人听到他们的话,纷纷敬叹他的拼劲,对他打猎的本事也不那么眼红了,毕竟人家是用命拼出来的,你眼红又有什么用?
    卫起又和他们说了玉溪市,不着痕迹地打听各种事情,比如到外面走商、押镖方不方便,县里的父母官品性好不好,有那些地头蛇之类的事。
    这些信息虽然不一定正确,但了解得越多就越有助于他了解事情的全面,所以卫起对这些人非常有耐心,他虽然安于村里的平静生活,但也不希望对外面一无所知,来自末世的人,在生死之间挣扎求生过,最明白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的重要性了。
    卫起和霍时初的乔迁宴办得很成功,之后他们就离开住了好几个月的荒屋,住进了自己新建的房子里。
    霍时初躺在自己铺了厚厚床垫的,柔软又舒适的床上,忍不住喟叹一声,真是不容易啊,她来了这个世界这么久,终于有了一张舒适的床,不用再住在破房子里和蜘蛛、蚊虫作伴。
    卫起的房间在另一头,他们都非常注重个人空间,霍时初就不说了,她的小秘密很多,离得远了才不会被卫起抓到小辫子;而卫起也不逞多让,他每天都是要锻炼自己的异能的,要是被霍时初看见他手里噼里啪啦的的闪电那就不妥了。
    而且他在末世里警觉惯了,稍微有一点动静都会被惊醒,不适合与人住得太近,否则不知道哪次被惊醒就把人误杀了,之前是他们没条件,但现在有条件了,自然怎么舒适怎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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