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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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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紫月当然识字,只是文字的内容过于震撼,刚好造成脑回路受阻而已。紫月怎么也想不到,打个竞技场还有那么多套路,竟然还有范本。
    “自然是秘传格斗术,我这本是正版的,在竞技场中售卖,标价1个银币。外面书摊还有盗版的,3050铜币一本。这本书是一位竞技场三连冠的牛人所写,来打竞技场的人族几乎是人手一本。据说此书刚开始售卖的时候定价为3个金币,直到后来发行量增大,再加上盗版猖獗,才逐渐降到1个银币一本。”牧潇白用如数家珍的语气讲的一气呵成,然后还意犹未尽的补了一句:“你难道没学过?”
    紫月不用看,也能知道自己现在的表情一定十分精彩。“那个……,我……,自学成才。”说来这事也不全怪紫月,毕竟他刚一进城就被骗去50铜板,对于书籍类的相关商品自然会形成天然抵触。再加上他在昏迷之时身上银币悉数被偷了去,不复刚进城时那“阔绰”的身家,更加不会去关注这种需要几日劳作才可换取的手册。
    而紫月倒也算是天赋惊人,仅凭着观摩和实践,便也打出了几分秘传格斗术的样子,以至于让牧潇白都产生了误会。
    牧潇白哈哈一笑,说道:“这本书我已经通读过,留着也没什么用,就送你好了。”牧潇白一边说,一边把秘籍塞到紫月手里。只是紫月的思绪还迷离在刚刚受阻的回路之中,连基本的谢意都忘记了表达。
    牧潇白也不生气,拍了拍紫月的肩膀说道:“来,吃菜,这些菜可是从三个街区外的登月楼中送来的,单单保温就花了不小的代价,趁热吃。”紫月住的这里可是穷人一条街,想吃点好的,必然要跑很远才行。
    紫月也被牧潇白豪爽不做作的风格打动,拿起一只鸡腿大口的吃了起来。美食入口,顿时让已经一个月没见荤腥的紫月唏嘘不已。今天即看了秘籍,又交了朋友,还吃了肉,让紫月感慨万千,觉得幸福竟然来的如此突然。
    牧潇白看紫月吃了东西,便知道已经得到紫月的认可,觉得这一次没有白来。开心之余,他拿起酒杯说道:“此席怎可无酒。紫月,咱们今日结识,要不要小饮几杯庆祝一番?”
    紫月从没喝过酒,不过既然新“朋友”想喝几杯,那么自然不能扫兴,于是点头说道:“好。”
    “爽快!来,给紫月倒酒。”
    牧潇白说是小饮几杯,结果侍女刚要倒酒,容器就被他换成了碗。紫月抿了一小口,便觉得好生辛辣,弄的他龇牙咧嘴,急忙又吃了一只鸡腿压压惊。如此举动,又把旁边几人逗得捧腹大笑,连涵养如牧潇白都没能幸免。众人这才知道,紫月是第一次喝酒。
    牧潇白见众人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便知时机刚好,他拿起酒碗与紫月对碰了一下,然后“咕噜咕噜”一饮而尽,放下酒碗说了一声:“好酒。”
    而旁边的聂羡怜则端着酒杯,陪着牧潇白一同饮下。
    紫月见两人不但喝完了,还死盯着自己,便知道这酒说什么也是要喝完的,只是想想刚刚的辛辣,他便皱了皱眉头。男人自当言出必行,于是他一小口一小口的喝了起来。哪知,才半碗酒下肚,紫月就觉得晕晕乎乎,眼前好生朦胧,竟有些摇摇欲坠,看的大家更是一阵大笑。
    勉强喝完一碗,紫月只感觉已经到了酒醉的边缘,随时可能瘫倒在地,同时又觉得这种迷离的感觉十分神奇,令自己有些喜欢。紫月刚想说点什么,发现碗里不知何时又有了酒,而牧潇白的碗已经举到了自己面前。
    “来,干!”
    ……
    “潇白兄,你为何而来?”
    “说起来,我的天赋技能叫做星命,那么自然是命运让我前来。”
    三碗过后,紫月感觉自己摇摇欲坠,但是没倒。
    五碗过后,紫月仍然感觉自己摇摇欲坠,但还是没倒。
    十碗过后,紫月依旧感觉自己摇摇欲坠,然而此时,别人已经都倒了。大家喝的开心,最后就连两名侍女也都加入了战局,结果双双瘫倒在地。
    紫月晃了晃头,刚刚到底说些什么已是忘记大半,只是依稀记得牧潇白嘴里始终念叨着什么:“太硬”、“我第二天还疼”之类很羞耻的话。
    紫月撑着脑袋走去房外,叫来了老板,让他把倒地的几人扶去休息,便回到自己房间倒头睡去。
    ……
    ……
    第二天,紫月很早便起身,去竞技场中修改了战斗状态,随后去工地赚了5个铜板,买了5份早餐便回了客栈,专研起《竞技场秘传格斗术》来。
    过了午时,牧潇白第一个醒来,他兴致盎然的走出来房间,便看到早已凉透的早餐和正在读书的紫月,猛然回想起昨日酒桌上紫月大杀四方的伟岸身姿,表情立时变得复杂,并决定如无必要,坚决不在紫月面前提起“饮酒”二字,就算喝起来也要谨言慎行,碰杯的动作尽量少做,“干”字自然更加不能出口。
    紫月倒是没有多想,他和牧潇白打了个招呼,示意他吃些早餐,自己则接着看起书来。
    没过多久,聂羡怜和两个侍女相继醒来,与牧潇白和紫月见了礼,便各自忙碌起来,反倒把牧潇白这个闲人显露无疑。
    牧潇白闲来无事,便和紫月一起研究起这本《竞技场秘传格斗术》。谈起修炼之事,紫月立刻发觉牧潇白着实见多识广,只是看了几遍,却也能把这搏命的战斗之法理解通透,分析的头头是道,使得紫月刚生出的几个问题便迎刃而解,变得豁然开朗。
    二人讨论了半天,又对打了一番,紫月终于也是有些心得。写这本书的牛人其实是人族,在他之前,天平竞技场的冠军一直被兽族把持着。毕竟兽人们各个身强体壮,打起架来更是生猛无比。
    不过牛人觉得,兽人虽然相对强壮,但是身体要害也并不比人族强壮太多,这一拳如果打狠了,自然也会疼的撕心裂肺,免不了留下暗伤。所以,牛人觉得,身体素质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必然这格斗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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