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8章 可笑
算了,是自己先失信于她,全当是陪她撒个气吧。等气撒完了,只要她肯老老实实地去上班,跟他一样赚钱养家,这一点任性,还真不算什么大事儿。
心中笃定的方士友真跟“真爱”进门后,看着“真爱”把离婚所需要的证件,一件件都摆出来时,方士友脸色大变。这哪里是为了威胁他,不想上班啊,这分明是真的想跟他离婚啊。
总之,等方母再见到儿子的时候,就看到方士友的手里拿着一本离婚证。儿子整个人蔫蔫儿的,跟六月被太阳晒过头要死了的草一样,一点精神都没有:“士友啊,你这是怎么了,这,这是什么东西?”
上面刻着的三个字,分开来,她都认识,但这三个字拼在一起,她怎么就读不懂,认不出来了呢?
“这是什么东西?”方士友苦笑了一下:“还能是什么东西,离婚证啊。她早把办离婚证需要的东西全带在身上,她是真跟我要离婚。她还把儿子给抱走了!”真的,只抱着儿子走了,家里其他的东西,她一点也没有拿!
方士友想不明白了,才短短两年的时间,他怎么就已经离两次婚了呢。为什么每个女人跟他离婚的时候,都表现得那么义无反顾,一副跟他离婚那就是脱离苦海一般。
他有这么差吗?
“你媳妇疯了吗?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一旦跟你离婚了,她能去哪儿?今天连住的地方都找不到吧,她想带着我的孙子饿死在街头吗?不行,不能让她这么干。你赶紧把她给我找回来,她要走,我不拦着,但我孙子,只能跟着我们。”要不是为了有一个孙子,他们方家至于失去许胜男那么一个旺夫旺家的好儿媳妇吗?
假如连孙子都被带走了,他们岂不是鸡飞蛋打,既没孙子,连好儿媳妇也没有了。
一想到自己家里要面对双损失,方母都快要疯了:“快点,她人呢,把她找回来啊,记住,最重要的是把我孙子带回来。那个女人,也不是个好的,她走了更好。这下子,你可以毫无顾忌地跟许胜男复婚了。你跟许胜男说,你跟那个女人在一起之后,才越发发现许胜男的好。所以你特意为了许胜男跟那个女人离婚,只为求许胜男回头。”
方母这么一说,顿时发现,坏事似乎是可以变成好事儿的:“对,就这么办。到时候,我不但有孙了了,许胜男也能够回到你的身边。有许胜男在,我们的日子又可以跟以前一样好。”
可以说,那个女人一走,他们方家真正的春天才算是到来了!
方母想得是美,但遭受了连番打击之后,像“真爱”这种只能靠男人才能活下来的女人离开自己的时候,都那么果断坚决,没有半点不舍。如许胜男那种能力比男人还强还好的,能稀罕他,听到他说想要复婚,许胜男便愿意欢天喜地地跟他重修旧好,再做夫妻吗?
起初,方士友还有点自知之名,硬熬着没肯去找许胜男,怕被许胜男拒绝了之后,更丢人。但是,时间久了,什么面子里子的,通通都不重要了。现实才是最重要的。
这不,熬了几年,方士友哪儿还管许胜男会不会拒绝自己,他在许胜男的心里是不是还有一丁点的地位儿。他知道的是,为了自己拥有更好的生活,他必须得把许胜男追回来,重新娶做成自己的老婆。
要不然的话……没有要不然,他接受不了没有许胜男的将来,那样的生活太黑暗了,他会直接失去活下去的信心的。
跟许胜男离婚的这几年,他过得已经够辛苦了。如果说,他在婚内出轨,背叛许胜男应该遭到报应的话,那也应该已经差不多了吧?
更何况,大家到底是一家人,夫妻向来都是床头吵架床尾合。都到了这把年纪,大家团团圆圆地在一起,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吗?
方士友觉得,他跟许胜男复婚的理由是百分百的,许胜男实在是没有拒绝自己的可能。两人分开那么多年,他还再结过一次婚,可许胜男没有。说不准,许胜男也是这么想的呢?
自己是大男人,当年是他做错了事情,把好端端的一个家给搞没了。那么大家都有复合的意思,他不介意自己先踏出这一步,全当是给许胜男一个面子,主动提出复婚。
让方士友没有料到的是,一直没有结婚的许胜男听到自己说要复婚后,露出了一脸荒唐的表情,然后想都没有想地拒绝了自己:“方士友,我们俩离婚都这么多年了,再见面是朋友都不可能,还复婚?你不是在逗我吧?你跟我复婚,你儿子的妈怎么办?”
那个时候,许胜男还不知道,方士友跟真爱结婚才一年,孩子没几个月的时候,两人不但离婚了,儿子也被方士友的“真爱”给带走了。即便是如此,她也不觉得,她跟方士友有任何的可能:“行了,今天不是愚人节,这样的玩笑一点意思都没有。如果你是来看灵灵的,我不拦着你,但你跟我之间,已经没什么好聊的了。”
许胜男正烦,自己这一把年纪了,还有人追。问题是,那个男的知道她离过婚,并且,没有他的帮助,她跟方士友哪能那么容易离婚,还没让方士友占便宜。他明知道她以前的过往,她不明白,像她这样一个女人,他怎么还会愿意追,一追还就追了两年!
对方追自己花了两年的时间,这两年,从来没有动摇过,更没有因为身边出现的小姑娘而有丝毫的改变。许胜男又不是真的男人,她的心也不是铁做的。想当然,见到这样的男人,许胜男想做到完全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
为了这事儿,许胜男已经够烦了,谁知道,今天方士友来找她,还说了这么可笑的一个提议,让许胜男听的都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有毛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